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年代中期以后,准噶尔博硕克图汗噶尔丹大举东进,喀尔喀三部分崩离析,部众溃散。康熙毅然决策,接纳归附喀尔喀汗王及其离散部众,并借此天赐良机,派出漠南蒙古各旗贤能都统、副都统,由蒙古王等带队,将喀尔喀“俱照四十九旗编为旗队”,“以来年草青时为期,指示法禁,如四十九旗一例施行。”(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二,康熙二十八年十月辛未。) 康熙三十年(1691)多伦会盟,命“喀尔喀七旗与四十九旗同列”,喀尔喀王贝勒贝子公等放弃“蒙古礼”,对康熙皇帝“三拜九叩”(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丁亥。),表示臣服。喀尔喀既与四十九旗同列,理藩院遂题请照四十九旗例给与印信,将土谢图汗、车臣汗、亲王策妄扎卜三部落分为三路:土谢图汗为北路喀尔喀,车臣汗为东路喀尔喀,亲王策妄扎卜为西路喀尔喀。(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五,康熙三十一年五月癸酉。) 喀尔喀正式纳入国家版图,并被康熙倚为比历史上长城还要坚固的“长城”,但不是为防御中国多民族大家庭内北方民族的,而是“防备朔方”(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壬辰。)。 从清朝文献考察,漠北喀尔喀蒙古各部落的名称、统属和定位在康雍之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康熙《会典》中喀尔喀蒙古列于《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条目之下,记其“以时朝贡,奉职惟谨”,“国家以羁縻之意,溥怀柔之仁”,地位“视四十九旗又为远矣”(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具体的区别是这样表述的:“凡蒙古部落之率先归服者,悉隶版图,犹视一体;及后至者弥众,皆倾国举部乐输厥诚,既地广人繁矣,乃令各守其地,朝岁时奉职贡焉”(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二,《理藩院一》。)。康熙《会典》记载止于康熙二十五年,其时喀尔喀尚未“内属”,如此记载,无疑忠实于当时清朝与喀尔喀蒙古关系的事实。雍正《会典·理藩院》列有多处喀尔喀“内属”“编旗分佐领”并与内蒙古四十九旗“一例”的记载,但缺少对其地位变化的总的概括。原因似乎是,喀尔喀各部落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乌兰布通之战及翌年多伦会盟开始,编旗设佐、封爵给俸、会盟朝集、贡献赏赉、年班围班、刑罚边务等一应制度性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势必经历一段随时随事立法和事例积累梳理的摸索过程,喀尔喀新的定位才会逐渐明晰起来。喀尔喀的“内属”地位,犹如漠南蒙古从关外时代到康熙中才固定下来视同“内八旗”一样,也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到乾隆年间续修《会典》时,历史尘埃落定,才自然得出“与漠南诸部落等”的喀尔喀四部八十二旗“咸入版图”(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 的结论。其疆理“东至黑龙江界,西至阿尔泰山与准噶尔接界,南至内扎萨克界,北至俄罗斯界”(注: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其后嘉庆、光绪《会典》,喀尔喀或称“外蒙古喀尔喀”,或称“外扎萨克”,均列于“理藩院”条目之下,以示其统属关系;而在乾隆、嘉庆《一统志》中则与漠南蒙古同列于内地各省统部之次的《新旧蒙古统部》(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四百四。《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 或《蒙古统部》(注: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五三四。《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以示与内地各行省无异。 准噶尔(厄鲁特)与清朝时战时和的对峙状态在喀尔喀内属后又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经过康雍乾这三位清代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的持续奋斗,终于在乾隆二十年代最终实现了太祖、太宗的政治理想。 从《会典》和《一统志》的记载看,在喀尔喀之后厄鲁特蒙古(及其所属的回部)所在的整个西域新疆地区纳入国家版图、视同内地郡县的过程,似乎要曲折得多。据康熙《会典》记载,厄鲁特“以时朝贡,奉职惟谨”,地位“视四十九旗又为远矣”(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二辑,台湾文海出版社。),至雍正《会典》,厄鲁特仍“视四十九旗为外”(注:雍正《大清会典》卷二二二,《理藩院·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七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对与清朝长期处于时战时和对峙状态的准噶尔即厄鲁特蒙古来说,上述定位符合历史事实。乾隆十二年(1747)开始纂修、二十九年(1764)成书的《会典》和《会典则例》,记事止于二十三年(1758),其时平定准噶尔战争刚刚结束,《会典》等没有也不可能立刻反映准噶尔地位的变化。成书于乾隆八年(1743)的《大清一统志》缺载还可以理解,但“天威震叠,开拓西域地二万余里”的空前伟业竟在号称一代巨典的《会典》付诸阙如,这不能不使乾隆和他的大臣们深感遗憾。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一月御史曹学闵以“近年来,平定准噶尔及回部,拓地二万余里,实为振古未有之丰功”,奏请将西域新疆增入《一统志》。军机大臣奉旨议覆,该御史所奏自属可行。乾隆谕示:“西域新疆,拓地二万余里。除新设安西一府及哈密、巴里坤、乌噜木齐,设有道、府、州、县、提督、总兵等官,应即附入甘肃省内。其伊犁、叶尔羌、和阗等处,现有总管将军及办事大臣驻扎者,亦与内地无殊。应将西域新疆另纂在甘肃之后。”(注:《清高宗实录》卷七二二,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戊申。中华书局1986年版。) 于是有《一统志》续修之举,与《一统志》同时重修的《会典》等也恪遵上述“与内地无殊”旨谕,对西域新疆部分(包括准噶尔和原准噶尔所属的回部)重新定位。重修的乾隆《会典》,实际上只重修了《理藩院》,其内容亦止于二十七年(1762)。该书《理藩院·典属清吏司》、《理藩院·柔远清吏司》条下记“准噶尔之地咸入版图,其封爵、会盟、屯防、游牧诸政,事厥有专司”,“画疆置吏,有如郡县”,昔日强盛一时的厄鲁特各部落已风流云散,《会典》及《则例》只记录了新疆与新疆以外地区的厄鲁特余部的名称--贺兰山厄鲁特、乌兰乌苏厄鲁特、推河厄鲁特、额济内土尔古特、都尔伯特(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及其牧地四至(注: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而作为平准战争的延续,平定回部大小和卓木叛乱的胜利,使天山南麓维吾尔族人民聚居的南疆各城,也相继纳入大清版图。乾隆《会典》记载“天戈所指,臣服迩遐,拓西域版图数万里之遥。今自嘉峪关以外,旧部若哈密、辟展、吐鲁番,新疆若哈拉沙拉、若库车、若沙雅尔、若赛里木、若拜、若阿克苏、若乌什、若喀什噶尔、若叶尔羌、若和田,棋布星罗,同属内地。”(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徕远清吏司》。) 昔日准噶尔所踞西域新疆地区,遵照乾隆皇帝谕示,新设的安西州、鎮西府、迪化州,皆归陕甘总督管辖,故《大清一统志》列在“甘肃统部”之后;至伊犁东西路库尔卡乌素、塔尔巴哈台,回部自哈密、辟展至哈喇沙尔、库车、塞喇木、拜、阿克苏、乌什、喀什噶尔、叶尔羌、和田,则创建“西域新疆统部”,“次于直省之后”(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凡例;卷四百十四至四百十九“西域新疆统部”。)。嘉庆《一统志》如之。通过及时续修的《大清一统志》,使大一统的中国西北疆域版图得到了权威的确认。 附带谈一点,厄鲁特等虽曾以“国”自称,甚至与承继中华正统的大清国分庭抗礼,以至兵戎相见,甚或有取代清朝为中华大皇帝之念,但他们与清开国时期欲取代明国的努尔哈赤、皇太极一样,从来不自外于“中国”,原因何在?除了清朝士马强盛和怀柔政策的成功外,经济联系的纽带、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历史传统,特别是藏传佛教这一独特的精神纽带的作用,不可低估。当喀尔喀离散彷徨之际,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以“俄罗斯素不奉佛,俗尚不同我辈,异言异服,殊非久安之计,莫若全部内徙,投诚大皇帝,可邀万年之福”(注:张穆:《蒙古游牧记》卷七。载《清代蒙古史料合辑》(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一言而决,遂全部归附清朝;准噶尔博硕克图汗噶尔丹向康熙一再表白“中华与我一道同轨”(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六,康熙二十九年六月甲申。)、“我并无自外于中华皇帝、达赖喇嘛礼法之意”(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七,康熙二十七年十一月甲申。);雍正时准噶尔汗策妄阿喇布坦向清朝使臣坦陈:“皇帝者,乃一统砸木布提布之大皇帝,经教划一,日后必令我得以安逸,而西梵汗、俄罗斯察罕汗虽为较大之员,但皆属于异教,无用之人”(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1010页。黄山书社1998年版。),又称“无喇嘛佛法,何以为生?”(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6页。) 蒙古僧俗人士也相信“中华皇帝,乃活佛也”(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八一,康熙三十六年三月庚辰。康熙中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觐见康熙时说:“蒙圣主大沛洪恩,特加拯救,是即臣等得遇活佛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丁亥))。无视准噶尔与清朝治下中国的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宗教的不可分割的事实,夸大其独立于中国倾向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中国大一统实现以后,土尔扈特以“大圣皇帝(指乾隆)甚为仁慈,广兴黄教”,决策回归祖国,进一步证实藏传佛教精神纽带的作用。(注:据《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土尔扈特渥巴锡汗与策伯克多尔济、舍楞等密议,以“大国(中国)富强”,“大圣皇帝(乾隆)甚为仁慈,广兴黄教”,决策脱出俄罗斯回归祖国。见该书第111页。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当然所有这一切,与自努尔哈赤、皇太极以来,一贯有意识地坚持奉行尊崇黄教的政策关系极大,诚如康熙所言:“达赖喇嘛深知朕护持宗喀巴之法”。(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七,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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