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言 藩镇重视商业、经营商业、广泛征收商税,一些商人与藩镇势力关系开始密切。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唐代后期,商人和藩镇势力渐渐地在朝着相互勾结的方向迈进,尽管这种步伐是不大的,但是给唐代的政治和经济带来了诸多影响。比如,商人的社会地位继续在提高。文宗时,"二省符江淮大贾,使主堂厨食利,因是挟赀行天下,所至州镇为右客,富人倚以自高"(48)。大商挟赀行天下,能为各地带来经济益处,所以藩镇待大商为贵客。藩镇虽然在政治上割据一方,与朝廷对立,但一般不禁止通商,因而商业得以在全国范围内都能够发展。元和三年(808)七月,右庶子卢坦任宣歙观察使,当时宣歙二州大旱欠收,粮价较高。有人出点子,以为观察使当平抑粮价。卢坦不同意,说:"宣歙土狭谷少,所仰四方之来者。若价贱,则商船不复来,益困矣"。史称"既而米斗二百,商旅辐凑"(49)。倘若平抑粮价,商人所赚利润不高,就兴趣不大。卢坦放任物价上扬,吸引了大批商人,反而粮价就自然地降低了。可见在任何一个方镇范围内,遇到了经济上的困难,只要鼓励通商,就基本上可以解决问题。唐代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所以在藩镇范围内,商业仍在继续向前发展。这种发展即使到了唐末大混乱时代仍然没有停止。乾宁三年(896)七月,昭宗西奔华州。这时已是唐末的最后几年了,华州镇国军节度使韩建也同样得到了通商的好处:"明年大驾来幸,四海之人罔不臻凑,建乃广收商税。二载之后,有钱九百万贯。复三年,为朱梁所有"(50)。皇帝到了华州,政治中心跟着移动,紧跟着大量的消费出现了,商人乘机通商,韩建就收到了大量的商税。不可否认,只要藩镇不禁止通商,商业的发展就不会停止,就会充满活力地向前发展。 藩镇重商现象对五代十国仍有影响。五代十国时期,已没有中央政府,唐末大混乱使得原来的割据势力演变成了一个个小国。这时的割据政权依然重视商业。如马殷以湖南的税茶作为最大的财源而建立了楚国,还"铸铅铁为钱,商旅出境,无所用之,皆易他货而去,故能以境内所余之物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51)。福建王审知也"招徕海中蛮夷商贾"(52),南汉刘父子对"岭北商贾至南海者,多召之,使升官殿,示以珠玉之富"(53)。朱温曾因岳州"水陆会合之地,委输商贾,靡不由斯",所以令荆、湘、湖南北举舟师同力攻讨吴国(54)。后周政府也令"缘淮军镇,各守疆域","商旅往来,无得禁止"(55)。五代时的一些小国就是因为有了商税作为财源,而得以长久独立。这时的商业也并没有因为各国割据而衰落下去。由于许多小国都看到了商业的力量,因而普遍设立税场征收商税,反而使得商税的征收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普及。及至北宋统一,征收商税遂成了财政上的一大制度。可知,从唐至五代,藩镇重商是当时的一种发展趋势。但唐代藩镇重商和五代各割据小国重商有所不同,五代各国对商业的依赖较唐代藩镇大大增强,商业在各国财政中所占的比重更大。 总之,唐代藩镇割据势力对商业是比较重视的,在其范围内,商业仍按正常的轨迹发展,并对唐代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对于商业在经济上对藩镇割据的支持,不能估计过高。商人是唐政府的臣民,从某种意义而言,他们通过交税形式支持了唐政权。唐朝后期的削藩战争,也有通过"借商"来获取军费的,也有商人捐钱给政府的。因此,有许多商人支持了唐政府对藩镇割据势力的打击。同时,在藩镇区域内活动的部分商人,也在财政、政治、军事上支持了藩镇的独立和反叛。不过,商人和藩镇势力的勾结绝大部分是经济上的。商人在政治上对藩镇的要求还是有限的,它并不可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与藩镇勾结。由于商人具有唯利是图的性质,决定了商人不可能在"反叛中央政府的旗帜下"与藩镇联合起来。 注释: ①本段参考了张国刚先生《唐代藩镇的类型分析》的成果,载《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②《资治通鉴》卷216天宝十载二月。 ③(13)(15)《册府元龟》卷504《邦计部·关市》。 ④《李义山文集笺注》卷10《齐鲁二生·程骧》。 ⑤《新唐书》卷214《刘悟传》。 ⑥《唐会要》卷79《诸使杂录下》。 ⑦(17)《新唐书》卷54《食货四》。 ⑧《旧唐书》卷48《食货上》。另可参考拙文《唐代便换的几点认识》,《汉中师院学报》1990年第2期。 ⑨《新唐书》卷179《王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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