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元二十九年西州天山县南平乡籍》残卷研究(3)
20[统领大众一切无碍] 现存敦煌《礼忏文》诸写本之间存在着某些差异,执敦煌诸本与此本相比较,其文字多寡不同,顺序也略有参差,最大的差别在于此本第1行文字与敦煌本《礼忏文》不同,而同于敦煌本《七阶佛名经》。另外,在敦煌本《礼忏文》中,往往是《礼忏文》后接《发愿文》,再接《归依文》,次序与此本不同,这可能是因为此本是西州所用《礼忏文》的缘故。从文意上看,A、D片与B、C片之间应当仅缺一行文字。 将缀合的佛典断片翻转过来,我们就可以复原户籍文书原本的形态,现将缀合后所存文字录出: 1母张年陆拾捌岁老寡空 2男惠顺年拾叁岁小男空 3女法戒年拾伍岁小女空 4男惠一年肆岁小男开元贰拾陆年帐后新生附 5--天 山县--------南平乡----开元贰拾玖年籍-----(纸缝) 6 伍亩永业 7伍亩肆拾步已受 8 应受田柒拾陆亩肆拾步居住 园 宅 9[] 贰伯步未受 10壹段二亩永业官田 西至渠 南支贞 北曹行 11[]辛西令狐直 南至道 北冯操 12[] 西至渠 南左住 北索方彦 (中缺一行) 13壹段肆拾步居住园宅 14户言大女索屯女年叁拾贰岁 丁 [] 下下户 不课户 15 [] 步已受 此四残片共存两户的残缺记录。A、D片存某户家口、已受、未受田数及四至部分。B、C片与A、D片间仅残缺一行文字,亦当为该户四至记录,而B片首行的居住园宅地的记录,也应是该户的情况。该户应受田七十六亩的记录,为西州均田制的特性添一条新史料。⑥ 三、文书的时间与地点 在新找到的D片纸缝上,明确记载着“天山县南平乡”字样,从《旬刊》解说中知上面还钤有“天山县[之]印”。1979年吐鲁番县五星公社村东北古墓发现的《唐永徽五年(654)董□隆母令狐氏诏版》,确证天山县南平乡位于唐西州州城(高昌故城)西南让布工商(Lampu-gunshang)古城,即吐鲁番文书中的南平城一带。⑦即使我们没有见到D片,也可以根据本籍的书式看出它是西州籍,而不是沙州籍,据池田温先生归纳的两地户籍在书式方面的不同点,⑧我们可以列举出以下证据。 第一,本文书“户主”二字高出其它文字书写,是不见于沙州籍的西州籍特征。 第二,户主“大女”二字,也是西州籍特有的用词。 第三,用“应受田”而不用“合应受田”,也是西州籍而不是沙州籍的写法。 第四,计量土地的单位,本籍用到“步”,不见于沙州籍,“肆拾步居住园宅”正是西州给田制的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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