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参阅拙文《明代乡约发展的阶段性考查》(原刊于《江西社会科学》93年8期、人大《明清史》93年11期复印),《王守仁的心学思想与南赣乡约的推行》(原刊于《社会科学战线》94年6期、人大《中国哲学史》95年2期复印) [2]《明史》卷147,《解缙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7年。 [3]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页161,山东乡村服务训练处1937年。 [4]铃木博之《明代徽州府の乡约について》《山根教授退休纪念明史论丛》。 [5]朱鸿林《明代中期地方社区治安重建理想之展现》,韩国《中国学报》1992年。 [6]《明史》卷281,《循吏传》。 [7]王兰荫《明代乡约与民众教育》,《师大月刊》1935年。 [8]章懋《枫山集》卷2,《答罗一峰书》,四库本。 [9]罗洪先《念庵文集》卷6,《纪事》,四库本。 [10]何瑭《柏斋集》卷5,《三晋第一家序》,四库本。 [11]《柏斋集》卷10,《宿州吏目仇公墓志铭》。 [12]何瑭《柏斋集》卷5,《三晋第一家序》,四库本。 [13]邹守益《东廓邹先生遗稿》卷9,《乡约跋》,光绪三十年版。 [14]嘉靖《祁门三四都护林乡约会议约合同》,原件藏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15]朱淛《天马山房遗稿》卷6,《誓禁屠牛乡约》,四库本。 [16]余华瑞《岩镇志草》贞集,《岩镇乡约叙》,清抄本。 [17]《丛书集成初编》第3227册。 [18]余华瑞《岩镇志草》贞集,《岩镇乡约叙》,清抄本。 [19]刘峙《吉安县志》卷1,《大事志》,民国间修。 [20]《古今图书集成·交谊典》卷27、26,中华书局影印本。 [21]焦竑《献征录》卷89,《辰州守程廷策传》,上海书店影印本。 [22]《古今图书集成·交谊典》卷27、26,中华书局影印本。 [23]曹溶《学海类编》第168册。 [24]杨希闵《明王文成守仁公年谱》卷1,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 [25]黄佐《泰泉乡礼》卷2,《乡约》,四库本。 [26]黄佐《泰泉乡礼》卷2,《乡约》,四库本。 [27]《古今图书集成·交谊典》卷27、26,中华书局影印本。 [28]吕坤《实政录》卷5,《乡甲约》,同治十一年刊本。 [29]陆世仪《辨录前集》,转引自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 [30]陈宏谋《五种遗规》卷1,同治七年版。 [31]焦竑《献征录》卷89,《辰州守程廷策传》,上海书店影印本。 [32]陈宏谋《五种遗规》卷1,同治七年版。 [33]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页234,山东乡村服务训练处1937年。 [34]王徵《王徵遗著》,页175、70、181,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5]萧良余《稽山会约》,《泾川丛书》第12册。 [36]王徵《王徵遗著》,页175、70、181,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7]邹元标《愿学集》卷4,《龙泉文明会约序》,四库本。 [39]吕坤《去伪斋文集》卷5《老实会约序》;卷3《孝和会序》,清同治光绪间补印本。 [40]倪元璐《鸿宝应本》卷16,《一命浮停兰会疏》,崇祯十五年刊。 [41]吕坤《去伪斋文集》卷5《老实会约序》;卷3《孝和会序》,清同治光绪间补印本。 [42]吕坤《实政录》卷5,《乡甲约》,同治十一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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