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书“后记”中,潘先生还谈到了自己写作时的心态,自云“有一个扛着自己脑袋的学人,说出了一种不同的认知”,似乎有些危言耸听。按理说,一个自命为探求真知的人应当更懂得宽容,心态也更为平和,但随后的一段话却不禁使我大失所望。潘先生说:“顺便说一句,有的专家,当马克思在中国被借用频率最高的时候,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居,胡适重新成为偶像时,又以胡适及门人弟子自炫,令人联想不少而感触更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作者是在隐指罗尔纲先生。众所周知,罗老是国内太平天国史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和一代宗师,起初曾因与胡适的特殊关系而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1964年又因李秀成评价问题而被扣上为“叛徒”辩护的大帽子,横遭冲击。罗老毕生潜心治学,淡泊名利,在学术界享有“布衣学者”的美誉。对于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大学者,潘先生竟然含沙射影地进行嘲讽,这难道就是他津津乐道的“人类文化良知”吗? 与潘先生相比,史式先生是一名较为资深的太平天国史研究者,而且以考证见长,这使得吾辈后学原以为《让太平天国恢复本来面目》一文是篇振聋发聩之作,但最终仍不免感到失望。如前所述,该文按图索骥,套用当今评判“邪教”的标准来与太平天国而非上帝教相对照,进而得出“太平天国正是不折不扣的邪教”的结论。与此同时,该文又沿用封建时代的正统观念,将“邪教”视为民间秘密宗教的代名词,认为“‘邪教’可以发展为‘叛乱’”,“历代农民起义或流民起事,大都利用过邪教”,而太平天国也“依靠邪教以策动起事”,声称洪秀全、冯云山与杨秀清、萧朝贵的力量结合,“承认了天父、天兄下凡等神鬼附身的荒唐举动,当然就成了地道的邪教”。作者还以是否坚持邪教作为标准,将太平天国领导成员划分为“正”、“邪”两类人,说冯云山、石达开、洪仁玕都“极不愿意让太平天国堕落为邪教组织”,而作为“暴君”、“野心家”的洪秀全却拒绝抛弃邪教,几次亲手掐断了太平天国的一线生机,认为“在这一点上,洪秀全和慈禧太后的态度是惊人的一致--宁肯亡国,不愿变法”。除了牵强附会、逻辑混乱外,该文对一些具体史实的描述也值得商榷:杨秀清代天父传言的身份是在得到洪秀全的承认后才得以确立的,并非在得到冯云山的“追认之后才能继续下去”。《奉天讨胡檄》是1852年太平军从广西向河南挺进的途中由杨、萧两人联衔发布的,后被编入同年刊行的《颁行诏书》一书,而太平军北伐揭幕于次年5月,何以说这篇檄文发布于“出师北伐,向中原进军之时”呢?至于说“太平军入南京,洪秀全一头钻进深宫,安享富贵,不坐朝,不见人,连一个国君的基本动作也不做”,则更是匪夷所思,《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便明确记载了1853年末东王等人在3天之内两次登朝的经过,作者为何竟视而不见呢? 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在以往论著中所持的观点与该文形成了鲜明对比。以对太平天国的评价为例,1984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太平天国词语汇释》一书的“自序”开头就写道:“波澜壮阔的太平天国革命,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这次革命产生在鸦片战争之后,立下了不可磨灭的丰功伟绩。在10多年的英勇斗争中,太平天国已经动摇了清王朝反动统治的基础,从而为辛亥革命铺平了道路。”该书第90页又云:“把中国几千年来广大农民梦寐以求的‘太平’理想与基督教教义中人人平等的‘天国’相结合,就是‘太平天国’这一国名的由来。”又如,1993年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太平天国词语研究》第22页就交战双方的军纪评述道:“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清代统治者把杀人放火、破坏生产的责任全部加到太平军的头上(实际上双方都有,清军更甚)。”而前引文却断言“太平天国后期,神话破产,军心涣散,太平军军纪败坏,也就和清军不相上下”,改将双方各打50大板。学术观点产生变化本不足怪,自我否定的勇气也并非人人都有,但这篇文章实在难以自圆其说,显然不是深思熟虑之作,倒更像是附和“邪教”说的急就篇,而且作者的观点又提升了一个层次,直接指斥太平天国是“邪教”。 在某种程度上,对洪秀全和太平天国持完全否定态度的论者多少带有借历史之陈酒浇胸中块垒的意味,流露出一种对极左思潮的抵触和厌恶心态,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矫枉过正。我赞同潘先生“隔行论史”的倡议,但不敢苟同其“不能论或不想论就短说,杂谈,七嘴八舌”的高见。论史必须以治史为基础,掌握最基本的史料和史实,了解史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史的发展脉络,这是最起码的前提。历史学是一门十分严谨求实的学问,倘若采用非正非邪、非此即彼的简单化模式,陶醉于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一种单纯政治或道德层面上的评价,并且总是在全盘否定或肯定的怪圈里颠来倒去,那么,历史研究也就沦落为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文字游戏了。以杂说、戏说的方式随意评点历史,将陈词旧说当做新观点眩人耳目,语不惊人死不休,片面追求轰动效应,赶时髦,追新潮,这些都不是健康的学风,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也相去甚远,不但丝毫无助于推动学术进步,而且还会混淆视听。此风可以休矣。 【参考文献】 [1]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M](卷八)。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185-186. [2]黄育楩。破邪详辩[M].光绪九年嘉平重镌本。卷四,4. [3]司法部。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知识问答[Z].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张德坚。贼情汇纂[M].太平天国(第3册)[Z].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种。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155、249-251. [5]伍承组。山中草[M].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416. [6]洪仁玕。太平天国印书[Z].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703. [7]王庆成。论洪秀全的早期思想及其发展[J].历史研究,1979,(8):32-41;历史研究,1979,(9):55-68. [8]龙启瑞。经德堂文集[Z].光绪四年京师刊本。卷六,5. [9]洪仁玕,韩山文(Theodore Hamberg)。太平天国起义记[A],太平天国(第6册)[Z].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种。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864. [10]梅森(M.G.Mason)。1840-1876年间西方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观念[M].康涅狄州西波特,1973.87-88. [11]赛尚阿。赛尚阿咸丰元年九月二十三日奏折[A].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315. [12]洪天贵福在南昌府供词[A].王庆成。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8.527. [13]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M].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卷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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