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的历史认识和史学研究(3)
三、历史的现实性和相对性问题 历史的现实性首先是指历史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现实服务。由于恩格斯不是以一个历史学家或历史理论家而是以一个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的角色和角度从事史学研究,特别是恩格斯作为当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叛逆”而与马克思一起创立了旨在为寻找一条结束那个制度的道路的理论,其著作的政治色彩更浓、现实性更强。恩格斯阐述自己历史认识观点的著作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出于当时政治论战的需要而写的论文,如他与马克思合写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都是为反对当时流行的唯心史观而作,《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是与杜林和杜林主义进行斗争的檄文,《自然辩证法》是反对庸俗唯物主义者路·毕希纳的作品,《法学家的社会主义》则是反驳门格尔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攻击;二是以哲学角度直接阐述唯物史观,如《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三是恩格斯为马克思原著所写的一系列导言、序言等,如《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三版序言》以及《共产党宣言》的一系列序言等等;四是恩格斯写给友人的书信中有些是以历史说明现实。 在恩格斯的著作中,“现实”两个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广泛的含义,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模式大厦就是构筑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辩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31)他们认为,唯物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解释观念的东西。”(32)我们理解,这里的“现实”至少有三层含义:现实即物质;现实即历史事实;现实即当代。人们对唯物史观的物质第一和注重史实并不陌生,但是经典作家做为当代人从历史角度讨论当代问题这一点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我们觉得,恩格斯是当代人写当代史的楷模,不论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45)还是《德国状况》(1845)、《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1851--1852)、《美国工人运动》(1887)、《俄国沙皇政府的对外政策》(1890),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历史的著作在当时却都即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恩格斯为我们史学工作者树立了历史联系现实的榜样。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开拓性宏伟事业中,“如果一个历史学家能够具有当代的意识、深谙当代的需要、抓住时代的脉博、反映社会的需要,就能够更好地为现实服务”(33)。 历史现实性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现实中的历史学家在研究逝去的历史事实时主体与客体二者同在现实之中。由于研究者受到政治、时代、阶级、意识、知识等多种条件的制约和限制,又由于可供研究的历史客体具有无限发现和发展的特征,结果产生了诸如历史记载的真实性和选择性、重构历史的随意性和客观性、历史认识的相对性和决定性等问题,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历史认识相对性问题,因为它与现实性的联系更直接、更重要。恩格斯认为历史认识是相对的。他在批判杜林关于终极真理和思维至上性、认识的绝对可靠性等观点时曾明确地阐述了历史认识的相对性观点。他指出:“在社会的历史上,自从我们脱离了人类的原始状态即所谓石器时代以来,情况的重复是例外而不是通例;即使在某个地方发生这样的重复,也绝不是在完全同样的状况下发生的。……因此,我们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科学比在生物领域中的科学还要落后得多;不仅如此,如果一旦例外地能够认识到某一时代的社会存在形式和政治存在形式的内在联系,那么照例是发生在这些形式已经半衰退和濒于瓦解的时候。因此,在这里认识在本质上是相对的,……谁要是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34)他接着又指出:“认识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界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者就像在天体演化学、地质学和人类历史中一样,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而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它,那末,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35)。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恩格斯还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36)上述恩格斯历史认识的相对性大体包含这样几个内容:第一,历史发展的无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历史认识的相对性和无止境性;第二,历史认识的相对性是由人类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客观性和非自觉性决定的,因而认识的相对性与历史的客观性是一致的;第三,历史认识的相对性是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历史认识必将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步走向完善,当历史认识完善之时正是历史本身结束之日。因此,历史认识的相对性是绝对的。 四、历史方法论问题 从历史学角度看,方法论应该包括这样两层意思:一是对历史发展进程的理论思考,表现为对历史认识的方法;二是指历史研究者所利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表现为对历史记载、综合、描述和解释等技术方法。 首先,唯物中观理论模式对历史认识的主要方法是“辩证法”。辩证法既是一个哲学概念,也是一种历史理论方法。哲学意义上的同一和差异、必然和偶然、物质和精神、存在和意识、量变和质变、主观和客观、普遍和特殊等“两元对立与统一”学说是恩格斯历史认识的主要方法。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垃圾--除了关于思维的纯粹理论--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37)足见辩证法在恩格斯心中的地位。 历史认识的关键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前文已经谈到,按照恩格斯的看法,历史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同时恩格斯又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人的活动而已”,即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那么,作为历史发展主体的人与历史发展自然规律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恩格斯天才地、巧妙地运用逻辑、辩证的方法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他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同的,在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反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个别时代和个别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38)他还认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也起着一定的作用,……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迹,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为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39)恩格斯认为,预期的目的和最终的结果之所以还存在非常大的出入,不能预见的作用之所以还战胜的优势,是因为“今天的社会生产还被不可控制的力量的无意识的作用所左右。”(40)只有当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后,只有当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时,“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41)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第一,历史发展本身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而人却是“自觉的”、“有意识的”,人作为自然界的主人,历史发展的主体,既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和支配,又可以认识和改造自然;第二,历史是在无数“相互妨碍”的个人意愿相互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下而发展的,无家可归者和亿万富翁对美国社会的认识肯定有天壤之别,同样,中国的平民百姓与执政者对社会的看法也很难说会那么一致,但这两个社会却都在发展,这就是合力的作用;第三,自然社会有一个按规律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人对社会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入,“有意识”的力量必将逐渐超过“无意识”的力量,最终完成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转变;第四,人对社会认识的根本问题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问题,只有当人认识到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时候,人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意愿。这些天才的结论不仅成为当代历史认识的主要模式之一,更重要的是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指出了走出历史迷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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