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性质、内容、渊源及其现代意义(5)
注释: ①据笔者考证,《留书》(又名《明夷留书》)初稿写成于清顺治十年癸巳岁(1653)九月,共一卷八篇,八篇篇名是:《文质》、《封建》、《卫所》、《朋党》、《史》、《田赋》、《制科》、《将》。当时只是手稿,尚无书名,也没有刊刻。时过十年,即康熙二年癸卯(1663),黄宗羲在《留书》原稿基础上加以扩充,写成《明夷待访录》二卷二十六篇,于康熙十二年癸丑岁(1673)刊刻,但刻本由于忌讳而未敢流行,后来连同刻板亦烧毁了。到乾隆年间,慈溪郑氏二老阁主人郑性、郑大节父子重刻《明夷待访录》,剔除了原属《留书》的《文质》、《封建》、《卫所》、《朋党》、《史》五篇,故今本《明夷待访录》只有一卷二十一篇,而被剔除未刻的五篇则由郑氏另抄一册留传下来,此即天一阁藏郑性抄本。所以,《留书》是《明夷待访录》的前身,二书思想前后相承。但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编辑出版《黄宗羲全集》以前,《留书》罕为人知,故研究者寥寥。 ②近现代史学界通常从生产方式特征上将秦以后至清朝的中国社会定性为“封建”社会,实际上是指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但中国传统史学(包括柳宗元、黄宗羲)所谓的“封建”,主要指的是夏、商、周时代的“封邦建国”行政制度,而将秦至清的国家行政制度视为“郡县制”。本文在讨论柳宗元、黄宗羲等人的“封建论”时的“封建”,主要是指“分封”制与“封邦建国”制度。 ③黄省曾,字勉之,号五岳,苏州人。王阳明讲学越中,省曾执贽为弟子。有《会稽问道录》十卷。另有《五岳山人集》等著作。黄宗羲《明儒学案·南中王门学案一》有传。省曾所著《难柳宗元封建论》由黄宗羲、黄百家编入《明文海》卷九十二。 ④这里所谓的“废封建”,是指废除“封邦建国”的诸侯分封制而代之以君主集权的郡县制度。 ⑤参见张师伟:《民本的极限--黄宗羲政治思想新论》之“绪论”、第11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7,325-344页。 ⑥侯外庐:《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5页。 ⑦郑昌淦:《中国政治学说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版,第300页。 ⑧参见张岱年:《黄梨洲与中国古代民主思想》,载吴光主编《黄宗羲论》,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版;李存山:《中国的民本与民主》,载《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朱义禄:《黄宗羲与中国文化》,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冯天瑜、谢贵安:《解构专制--明末清初新民本思想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秦晖:《从黄宗羲到谭嗣同:民本思想到民主思想的一脉相承》,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4期;戴逸:《黄宗羲简论》,载吴光主编《从民本走向民主--黄宗羲民本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⑨《黄宗羲全集》第1册,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1页。 ⑩(11)(12)《黄宗羲全集》第1册,第23-24,38,38页。 (13)黄宗羲提出上述经济改革主张并非偶然,而是时代思潮的反映。在明清之际,还有一些与黄宗羲同时代的士大夫也提出了类似主张。如万历时的官僚冯应京在《月令广义》中提出了“士农工商各执一业”、“九流百工皆治生之事”的思想;明末东林党人赵南星在《赵忠毅公文集》卷四《寿仰西雷翁七十序》中提出了“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的思想。顾炎武的《日知录》、陆世仪的《思辩录》在诸如封建、郡县、井田及货币、赋税等问题上的主张也与黄氏接近,而颜元甚至提出了“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的“平均地权”思想(见颜元:《四存编·存治》),较之宗羲更为激进。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