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窦春芳(1970-),女,广东湛江人,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人物;苗体君,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二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共“一大”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而中共“二大”依据列宁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学说和远东大会的精神,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9个决议案。“二大”明确制定了党的最高革命纲领和最低革命纲领,最高革命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最低革命纲领,即民主革命纲领,就是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二大”还第一次确定了民主联合战线的策略,制定了第一部《党章》,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对工人运动、妇女运动和青少年运动提出了要求,第一次喊出了“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二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她同中共“一大”一起完成了党的创建任务。因为“二大”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召开的,所以关于“二大”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都是历史之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参加会议当事人的回忆及一批史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关于“二大”的相关历史谜团被慢慢揭开。2012年是中共“二大”召开90周年,让我们拨开历史的重重迷雾,展示中共“二大”研究的众多历史谜团。 一、关于中共“二大”召开时间的五种说法关于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曾经有如下五种说法: (一)1922年冬召开。该说法源自毛泽东。1936年6-10月,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与毛泽东、周恩来等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谈话。期间,毛泽东回忆“二大”时说:“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22年冬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出席,却忘记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1](p119)经多方查证,毛泽东的说法有误,可能是毛泽东记忆错误所致,而且毛泽东的这一说法是孤证。 (二)1922年7月召开。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蔡和森。蔡和森1921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中央从事党的理论宣传工作。1922年6月,蔡和森出席了中共“二大”,并参与起草了“二大”宣言,会上蔡和森与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高君宇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蔡和森负责宣传工作。1926年蔡和森在《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一文中说“第二次大会在一九二二年七月”[2](p479)召开。此外,苏联人葛萨廖夫以及中共“二大”代表李达的观点与蔡和森也是一样的。 葛萨廖夫是苏联驻华军事参赞处的一名打字员,一度担任负责核对文件的秘书。1926年,葛萨廖夫曾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介绍了中共早期情况,在文章中葛萨廖夫这样写道:“远东会议开过不久,一九二二年六月(也许是七月)里,(中国共产党)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3](p466)李达是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1920年8月,李达与陈独秀、李汉俊等人在上海共同发起成立共产党的早期组织,1921年7月,李达参加中共“一大”,会议上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被选为中央局成员,李达分管宣传工作。1922年,李达出席中共“二大”,而且是正式代表。1955年8月,李达在回忆中共“二大”时说,“党就在七月间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4](p587) (三)1922年5月召开。该说法源自瞿秋白。瞿秋白曾两度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他在《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中认为中共“二大”是“1922年的5月”[5](p255)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是瞿秋白1929年至1930年在莫斯科列宁学院发表的报告,瞿秋白所依据的材料是莫斯科档案馆保存的俄文版的中共“二大”文件,1926年5月1日印刷这个文件时,不知何故对《二大宣言》发表的时间1922年7月特别进行了声明:“本是1922年5月,误排7月。”瞿秋白没有出席“二大”,就依据这个声明,将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定为了5月。后来,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30周年而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中,也采用了该说法。 (四)1922年7月10日左右召开。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张国焘。1922年7月,张国焘出席了中共“二大”,会上张国焘与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高君宇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1961年,美国堪萨斯大学派人找到经济窘迫的张国焘,希望他写回忆录。4年之后,张国焘完成了100万字的《我的回忆》一书,后来,香港明报月刊买了张国焘这本书的中文版权。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一书中说:“第二次代表大会终于七月十日左右”召开。[5](p195) (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召开。该说法的依据是中央档案馆保存的1922年7月印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案》的文件。在这些原始的档案资料中,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文本中,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明确写着“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二十三日)议决,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5](p56)因为该资料是关于中共“二大”召开日期的第一手原始资料,所以非常可信,由此,也就确定了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是1922年7月16-23日。原共产国际派中国代表达林在其回忆录《中国回忆录(1921-1927)》中,也记载了中共“二大”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举行”,[5](p235)这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佐证。 从以上各种资料来看,“1922年冬说”与“1922年5月说”这两种说法很显然是错误的,而“1922年7月说”、“1922年7月10日左右说”都没有具体的日期,而“1922年7月16日至23日说”可以看做是对“1922年7月说”“1922年7月10日左右说”的补充,而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说”源自于档案资料,而且有佐证,这一说法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二、关于中共“二大”召开地点的四种说法关于中共“二大”召开的地点曾存在如下四种说法: (一)在上海某地召开说。该说法源自毛泽东的回忆。在埃德加·斯诺著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关于“二大”召开的地点,毛泽东回忆说,“二大”是“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出席,却忘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1](p119) (二)在上海成都路一所中共中央所租的房子里召开说。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张国焘,张国焘在其《我的回忆》一书中说,中共“二大”是“在上海成都路一所中共中央所租的房子里”[5](p195-196)召开的。 (三)在杭州西湖召开说。该说法源自胡乔木。1941年胡乔木担任毛泽东的秘书,被称为“中共一支笔”。1951年,胡乔木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在书中胡乔木写道:“党在杭州西湖召集了第二次代表大会。”[6](p7)从胡乔木的履历来看,胡乔木根本不可能是“二大”的参与者,中共“二大”召开这一年,胡乔木也仅仅只有10岁,胡乔木很可能是把“二大”召开1个月后在杭州西湖召开的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别会议(即“西湖会议”)误以为是“二大”了。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决定对国民党实行“党外联合”,但共产国际接受了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出的“党内联合”政策,即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主张。不久,共产国际派马林携带指示由莫斯科到达上海。根据马林的提议,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张太雷7人。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就是著名的西湖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