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约30年封闭式发展之后,我国宗教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大也已经持有开放之态,以适应全球变革、信息灵通的当代社会环境。全球化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距离减少、透明度增大,我国宗教再也不可能存在于与世隔绝的孤岛或真空之中。我国宗教肯定会正视自己与世界宗教的关系及联系,在坚持独立自主、爱国爱教的原则下扩大国际交往和交流。而且,世界上也有不少宗教、教派和信教群众视中国宗教为其宗教的正宗和本源,如日本、韩国等地佛教徒来华寻根溯源、认祖归宗的活动,海外华人在宗教精神上的返乡归里、返朴归真之举等。因此,我国宗教会继续这种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势头。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全球意识”所带来的宗教趋同感或认同感,也有一定负面影响。这在基督教中表现在以宗教“普世性”诉求来抗衡“本土性”或“三自”原则的言行中,在天主教中表现在要求恢复罗马“圣统”、效忠其宗教领袖教皇的尝试中,在伊斯兰教中表现在向“泛伊斯兰”思潮靠拢、主张原教旨主义的企图中,以及在藏传佛教中表现在对活佛转世、册封权力的争夺中,这些都已有其明显迹象。这种趋势在未来会进一步发展、扩大,对我国宗教主权和独立办教的原则构成威胁,因而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 我国宗教会进入一种全方位的多元发展之中 在过去50年中,我国宗教基本上保持了稳定、统一的格局。各大宗教的全国性机构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并维护、促进了宗教与我国社会、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关系,达到了一种较好的适应。但随着全球化以来的门户开放和多元发展,我国宗教的这一基本格局正受到冲击,从而有可能导致我国宗教在未来发展中实际上的多元局面。 其一,我国传统宗教的“自我意识”开始复苏,出现教派分化倾向。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各大宗教内部逐渐联合、走向“合一”,形成全国性组织,其传统教派日趋衰微,教派意识不断淡化。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后,这些宗教在国际范围的教派存在及活动随人员交往、信息交流而再度影响国内各教,使本已消沉的教派意识被重新唤醒,注入一股活力。这种传统宗教中有组织性的教派分化和多元走向与境外宗教组织对华恢复接触及其秘密渗透有着直接关联,其构成的内部分化和分裂有可能加剧。 其二,宗教分布和发展形式将呈多元之状。我国各大宗教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均有明显发展,而且出现不均衡、无定式的多元态势。某些宗教在一些经济贫困地区得到发展,有的却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迅速发展。在农村宗教发展中,其宗教信徒基本上由“中年妇女、体力劳动者、病人、生活贫困者”所组成,他们“大多数是生活陷于困境中的人,是生活的弱者和社会较少关心的边缘人物”,③因而具有“老人多、妇女多、文盲多”的特点。但在城市宗教发展中,出现了其信徒由知识份子、脑力劳动者、企业“白领”、个体经营者所构成的局面。此外,一些宗教与某些民族的结合更普遍,也有一些宗教在某些民族中的发展更突出。因此,宗教分布和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中将会复杂交织,多元不定。 其三,宗教信仰形式和活动形式也会出现多元分化。我国宗教的现存信仰及活动形式正出现潜移默化的多元嬗变。在传统宗教教阶结构、组织形式和宗教领袖作用在表层上仍得以保留的同时,我们也可感触到新的演化和变革。在组织形式上,有着“有形”组织和“无形”组织的两极发展。当代社会不少宗教信仰者不再出入于传统宗教场所参加有规律的礼仪活动,而形成一种松散的、随意的或灵活的“聚会”。这种“聚会”或是公开、或是掩饰、或是秘密。在人员构成上,许多宗教徒不一定是某一宗教组织的“正式”成员,他们没有在传统宗教机构“入教”、“登记”、“注册”,也不参加其宗教场所的日常活动。在信仰内容上,传统宗教信仰也出现了“世俗”和“民俗”的两极分化。前者表现出向现实社会生活的靠拢,其信仰内容逐渐淡化为一定的文化传统、民族风情和精神境界,结果乃实质蕴涵消退,象征作用凸显,传统宗教意义淡化。后者则表现为向民间信仰、民间陋习的退化和蜕变,有些甚至沦落为迷信糟粕。因此,当代人的“宗教性”正形成“精英宗教性”、“大众宗教性”和“民俗宗教性”的多元景观及其强烈反差。在传播方式上,在传统宣道传教方式仍得以保留的同时,宗教的传播将更多地向现代社会的“网络布道”、“经济传教”、文化对话、价值影响和情感交流等多元方式扩散,成为一种用传统眼光所看不见的精神辐射与感染。在教内作用上,与“宗教领袖”传统人格魅力及其影响相呼应,教内平信徒的作用明显加强。平信徒“精英”现象和新兴宗教中的“教主”作用,使人们对宗教在现代发展的潜力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平信徒杰出人员参与社会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已在影响相关宗教的生存与发展。 其四,我国“五大”宗教并存格局受到挑战,更多宗教将相继亮相。我国正式承认现存的中国宗教通常是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这五教。但随着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步入全球化进程,外国人来华经商、工作、学习、探亲和旅游活动会明显增多,“五教”之外的宗教及其信徒实际上已跨入国门,并会以各种方式来表现其在华存在。此外,不少中国人因出国留学、探亲、经商、移民、以及与外国人通婚等原因,也已成为这“五教”之外的宗教信徒。在现代发展中,东北等地的中国东正教已恢复活动;而香港澳门的回归祖国,带入了其它宗教在中国的实际存在。这些现象说明我国“五大”宗教的格局正在被突破。还应值得重视的是,中国境内的一些传统民间宗教和民间信仰已恢复其公开或秘密的存在,境外不少新兴宗教亦已秘密渗透进来。我国的信仰发展和宗教类别已呈多元、复杂之势。 (三) 我国宗教会以更积极的姿态与主流意识形态对话、融入当代社会 全球化发展带来了当代宗教的开放和积极变化,世界各大宗教正积极面向世界、面向时代、面向社会、面向人生。在这一时代大潮下,我国宗教正积极、主动地适应中国当代社会,认真、恰当地协调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关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全球化”对我国影响的不断加大,我国宗教界人士会越来越关心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及其理论基础,从社会、政治层面深化到思想、价值层面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展开交流和对话,并会从教义、道德等理论及实践上进行有益于这种对话的尝试。例如,中国宗教方兴未艾的“中国神学”建设,对其真、善、美、圣和扬善止恶内容的弘扬,以及对其道德价值的发掘等,都表达了这种积极适应的姿态和深层次、实质性对话的努力。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在这一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在改变自我、演进更新。宗教作为具体的社会存在,既会以其信仰方式反映这一社会真实,也会适应并影响这一社会的发展。宗教在不同社会处境中的存在会在根本上决定或改变其社会意识,使其思想、观念向前发展,达到与其社会存在的协调与吻合,体现其反映社会存在的变化、演进。因此,我国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长期存在及其生存与适应的方式,必然会带来其社会意识、思想观念上的变化与发展,构筑一种与历史传统不同的新型关系。正是看到宗教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和宗教与社会发展的双向互动及相互影响,当代我国宗教界才开始从价值层面上提出“宗教属不属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宗教文明是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宗教道德能不能够被社会主义道德所吸纳”、“信教群众可不可以归入‘最广大人民群众’之内”等理论问题。这就是说,在未来发展中,我国宗教会从社会、政治层面进入思想、价值深层来讨论如何真正与社会主义社会和平共处、统一共存的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这一精神,我们在现今及未来社会主义条件下与宗教长期相处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和研究宗教在思想、价值层面上的提问及对话。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全球化”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宗教的思想、价值体系也有可能提出与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相异、相抗衡的另一种选择,对我们构成挑战和威胁。实际上,当西方社会利用“宗教人权”、“宗教价值”对我国实行干涉时,这一较量已悄然开始。正如宗教的社会功能一样,宗教的价值意义亦具有两重性。因此,我们对之也应有趋利避害的驾驭和把握。 在“全球化”社会发展中,我国宗教融入当代社会的步伐将会加快。各大宗教会明显淡化其“出世”的传统特征,而更多地选择“面世”、“入世”,进入当代社会,参与现实生活。在理论上,我国宗教将会把其教义思想与现实社会需求相结合,研究并解决人们在精神生活、心理层面的问题及需求。在实践上,我国宗教将会更多地投身于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援助、社会救济,以求用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来见证其信仰。我国宗教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这种发展意向,势必会凸显其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思想、政治、社会、文化、民族及国际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