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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乡约推行的特点(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文化研究》 曹国庆 参加讨论

三、推动宗约、士约、乡兵约、会约的兴盛与发展
    伴随着乡约活动的兴盛,宗约、士约、会约、乡兵约等依一定的身份和目的而结成的民众自治组织也趋于活跃,它不同程度地受着乡约发展的影响,有的又反过来影响着乡约的发展,使明代中后期的乡村、城坊、仕林中出现了社、会、约兴盛的格局。
    (一)宗约乡约与宗约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历史范畴和组织。作为一定的民众共同恪守的规条,宗约是与宗族祠堂管理相配套,规定和说明族人与宗族、家庭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宗族的职责和对族人的权力,处理与族人事物的原则等等,是宗法血缘制度的产物,与乡约的条规不尽相似。而作为一定的民众自治组织,乡约约于一乡之众,宗约只约于一族之人。乡约与血缘虽不无关连,民众们多是聚族而居,但强调的地缘,是一族以上的几个族人的结合体。宗约注重的则是血缘,讲究血缘亲情。乡约与宗约在一定的时候又可以互相转化,或由宗约的示范推而广之为一乡之约,或由乡约受阻退而行于一宗之内,再或是乡约与宗约并倡,举乡约不忘宗约,举宗约时恪于乡约。有些乡约本身也就是宗约。
    乡约自问世伊始,就与宗约有着不解之缘,明中叶以后,随着乡约的兴盛和民修祠堂的驰禁,宗约也随之兴盛。清人陈弘谋在为明《王孟箕讲宗约会规》所加的按语中指出"按一乡之内,异姓错处,尚且有约,交相规劝,况于同宗,以其尊长,约束子弟,临以宗族,训诫后裔,较之异性,事情更亲,观感尤易,则合爱同敬,谨身寡过,均不外于宗祠焉得之"[30]。万历初年,丹阳知县甘士价倡乡约,乡绅姜宝即请"兼行保甲法及予宗自为约,不令他姓人得参与,有所妨",甘士价特许举行,据姜宝自称,举行不久便见成效,及甘士价丁忧去职,其邻里他约皆停寝,姜氏又请于府台,提出改乡约为宗约,以宗约行,同时指出,"由予一家遍推于家家,由一时行之于时时将见,化行俗美,盗息民安,于讼不严而渐少,逋免不严而易完,无论民间受益,即官长不烦心力,可卧而待治矣"[31]。此宗约所行,俱乡约之职,宗约者,一姓之乡约也。
    不过,一般的宗约大都是在组织形式上仿于乡约,在具体条规中又体现出宗族性的色彩。笔者所见《王孟箕讲宗约会规》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讲宗约会规,乃王孟箕居乡时所定,共七款,包括期会款式、讲约规条、周咨族众、讥察正供、平情息讼、矜恤孤苦、禁戢闲谈。约定每月两会,或朔望,或初二、十六,会所摆列书案、坐席,东西相向,族人照班辈、序次分坐,案上各置所讲之书,另设讲读之席于前,择声音响亮或新进秀才二人为约讲、约读,又设约警一人,手持云板,维持秩序。有些宗族还将遵行乡约列入宗规之中,如笔者另见《王士晋宗规》凡十六条,第一条便是乡约当遵,称圣训六言包尽了做人的道理,无论圣愚,皆晓得此文义,只是不肯着实遵行,"今于宗祠内,仿乡约仪节,每朔日,族长督率子弟,齐赴听讲,各宜恭敬体忍,共成美俗"[32]。
    一些在官倡行、督行乡约者,致仕还乡退居林下之后,也多有倡行宗约之举,万历二十五年,吕坤致仕还乡,亲作宗约以备其法,使宗人修祀事、讲宗法、睦族情,又作宗约歌八十五首,用"极浅、极明、极俚、极俗"之文字,"但令人耳悦心,欢然警悟",宗约内仿乡约也设有彰善纠恶之册,只是名称做了些改动,纪善的叫做鹄史,纪恶的称做颚史。崇祯七年,刘宗周在家乡居,作《乡约小相篇》,请行于邑中,既不获知县采用,便作《刘氏宗约》行于族内。约设宗长一人,总一宗之教,约九族之人,又设宗翼两人辅弼宗长,宗干一人司钱谷出纳,宗纠一人,纠绳纲纪。约内还置有彰善纠恶簿,月朔行告庙之会,演讲圣训、祖训。据称,"服习既久,风尚一变,二十余年,通族莫有讼公庭者",其殁后,族人"犹遵行教不衰"[33]。
    (二)士约乡约者,约于民众,而士约只约于诸生。虽乡约之民众也包括有诸生,诸生则为民众中一特殊群体。明代的士约,多起于讲学会和文人结社,而组织管理形式又程度不同地受到了乡约的影响。
    士,作为生员衣冠之族,其言行关乎世风尤重,"士肯好修,同学见其人而爱慕,居乡熏其德而善良。官于内则为朝著仪形,官于外则为缙绅师表"[34],故此无论是民办,还是官督民办、官倡官办之乡约,士都是核心力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世风日下,作为缙绅之表、乡里风范的士,其道德沧丧、不学无术、不问世事之举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一些以振刷世风、挽明于即倾的士大夫们便又倡行起士约来,"顾人心之良不触则不发,良心之发,不聚则不凝,一番拈动,一番觉悟,一番聚会,一番警惕",故"爰为会规数条,与诸友共守之"[35]。
    据王徵《士约》称,"兹欲以三物之教望今日,诚恐骇人心目。吾姑为其卑近者。所愿该学于诸生相近所在,不拘多寡,各立会约"[36]。每约给以进德、修业印信两簿,选年长公直者为约正以主察举,选通敏博洽者为约率负责倡导。进德之先要纠十二过,士有免此十二过者,即纪之进德簿中。修业则先讲十二政,若能讲明此十二政,则录之修进簿中。
    在江西吉安,仅乡人邹元标为之作序颂扬的就有"青原盟","龙泉文明会","仁里斯文会"等士约,据邹元标称"一日,九邑有青原盟,诸长曰;龙泉学者,少宜以人代,诸友闻而奋曰;此吾乡辈继往开来,衣钵非人有任,吾觉自任之,于是醵金为费……诸君归而举文明会章,章有纪,邹子为之约"[37]。这些士约不但有组织、规章、簿籍,而且不定期聚会,互通生息,相互砥砺,与乡约并行不悖。
    当然,明代的乡约与士约间虽有不少相近、或融通之处,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在于士约强调身份,非诸生不得与,非从科第明经及奉褒崇者不得与,"类聚严而祀典明备"。而且乡约影响和作用主要是在地方,士约在聚文讲习、格物明德之余,则不少都议论时政,裁量人物,与政治关系极为密切,因而明中叶以后,朝廷对士大夫倡行乡约是支持的,而对他们聚会讲学、结社会文则是持谨慎甚至反对的态度。
    (三)乡兵约乡兵约,是乡约的一种,前文所述的专门抵御倭寇、鞑靼、"盗贼"的乡约,性质即多类此,它源于历史上的结寨自保武装,也是近代团练的雏形。不过,明确提出乡兵约这个概念的,似是明末泾阳人王徵。崇祯二年正月,王徵著成《乡兵约》,号召"凡我同乡地方居民人等,听我誓约,目下岁饥盗起,人心易至忙乱,却不商量一个拿盗贼保护身家性命的好方法,只要听信小人故意摇惑宣传的虚声,先自家慌作一团,把些妇女、衣物、粮食、头畜乱行迁移躲避……今誓约陈说款项,大家照款同心协力,鼓起锐气,实实的整顿备办操练一番。一遇贼来,大家都要仍前齐心奋勇杀贼,以为诸乡之助"[38]。按照王徵的设想,乡兵约分为约束、训练、劝富、谕贫四个部分,凡乡村约在五七里之内,可以联络为一社者,大家立誓同心,自相约束,每村各自择立一总,其兵至五百,立大总保一人,战阵勇敢者予以重赏,无功或脱逃者记册受辱。故此可知,乡兵约与历史上的一般的结寨自保组织形式又不尽相同。
    (四)会约明代的会约,形式、种类很多,不仅前文所述由讲学会、文人结社而建立的士约,属于会约的范畴,而且一些其他的民间结会、善会、游戏怡老之会等,不仅多有自己的会约,而且不同程度地受乡约影响的也不为少见。
    尽管明代的会约是五花八门,各有旨趣,其要却都在约束内部成员,使组织更具凝聚力,并且,追随乡约遗规,强调内部团结,互相规劝,互相帮助,去做记恶赏罚工作的屡屡可见。例如,桃堌居民为里社之会,以做老实人相砥砺,称老实会约,其宗旨在于"夫存心老实则心有余闲,持身老实则身有余乐,治家老实则家有余财,处人老实则人有余爱,于事老实则事有余稔,是故五谷必老实而后可食,材才必老实而后可用。是会也崇真尚朴,务质守廉,以此而居乡则情厚,以此奉祀则鬼神享"[39]。是知其意也在化导乡俗,讲究礼俗相交,德业相劝。又如倪元璐创设"一命浮图会",正值明末米价昂贵、天灾未已之时,乡村农民嗷嗷待哺,饿孚于道,鼓励人们布施赈济,每人"认救一命",以"为此功德,胜于浮图"相诱[40],这又是借释教佛图之说,行儒家赈济、互助之实,弥补社仓之不足,患难相恤也。再如市井负贩之人孙节等结成的"孝和会",其目的也是为了发扬一种互助精神,解决"老亲之后事",此后"惟老亲之后事忧,相与会钱以待其费,计一岁所积若何。亲先终者,先给,不足,则尽数给,彼此无论也。且一家丧,一会为衰奔走,当孝子半"[41],又在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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