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天子传》自汲冢出土以后,关于它的文献性质历代著录由起居注而传记,由传记而别史、杂史,清修《四库全书》竟由史部转列于小说类中,其信史地位与时俱降。然而当历史进入20世纪后,在众多学者笔下有时是全面地,有时是略带附加条件地再度恢复了它先前的地位。《穆传》的时来运转使中外文化交流研究者报怨司马迁把始通西域之功送给张骞是极大低估了中国人的历史成就;①《穆传》研究的“新成果”也影响到出土文献的断代和解释,由于“班簋”的器主与“毛伯”、“毛公”、“毛父”同见一篇铭文,而《穆传》中恰好有个“毛班”,“班簋”便毫不迟疑地被定为穆世标准器,从而一大批有“毛公”字样的青铜器便一并划归穆王时代,事实上“班”是否毛氏之人还是一个争论未决的问题;② 在历史地理学上由于郦道元《水经注》援引地下出土的《穆传》作注文,今人又援引《水经注》解释《穆传》,于是神话虚拟的地名竟然也可考实,进而据以论民族的迁徙。文献的断代定性是历史研究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穆传》在近百年研究中,虽留下数量可观的参考文献,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并未解决,那就是它的成书时代和文献性质。 一、《穆传》成书于战国的迹象 关于周穆王西游问题,由于《左传》、《竹书纪年》、《楚辞·天问》、《史记·秦本纪》、《赵世家》都有记载,因而今天主张《穆传》成书于战国的学者也相信本书是根据西周历史传说结合战国人的远行见闻写成的历史典籍。其实,如果认真分析《穆传》透露出的社会现象,则使我们很怀疑西周有相关的历史资料流传下来,请先看礼仪。 1.礼仪 (1)春秋以前宾客之礼有三种,曰飨、食、燕。征诸《春秋》内外传凡行飨礼则曰“某飨某”,如《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凡行燕礼则曰“某与某宴”或“某以某宴”,如《左传》襄公十六年“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九年“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饮酒之器凡五,《仪礼·特牲馈食》:“篚在洗西,南顺,实二爵、二觚、四觯、一角、一散。”王国维以五证力辨“散”乃“斝”之讹,其说不可易。③ 金文有酒器“觞”,不在五爵之中。在礼典中,“觞”常为罚酒之器,如《礼记·投壶》饮不胜者时说:“当饮者皆跪奉觞曰:敬养。”《说苑·善说》云:“魏文侯与大夫饮酒,使公乘不仁为觞政,曰:饮不嚼者,浮一大白。”浮即罚人饮酒,而执法者曰“觞政”。饮酒用觞在春秋后期始见于文献,如《左传》成公二年晋齐鞍之战,韩厥获齐侯,韩厥“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这是两军阵前,仓皇不备正礼;襄公二十三年晋栾盈得齐师之助潜入曲沃,“伏之,而觞曲沃之人”,是豪饮而煽动旧党叛乱。战国时贵族饮酒不再受“度数”的节制,因而原先用来罚酒的大杯“觞”便成了饮酒的通名,《战国策》饮酒用“觞”凡六见,今引其二: 《秦策五》:(韩仓数李牧曰)“将军战胜,王觞将军,将军为寿于前,而捍匕首,当死。” 《韩策二》: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 “觞”在战国诸子书中也是习用之语,如《晏子春秋》卷一:“觞三行,遂罢酒”;《庄子·徐无鬼》:“仲尼之楚,楚王觞之”。在《穆传》前四卷短短的四千言中饮酒名“觞”就出现十次之多,略举其二: 卷一:犬戎□胡觞天子于当水之阳。 卷三: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 邦君接遇天子是一件庄严的事情,这种极具群醵意味的“觞”春秋前期尚不使用,何况西周中期的穆王时代?战国人不习古礼,只好用当时的两君相见之礼臆度古人了。 (2)战国以前臣拜君必稽首,《左传》哀公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诸侯位相敌,应顿首,齐侯不知礼而责鲁君稽首,故武伯说只有见天子鲁侯才行稽首之礼。古书上也偶有君拜臣用稽首的例子,如《逸周书·祭公》篇祭公临终遗训天子、三公,言毕,“王拜手稽首党(傥)言”,这是弥留之际优礼重臣的特例。西周金文大臣受赐稽首谢恩者比比皆是,如《井侯簋》“(井侯)拜稽首,鲁天子”,《令簋》“令拜稽首曰:小子乃学”。《穆传》臣拜君稽首、顿首、空首混同无别,如卷三天子赐高奔戎佩玉一双,“奔戎再拜稽首”,然而同卷赏七萃之士则“再拜顿首”,卷五天子赐许男,许男“再拜空首”,只有战国礼乐制度废弛才有如此简慢者,如《战国策·中山》:“司马熹(中山臣)使赵,为己求相中山,公孙弘(中山臣)阴知之。中山君出,司马熹御,公孙弘参乘。弘曰:为人臣,招大国之威,以为己求相,于君何如?君曰:吾食其肉,不以分人!司马熹顿首于轼曰:臣自知死至矣。”从这方面看,《穆传》不像援据西周史料写成,恰好是用战国不经之礼状拟西周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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