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早期,社会组织是以氏族制为基础的,属于母系氏族公社的高级阶段;到了中期 ,家族公社较前发展,社会性质应是父系氏族社会,父系制在多数地区已经形成;在晚期, 家族公社所有制已经发展起来,父权制在各地区均已确立,并在大部分地区已开始达到酋邦 (或古国)时期,文明基因已经孕育。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he early Yangshao Culture based on clan system belong ed to the senior stage of matrilineal community. In the middle period, family co mmunity further developedand the social nature was patriarchal community. Patri archy has been formed in most of areas. In the later period, the ownership of fa milycommunity had already developed and patriarchy had been established and in themost areas had developed the time of tribe alliance. Civilization factors had a ppeared. 中图分类号:K871.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731(2001)05-0029-09 仰韶文化自1921年发现以来,已经80个春秋。80年来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已发现仰 韶文化遗址5000多处,发掘或试掘过的遗址200多处(注:关于仰韶文化遗址的数目,依据20世纪80年代国家文物局统一组织的全国文物普查统计 ,陕西2040处,河南800多处,山西和甘肃各1000余处,河北、内蒙古、湖北各数十处、宁 夏、青海各有数处,合计5000余处。陕西和河南的文物普查成果已出版,其余各省区的数字 有的是从友人处获知,有的是从零星发表的资料中得知。关于已发掘或试掘的遗址数,均据 已发表资料统计。),积累了大量资料,并已经取得了丰 硕 的研究成果,为我国史前考古和史前史的研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仰韶文化的发现和研究, 从数量、规模及认识程度等方面来看,都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80年的前60年主要是 对它自身的发展序列以及与其他史前文化(如龙山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马家窑文化等) 关系的研究,后20年才进入专题研究阶段。在专题研究的众多选题中关于仰韶文化的社会组 织、社会性质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笔者过去也发表过不成熟的意见,这些年来 随着田野考古的发展,新资料的积累,以及受众多学者研究成果的启发,遂使我们对以前的 认识有所修正和补充,现在整理出来,继续参加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关于仰韶文化居民的社会组织及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讨论,于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已经开 始,当时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认为是母系氏族社会;第二种认 为是父系氏族社会;第三种认为整个仰韶文化是母系氏族社会但到了它的后期已开始孕育着 新的变化(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许顺湛:《关于 中原新石器时代文化几个问题》,《文物》1960年第5期;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 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其中第一种意见在学术界相当盛行,第二种意见仅有个别同志提出,第三种意 见对后来的认识颇有启发。七八十年代,随着考古工作的发展,考古资料的积累,关于这一 问题的讨论又热烈地开展起来。在讨论中大体是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仰韶文化早期是 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阶段,中晚期是父系氏族社会;第二种意见认为整个仰韶文化时期是父 系氏族社会,还带有军事民主制的性质,产生了文明的因素,出现了文明的曙光(注:巩启明:《试论仰韶文化》、《史前研究》1983年第1期;李绍连:《仰韶文化社会形态 初探》,《论仰韶文化》,《中原文物》1986年特刊;严文明:《半坡类型的埋葬制度和社 会制度》,《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许顺湛:《再论仰韶时期的社会性质 》,《学术研究辑刊》,1979年第1期;丁清贤、曹静波:《仰韶文化社会性质的讨论及我 见》,艾延丁:《元君庙墓地反映的社会性质》,均见《论仰韶文化》,《中原文物》1986 年特刊;丁清贤、孙德萱:《从濮阳蚌壳龙虎墓的发现谈仰韶文化的社会性质》,《中原文 物》1988年第1期。)。其中持 第一种意见的人较多,成为倾向性的意见,持第二种意见的人较少。同时还有专门对早期或 晚期进行研究的,惟独对中期因缺乏资料而研究者较少,即使有些看法,也是借用同时期的 其他考古学文化的资料进行论证的。自80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考古学的发展,又发掘了一 大批仰韶文化遗址,如陕西的合阳吴家营、铜川吕家崖、瓦窑沟;河南的汝州洪山庙、邓州 八里岗、郑州西山;湖北的枣阳雕龙碑;山西的翼城北橄、夏县西阴村;甘肃的西峰南佐疙 瘩渠;青海的民和胡李家;内蒙古的察右前旗庙子沟、凉城石虎山、王墓山、托克托海生不 浪等60多处,又积累了一大批新的资料。同时对以前积压的发掘资料有不少已整理出专集报 告陆续出版,如临潼姜寨、淅川下王岗、南郑龙岗寺、西乡何家湾、宝鸡福临堡、汝州洪山 庙、天水师赵及扶风案板等重要遗址的发掘报告都已出版。还有很多遗址的小型报告也陆续 在刊物上发表。这些都为我们对仰韶文化的社会组织、社会性质等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 很好的基础。我们试从仰韶文化早中晚各期考古资料所反映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居住情况、 聚落形态及埋葬制度等方面来探讨仰韶文化的社会组织及社会发展阶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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