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北魏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3)
总之,内侍官选任制是在拓跋族走向阶级社会和建立国家的过程中最早出现的一种选官制度。由于什翼犍时拓跋族刚刚步入文明社会的门槛,故此制是促使拓跋族上层诸成员由原始的部落大人、下级军事首领和部落显贵转变为奴隶主官僚贵族的重要杠杆,也是促使他们及其子弟爬上统治阶级地位的阶梯之一。当北魏政权建立之后,由于原来的拓跋族上层诸成员早已通过各种途径转变为奴隶主官僚贵族,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基础业已形成,因此,为了维护他们的政治特权,也为了使其政治权力部分世袭化,从拓跋圭到拓跋弘的历代统治者都相继推行内侍官选任制。通过这一制度,一批批的奴隶主贵族子弟被选任为皇帝身边的亲信侍从,他们出入禁中,传宣诏命,在任职一段时间后,内则可迁任高级朝官,外则可出宰州郡和统领方镇,成为北魏统治集团的重要人物,从而在官僚体制上加强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起到巩固北魏奴隶制政权的作用。北魏前期的内侍官选任制是由当时的奴隶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因为北魏前期是一个以畜牧经济为主和以平城、代北地区为统治中心的奴隶制国家,北魏前期的统治者基本上不依靠中原地区的"谷帛",而是依靠"乳酪"来统治中原的[⑤]。所以,内侍官选任制也主要是代表了这一地区的拓跋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是保障其子弟入仕特权的政治制度。正因为如此,随着北魏农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中心、经济重心的南移,到孝文帝迁洛以后,史籍中已极少见到选任代北豪族子弟为内侍官的记载了,内侍官选任制做为一种服务于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选官制度,也因失去其作用而逐渐消声匿迹了。 二"大师小师"制 "大师小师"制是拓跋圭于天赐元年(404年)创置的一种选官制度。据《魏书·官氏志》: (天赐元年)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又《通鉴》卷一一三《晋纪》晋安帝元兴三年(即拓跋圭天赐元年)条载: 十一月,魏主圭如西宫,命宗室置宗师,八国置大师、小师,州郡亦各置师,以辨宗党,举才行,如魏晋中正之职。 此外,《魏书·太祖纪》所载略同。 据上述记载,"大师小师"制主要有以下一些内容:第一,"大师小师"制乃创置于拓跋圭天赐元年十一月,它是比附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而设立的一种选拔官吏制度。第二,"大师小师"的组织形式分三种情况,一是在代京附近的"八国"置大师、小师;二是在"八国"之外的各州郡亦各置大师、小师;三是在北魏宗室置宗师。第三,大师、小师和宗师的职掌是"辨其宗党,品举人才",类似于魏晋中正之职。 拓跋圭所创置的"大师小师"制,是北魏前期一项重要的选举官制度。然而,由于史籍所载资料甚少,我们对大师、小师是否为政府正式设置的官吏?如何选任?八国及各州郡的大师、小师各置有几?其组织统属如何等问题,都不清楚。至于大师、小师是如何"辨其宗党,品举人才"的,尤其是此制创立以后的具体施行情况,更是不得而知。此外,依据史传,"大师小师"制似只在拓跋圭时一度施行,以后很快就消失而不见于记载了。既然"大师小师"制存在的时间如此短暂,其具体施行情况又无法确知,那么,拓跋圭时曾一度在北部中国建立的"大师小师"制岂非没有什么意义和作用了吗?恐怕还不能这样说。据自己很不成熟的看法,"大师小师"制的意义和作用主要有二: 其一,拓跋圭创置的"大师小师"制,主要是北魏初期拓跋族部落解散和分土定居以后的产物,同时也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着密切的关系。 拓跋圭建立北魏政权伊始,便采取措施把拓跋诸部改变为地域性的居民。《魏书·官氏志》载道:"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北史·贺讷传》讲得更清楚,谓拓跋圭"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拓跋圭"离散诸部",就是解散拓跋族原来的部落组织形式,而"分土定居","皆同编户",就是使拓跋部落成员按照区域划分定居下来,使之由血缘关系的氏族转变为地缘关系的编户。恩格斯在谈到氏族组织和国家的根本区别时曾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照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并说"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⑧]可见拓跋圭离散诸部,分土定居,是北魏奴隶制国家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拓跋诸部的解散虽然标志着北魏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但是由于拓跋圭在离散诸部时,原来的"君长大人,皆同编户",从而使得一些部落贵族逐渐失去自己往日赖以依存的社会基础,他们的传统权力和世袭职位也开始受到严重削弱,以至在部落解散之后10数年间,便出现了"姓族难分"和"子孙失业"的现象。如《魏书·太祖纪》天赐元年条记载:"十有一月,上幸西宫,大选朝臣,令各辩宗党,保举才行,诸部子孙失业赐爵者二千余人。"所谓"诸部子孙失业"者,正是指拓跋圭离散诸部之后,那些"君长大人"和奴隶主贵族子孙因失去其传统的世袭权力而未得到官职和封爵者,这是"八国姓族难分"和旧的部落贵族的传统权益受到损害的真实写照。由于传统世袭权力的丧失,引起了一些奴隶主贵族对现实统治政策的不满,甚至出现了要求"改王易政"的呼声。据《通鉴》卷一一一《晋纪》晋安帝隆安四年(拓跋圭天兴三年、公元400年)条载:"魏太史屡奏天文乖乱。魏主圭自览古书,多云改王易政;乃下诏风励群下,以帝王继统,皆有天命,不可妄干;又数变易官号,欲以厌塞灾异"。因此,拓跋圭为了稳定政局和巩固自己的权力,也为了加强和各级奴隶主贵族的联合统治,有必要在政治制度上做出保障拓跋奴隶主贵族享有世袭政治权力的规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以辨别姓族,品举人才的"大师小师"制也应运而生。拓跋圭在"八国"设大师、小师,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辨别解散以后的氏族和部落,而在于重新确定旧的部落贵族的世袭政治地位,并保障其子孙世袭官职和爵位的特权,据上引《太祖纪》记载来看,拓跋圭在设置大师、小师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对"诸部子孙失业赐爵者二千余人",由此可见拓跋圭建立"大师小师"制的用心所在。拓跋圭一次赐爵者如此之众,当时授官任职者恐怕亦不在少数,因为大师、小师的主要职责就在于"辨其宗党,品举人才",以便做为政府选拔和任用官吏的参考依据。所以我们认为,拓跋圭创置的"大师小师"之制,是适应拓跋族部落离散以后政治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选官制度,也是代表和反映了拓跋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并保障其子孙享有世袭政治权力的政治制度。就本质上说,它是北魏前期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的表现形式之一。鉴于当时的历史情况,这一制度对消除北魏皇权与旧的部落贵族的矛盾冲突,对稳定政治局势和加强拓跋各级奴隶主贵族的联合统治,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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