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
社会人格,是指一定社会群体共同的人格特质。它是由社会环境铸模而成的,是一定社会群体共同生活方式和基本经验的产物,是人们将社会的文化的规范与要求内化于心的结果,埋藏在个体人格的深蕴处。由于社会人格之中包含着许多为社会公认的精神品格、行为规范和道德信条,因此,它属于典型的“文化的主观方面”。社会人格既是社会形态和文化体系的产物,又是社会形态的一种存在形式和文化体系的一种载体,因而在维护公共秩序、调节人际互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所说的亦主亦奴人格是中国古代社会人格中最重要且最具普遍意义的一种。 一、“官僚”的主奴综合性格 一般说来,帝王、官僚、庶民构成中国古代三大社会政治等级。官僚介于帝王与庶民之间,是主与奴、贵与贱统于一体的典型。相对于君,他们是下,是奴,是臣子;相对于民,他们是上,是主,是父母。他们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一呼百诺,权势炙手,但在君主和长官面前则必须俯首帖耳,惟命是从。其实“官僚”称谓本身就生动刻画出这种政治角色的双重地位。 在中国古代,官僚既有官、管之称,又有僚、宦之称。“官”,本义为官府、官衙,引申为官吏,是权力者、管理者的称谓。《广雅·释诂》:“官,君也。”官,是一种君主称谓。官又多用为天子以下一切国家公职人员的泛称。如《礼记正义·王制疏》说:“其诸侯以下,及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官者,管也。”官是权贵,是主子。而作为君之从属的官又被称为“僚”、“宦”。如为官称“为宦”,官场称“宦海”,仕途称“宦途”。称官为僚、君僚、僚属的例子则更为常见。故官又称“官宦”、“官僚”。然而推其本义,宦与僚原本皆为奴仆之称。“宦”即家奴。甲骨文中的“宦”字是房屋下臣隶仆妾的象形。“僚”又作“寮”,最初也是仆隶、属下之称。《诗·大东》“百僚是试”之僚是指操劳杂务的奴仆。《左传》将人分为十等,其中“隶臣僚,僚臣仆”,僚的地位极其卑贱。《说文》:“官,吏事君者也……犹众也。”官形同君之众仆、属下,故僚亦可用于称呼官、官署。如毛公鼎、令彝等有“卿事寮”、“大史寮”等,指君主属下的大官。从历史过程看,将官与僚结合在一起,是君主制度的产物。在中央集权政体形成过程中,君主将家相、群僚提升为官,大量使用身份卑贱者为公卿将相,又将诸侯、卿大夫贬抑为僚属,使之成为官僚制度中的臣。这就造就了官僚,造就了亦主亦奴,亦贵亦贱的群体。“官”与“僚”从此粘连一体,成为这一群体的文化标识。 作为文化符号,“官僚”一词既形象,又贴切。它准确地揭示着官僚群体的实际地位和人格特征。官,本为君之称,后来一直用于称呼拥有政治权势的支配者;僚,本是奴之称,后来一直用于称呼处于从属地位的被支配者。官与僚连缀在一起,就使官长与僚属、支配者与被支配者这两类文化意义复合于一体。这一称谓的内涵是:亦君亦臣、亦上亦下、亦主亦奴。 官僚的地位、角色、规范、称谓共同铸模着这一群体的精神世界,亦主亦奴成为官僚群体普遍的人格模式。这里着重看一看宰相意识和宦官意识的主要特点。宰相与宦官处于等级式职官体系的最高层和最低层,因而最具典型性。 宦官的主奴综合意识可以概括为八个字:“身为下贱,口含天宪”。宦官是地地道道的皇室家奴。大多数宦官终身从事贱役,无权无势,任凭驱使责罚。然而权力塔尖上的奴仆毕竟有与众不同之处。内宦多有官职品阶,他们肩扛着官的头衔,故称之为“宦官”。这一群体历来不乏位高秩重者,有的甚至出将入相、封侯。宦官的奴才意识显而易见,大凡贱奴、劣奴的种种心态多可以在这个群体中找到。这里着重揭示这一群体的主子意识。 宦官既是帝王的贱奴,又是帝王的鹰犬。他们一旦获得帝王的宠幸,便“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注:《后汉书·朱穆传》。)。其权势重者竟能使宰相公卿、封疆大吏敬之畏之,歌之颂之,甚至拜倒在他们脚下,自称门生、义子,尊之为“九千九百岁”。专权的宦官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展示着骄横、酷虐、野蛮的主子意识。他们弄权朝堂,仗势欺人,巧取豪夺,骄奢淫逸,“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阿旨曲求,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注:《后汉书·宦者列传》。)。这类角色许多朝代都曾大批涌现,明代的魏忠贤最为典型。“口含天宪”的宦官与仗势欺人的豪奴属于同一类,而其主子是帝王,故为害尤为酷烈。 帝王是主子的极致,而权阉主子意识的极致却表现为凌驾于帝王之上。他们竟然奴恶欺主,玩帝王于股掌之中。齐国的竖刁幽闭齐桓公,使一代霸主饿死宫中。秦朝的赵高公然在朝堂之上“指鹿为马”,愚弄皇帝,欺压公卿,终将秦二世置于死地。汉唐一批权阉擅废立,弑君王,作威作福。李辅国拥立唐代宗,竟欲代行君权,对代宗说:“大家但内里坐,外事听老奴处置。”(注:《旧唐书·宦官传》。)鱼朝恩公然威逼皇帝,政令不合己意便大怒称:“天下事有不由我者邪!”(注:《资治通鉴》卷二二四。)欲以家奴、宠臣之身凌驾于天下之心溢于言表。杨复恭拥立昭宗,以“定策国老”自居,把天子视为“门生”(注:《新唐书·杨复恭传》。)。明代群阉更为嚣张,魏忠贤号称“九千岁”,其甚者竟有谋夺帝位之心。 宦而为官,官而为宦。宦官角色主与奴双兼,甚至以家奴之身而行无冕君王之实,令至尊的皇帝自叹受制于家奴。这就集至卑与至尊于一体。“宦官”意识与“官宦”意识相通、相同。 宰相的主奴综合意识也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宰相号称“百官之长”。“宰相门子七品官”的俗语,以及历代权相专横跋扈的故事,集中体现着这批人的主子地位、主子权势和主子气焰。然而“一人之下”又注定他们在帝王面前可怜得很。这里着重揭示宰相群体的奴才意识。 古代文献诠释“宰相”,谓之“燮理阴阳”、“辅相君王”、“宰制万端”。然而“宰”与“相”最初都是卑职。《说文》:“宰,罪人在屋下执事者。”这本是家奴或家奴总管的称谓。后来,宰相又被称为“司徒”、“司空”、“司马”等,而它们本也是为主人服役的卑微家臣的头衔。后来又称“尚书”、“侍中”、“仆射”等,寻根溯源,当初也都是卑微小臣的称谓。即使作为最高文官头衔的太师、太傅、太保,最初也只是王者或储君的保姆的称谓。宰相仍属臣的范畴。君之相犹如家之宰,国之百官总长犹如家之奴仆总管。宰相之所以权势炙手,是因为其主子非同寻常,乃普天之下的至上君王。所谓“百官之长”其实不过是幕僚长。就连这些位居人上的权贵们也必须头顶着卑微的冠冕,匍伏在帝王脚下,俯首称“臣”,甚至自称“奴仆”、“奴才”。这就以极端的形式展示着古代官僚尊与卑、主与奴双涵的角色、规范和人格。 或许许多人忘记了“宰相”等称谓的本义。然而他们直面这类权贵时,仍能准确无误地指出:贵为宰相亦不过是君之奴耳!《太平广记》卷四一九收录了《续玄怪录》中的一则故事。这则故事的主人公是唐卫国公李靖。据说他年轻时曾帮助过一位神龙夫人。为了答谢李靖,神龙夫人召来两个家奴,“一奴从东廊出,仪貌和悦,怡怡然。一奴从西廊出,愤气勃然,拗怒而立”。她对李靖说:“山居无物,有二奴奉赠。总取亦可,取一亦可,唯意所择。”李靖选取了“拗怒而立”者。后来李靖“竟以兵权静寇难,功盖天下而终不及于相”。故事记述者认为:两奴分别象征相与将。将相虽位极人臣,而毕竟仍属臣仆范畴,“所以言奴者,亦下之象”。其实在古代政论中,以“臣”、“下”、“仆”界定宰相确属常见。人们普遍认同这一政治定位和文化定位,宰相们亦不例外。宰相们的臣属意识是奴才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 奴才意识在“奸相”们的身上以一种极其丑恶的形式外显。依据传统观念,奸相属于“小人得志”。他们有的颇有几分智略,善于先意逢君,献媚取宠,秦相赵高、唐相李林甫属此类典型;有的平庸卑劣,“无他才略,唯一意媚上”(注:《明史·严嵩传》。),宋相蔡京、明相严嵩属于此类典型;有的更为卑劣,专以阿比权臣,谄谀宦官为能事,甚至认权阉为父祖师长,甘作奴才的奴才,明代首辅顾秉谦是此类典型。这类奸相与“佞幸”无异,道德人格无足称道,政治品质极其恶劣,且集主子意识之恶与奴才意识之恶于一身。 奴才意识在多数宰相身上以一种卑顺、平庸、苟且的形式外显。汉武帝的丞相石庆最为典型。这个人靠着恭谨卑顺的世传家风而位极人臣。在任太仆时,一次他为武帝驾车出行,武帝问:车上套了几匹马?御驾六马,一目了然,可是石庆还要一、二、三、四地数一遍,才敢报告皇帝,可谓恭谨有加。位居丞相之后,他在政治上毫无建树,“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故“君子讥之,为其近于佞也”(注:《明史·万石张叔列传》。)。多数宰相有类似的意识和行为。《明史》卷二一八记载了一批首辅、阁老的言与行,史家对他们的评价是:“外畏清议,内固恩宠,依阿自守,掩饰取名,弼谐无闻,循默避事。”这类史评在历代宰相传记中实属常见。人们为这类“太平宰相”起的绰号也很说明问题:唐代的杨再思人称“两脚狐”、苏味道人称“摸棱手”;宋代的王珪人称“三旨宰相”、李邦彦称“浪子宰相”;明代的夏言等人称“青词宰相”;清代的曹振镛人称“琉璃球”。这类绰号勾画出宰相们一幅幅委琐的图象,他们实为奴在心者。 奴才意识在贤相身上多以忠臣的形式外显。贤相上忧其君,下忧其民,有所匡助,有所建树,其人格与功业都有令人称道之处。然而他们都是将臣道规范内化于心中的人。他们认同君尊臣卑、君主臣从,自我归属于下僚、贱类,在君主面前自称“待罪宰相”(注:《史记·陈丞相世家》。),任凭帝王驱使责罚。他们认同名分观念和忠孝规范,尽心所事,忠诚不贰,愿为君之“耳目”、“股肱”,甚至自比为“犬马”、“爪牙”。这种依附性政治意识只能归属于奴才意识。 宰相的奴才意识是专制主义政治法则和文化观念共同铸模而成的。这种法则与文化注定就连“一人之下”的权贵也必须恪守臣道。他们必须有奴性,才能安稳地呆在这尊荣者的领地。他们必须有奴性,才能从帝王那里分享权与利,而对他人颐指气使。他们必须有奴性,才能辅佐君王而建功立业。在这一点上,宰相与宦官的境遇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能始终顺应这种法则与文化的人,很难循着权利的阶梯上行。志为忠臣良相的却极易从权力的高塔上跌落。因此,跻身高官显贵的臣子们,尽管其中不乏贤良才能之士,却又不能不自居卑贱,自甘平庸,自称罪过,不能不认作奴才。一旦无才无德或有才无德的人靠着奴才之身与奴才之心登上高位,一位兼备奴才之恶与主子之恶的奸佞、恩幸便应运而生了。这就是专制主义秩序与文化为包括宰相在内的官僚群体所注定的宿命。 类似的地位与心态在官僚群体的各个层次中都可以发现。如地方官中普遍存在“为一人分忧,为万民作主”的心态。前者是一种臣属意识,后者是一种主宰意识,两种地位与意识共时性地寓于一体。小小县令,称其卑则云“七品芝麻官”,道其尊则说“灭门县令”。“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唐代著名诗人高适《封丘作》中的这两句诗,揭示了八品县尉的卑与尊及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心态和精神苦闷。 官僚、官宦的本质是奴仆,故主奴意识的根本是奴性。这一点体现在官僚称谓上就是这批权贵统称为“臣”。《说文》:“臣……象屈服之形。”以仆役之“臣”,界定君、臣、民之“臣”,这是对官僚地位、角色、规范、人格的最具根本意义的文化界定。有权有势,又位居属僚,扮饰奴才,恪守臣道,这就是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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