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文字与宗教的关系,可以一直追溯到属于氏族社会的新石器时代。如1959年山东莒县陵阳河出土的大汶口陶尊上,有日、月、山画形组成的陶文,学者们认为这是早期文字。邵望平先生认为这刻有文字的陶尊是专供祭祀用的礼器。(注:邵望平《远古文明的火花--陶尊上的文字》,《文物》1978年第9期。)我们再联系同时出土的另一陶尊上的与农事有关的斧锄和禾,便可明白,这陶尊上的文字正是与祭祀日月天体之神以祈祷农业丰收的宗教活动有关。(注:江林昌《“九招”“九辨”“九歌”乐舞的源起以及先秦若干音乐美学理论的形成》,《文艺研究》1997年第2期。) 又如,1992年在山东邹平丁公村中出土的属于龙山文化晚期的丁公陶文,据冯时先生考释,当读为“魅卜,阿普渎祈,告,吉长,百鸡拐爪”,其内容是以鸡骨占卜,招祖驱邪,显然属于祖先崇拜的宗教活动。(注:冯时《龙山时代陶文与古彝文》,《光明日报》1993年6月6日。)又如在龙山时期的山西陶寺遗址晚期居址中的一件陶扁壶上,有一毛笔朱书字,从字形结构看,与甲骨文已十分相像。(注:见《中国文明起源座谈纪要》,《考古》1989年第12期。)有学者根据这书有朱书字符的陶扁壶出于大墓之中,是一种用于祭祀的礼器,从而认为“书于此上的字可能与某些宗教祭祀活动有关”。并进而指出:“从陶寺、丁公二处龙山时代的文字符号已显示出中国文字的产生与宗教活动的特殊关系,而非与经济活动和贸易需求有关。”(注:徐良高《中国早期文字与原始宗教关系初探》,《一剑集》第41至49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版。) 与青铜器、宗教礼仪的发展轨迹一样,汉字的发明既然与祭祀通神有关,而到了夏商周奴隶社会之后,祭祀通神的特权已被统治阶层所掌握,因此,文字也被统治者所垄断。《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六书”是文字的六种构造方法,而成为当时贵族子弟学习的“六艺”之一,可见统治者对文字的重视。当时的奴隶阶层是与文字无缘的。这些现象的产生,正是由亚细亚奴隶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 4.城市 城市的出现是文明的又一标志。但是亚细亚奴隶制文明的城市是与乡村的统一,而古典古代的奴隶制文明的城市则是与乡村的对立。马克思指出:“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与乡村无差别的统一。”(P480)在西方文明出现时,城市成了贸易交换和手工业作坊的中心,因而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即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里所指出:“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所有这些在它以前发生的各项分工,特别是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而使之巩固和加强。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 而殷周奴隶制文明的城市,由于其原始氏族制度中血亲宗族和土地共有等因素的延续保存,使得其与乡村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正如侯外庐先生所分析:“周代的城市和乡村,是在封疆之内的叫做‘国’,在封疆之外的部分叫做‘野’,国又叫做都,野的范围叫做‘四鄙’。这正是历史上第一次城市和农村的划分。古代社会的这种都鄙之别,并不只在于君子住在国里,庶民住在田野的简单分居,而是在于城市握有对农村的支配关系。之所以形成城市和农村的这种特殊关系,我以为正是古代氏族贵族的土地国有形态(贵族宗子所有)。在上的氏族贵族掌握了城市,在下的氏族奴隶住在农村。这就使两种氏族纽带所结成的密切关系,却不容易连结在土地上面,像古典国家那样向第二阶段(显族阶段)发展。(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历史’。我认为,中国古代‘城市国家’所具有的这种亚细亚特性,是最值得学者注意的。”(注:侯外庐《韧的追求》,三联书店1985年10月版。) 总之,中国夏商周文明的特性,如用马克思的亚细亚理论来指导,便可对其内涵有较深的理解。 三、亚细亚所有制形式、古典古代所有制形式与世界文明演进轨迹 马克思的亚细亚所有制理论,不仅适用于我国夏商周奴隶制文明社会,而且也适用于中美洲、南美洲等地区的古代社会。马克思指出:“统一体能够使劳动过程本身具有共同性,这种共同性能够成为整套制度,例如在墨西哥,特别是在秘鲁,在古代克尔特人,印度的某些部落中就是这样。”(P474) 美国的一些考古学者曾指出,中美洲的玛雅文明与中国的殷周文明有许多相似之处。众所周知,玛雅文明是中美洲印第安人所创造的文明,其分布主要在墨西哥。关于玛雅文明的特点,张光直先生曾有一个大致概括:“玛雅文明也是在史前时代的基础上出现的。出现时有文字、阶级社会和战争,有非常繁缛的仪式和伟大的建筑,等等。”但是,“玛雅从史前到文明的转变也没有牵涉到技术上的突破,他们在生产工具上仍使用史前时代的石器;在这个新兴的阶级社会里,仍然是通过宗教仪式行为来掌握和决定政治行为的;文字也完全是在仪式、政治和历法上使用的;亲属制度、氏族制度,也与国家强烈结合,与城市密切结合;……玛雅的陶器和艺术品中的动物所扮演的一个角色也是沟通不同世界的助手,等等。”(注: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第1至25页,文物出版社1986年5月版。)由此可见,玛雅文明的特点,与我国夏商周奴隶制文明几乎完全相像,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课题。 如前所述,夏商周亚细亚奴隶制文明的最大特点就是保存延续了许多原始氏族部落共同体的特征因素,而玛雅文明则又与中国夏商周文明属同一文明类型,所以张光直先生称之为“玛雅--中国文化连续体”。他指出,这种文化连续体在古代埃及、印度河流域、东南亚、大洋洲和南美洲等地区都出现过,具有一定的世界性。因此,他把世界文明的演进轨迹概括为西方式的突破性文明和非西方式的连续性文明两种类型。(注: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第1至25页,文物出版社1986年5月版。) 现在,我们再将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与张光直先生的两种文明演进轨迹进行对照理解。我们发现,非西方式的连续文明正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奴隶制文明;西方式的突破性文明则是马克思所说的古典古代的奴隶制文明: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亚细亚理论,不仅可以指导我们进行夏商周社会的分析,而且在世界文明史研究中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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