胡适、傅斯年两家史学方法析论(2)
以上论述及胡、傅二人的史学实践表明,他们的方法论大抵是围绕着历史研究中方法与史料的主客体关系展开的。有人认为,正是在这方面,胡适与傅斯年强调的重点是不同的,大抵前者较偏重思想学问程序方法的本身,后者则特重各种史料的扩展和发掘,因而可径称为“史料学派”。但实际上,无论从理论还是治史实践看,他们都未将史料和方法割裂开来。而且,越到后来,他们对于方法论的探讨就愈趋于方法与材料的并重。如胡适,在被人认为独重方法论宣传的同时,就注意到“史料若不可靠,所作的历史便无信史的价值〔18〕。”要求治史应“博采参考比较的材料〔19〕,”并说,“科学的”历史学“重在史料的搜集与整理〔20〕。”1928年,傅斯年发表了阐述其史学主张的代表作《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指出,史语所的治学宗旨,“第一条,是保持亭林、百诗(指顾炎武和阎若璩--引者)的遗训,”“他们的历史学和语言学,都是照着材料的分量出货的。他们搜寻金石刻文以考证史事,亲看地势以察古地名……本这精神,因行动扩充材料,因时代扩充工具,便是唯一的正当路径。”“第二条,是扩张研究的材料”,材料愈扩充,学问愈进步,只有“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才能不断有新发现。“第三条,是扩张研究的工具”,即自觉运用现代自然科学和其他科学的知识、研究成果和方法。观其精神,不外重视新史料的发掘梳理和方法手段的更新二方面。而同年胡适发表的《治学的方法与材料》,强调的也是这些。该文认为,在治学中,方法与材料不能偏废,“同样的材料,方法不同,成绩也就不同。同样的方法,用在不同的材料上,成绩也就有绝大的不同。”并提醒人们,“单学得一个方法是不够的,最要紧的关头是你用什么材料。现在一般少年人跟着我们向故纸堆去乱钻,这是最可悲叹的现状。”因为“不但材料规定了学术的范围,材料并且可以大大地影响方法的本身,”如“纸上的材料只能产生考据的方法;考据的方法只是被动的运用材料。自然科学的材料却可以产生实验的方法,”且能不为现成材料束缚而开拓出新的研究领域或成果。即使是从事文献方面的考证学,也须跳过纸上的老材料,注意寻找新材料,才能创造出有价值的成绩。据胡适事后回忆,他和傅斯年在发表这两篇文字前,相互并未通气,“事后大家看见了,都很感觉兴趣,因为都是同样的注重在方法与材料的关系……都是特别提倡扩大研究的材料的范围,寻求书本以外的新材料的〔21〕。”可见,胡适的力倡“科学方法”和傅斯年对“史料学”的情有独钟,其精神实质并无二致,即都要求输入新观念,扩充新材料,通过运用新方法去发现新问题。 综上可见,胡适和傅新年不但在学术渊源的大背景上,而且在主张方法与材料并重以治史的基本态度上,都显示出相当的共性,就此而言,很难将他们生分为方法学和史料学二派。 二、科学“方法”与“工具” 胡适与傅斯年的史学方法,从理论构成看,大体是以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研究中发展抽象出来的逻辑方法为纲,并结合中国传统史学特别是考据学的一些基本方法而成的。其工作的重心,则为史料和史实的考辨。 据胡适《自传》,其对方法论的留意,自1910年起已渐趋自觉。留美期间,在学习了杜威的“实证思维术”和其他一些“历史辅助科学”后,声称:杜威的思想方法不仅使其对一般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有了了解,也帮助他认识了中国传统史家的考据学等方法,“在那个时候,很少人(甚至根本没有人)曾想到现代的科学法则和我国古代的考据学、考证学在方法上有其相通之处。我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 自美归国后,他一面宣传实验主义方法论,一面致力于运用现代科学观念总结传统学术特别是清代朴学方法。认为传统学术中比较有价值的批判研究,由宋代程朱一派采用较被动的归纳法,经陆王一派心学强调主动精神的补充,至清代朴学的发挥而有科学方法的出现。体现在文字学、训诂学、校勘学、考订学四方面的朴学方法,其根本观念,一是重“例证”,“每立一种新见解,必须有物观的证据”;二是采用归纳与类推法;三是能用“假设”的通则作演绎,“故他们的方法是归纳和演绎同时并用的科学方法〔22〕。”其缺陷则在于:第一,治学范围不免过狭,研究对象大抵不出文字资料,尤集中的几部儒家经典的考据疏证上,虽然纠正了前人诸多的错误,却总离不开书本的圈子,从而大大局限了其成就。相比之下,这一时期西方科学家则以蕴有无穷实物材料的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从实验科学中发现了力学定律、化学定律,产生了近代天文、物理、化学、生理等一系列新兴的自然科学。正是两者的研究材料和对象不同,造成了清代朴学方法与西方近代科学方法虽具同一精神,成绩却大不相同的结果〔23〕。第二,朴学之兴,本欲救宋明理学空谈心性之弊,结果却矫枉过正,往往在细枝末节上用功甚勤,对整个传统学术的趋势则缺乏理解,以致造成近三百年来中国学术界几乎只有经师而无思想家,只有校史者而无史家,只有校注而无著作家的局面。据此他提出应扩大研究范围,加强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学、经济、政治、科技、艺术、宗教、风俗等各项专史的系统整理,同时,运用比较方法,博采中外有关参考资料进行相互印证,以推进学术研究的现代化〔24〕。 胡适对清代朴学的上述批判总结,不仅开启了“五四”以后学术界运用现代科学观念总结传统方法的先例,也为其在比较和沟通中西学术的基础上构建自己的史学方法论提供了依据。 胡适的史学方法论,在其《中国哲学史大纲·导言》中有较完整的概述。他认为历史研究的基本目的,在于明变、求因和评判,即厘清历史沿革变迁的线索,究明其原则,然后施以“客观”的评判,以见史事人物在历史上的功过得失、实际影响和效果。而要达到这些目的,前提是广泛搜集各类相关史料,审定其真伪,通过“正确的手段,科学的方法,精密的心思”,从中钩稽出历史真相。并以哲学史研究为例,对上述各道研究程序作了解说。指出,审定史料的方法,主要是视其所记史事及其文字、文体、思想是否与作书人生活的年代及经历相符,并将之与他书中的有关记载相互印证,以定其真伪,然后用校勘、训诂、贯通等方法进行整理。特别是“贯通”一法,最为清代汉学家忽略,故其学易流于支离破碎。有鉴于此,他主张研治哲学史,应注意用西方哲学作比较参证的材料,作一种解释演述的工具,“把各家的哲学融会贯通”,使之成为有系统的学说,依时代的先后察其传授渊源、交互影响、演变过程、因果关系和实际价值。这些主张在国内的提出和运用,当时确使人耳目一新。蔡元培便称其书所用“证明的方法”,“为后来的学者开数法门〔25〕。”不过,胡适后来的方法论探讨和史学实践,并未对这种较完整意义上(即包涵整个历史研究程序)的史学方法论继续有所拓深,而是多集中于史料的审定和整理方面。在二十年代以后发表的各种有关方法论的文字中,他所反复强调的,归纳起来不外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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