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古思潮是一个历史命题,它的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复古思潮的内涵与特点又不尽相同。如若从政治思想史发韧时期--殷商王朝来看,复古观念经历了一个由“崇古”而“复古”的过程。所谓“崇古”指的是人们对于祖先、先王等往昔权威的崇敬和尊崇,以昔日权威作为今王的权力依据。这种认识带有浓厚的原始宗教意味,与富于理性内核的“复古”有所不同。商代王权自觉地利用人们的这种崇古心理为政治服务,在施政中一再强调“承于古”的重要性,从而使宗教意味很浓的崇古观念转化为对旧秩序具有强烈的精神依恋的复古精神。 殷人“报本反始”的崇古精神 殷人的崇古观念与其宗教信仰关系密切。一般而言,崇古观念很早就伴随着先民们原始宗教意识的产生而出现了。原始宗教中的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之中,有着浓烈的“报本反始”(注:“报本反始”一词最早见于《礼记·郊特牲》,其文曰:“万物本乎天……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在《礼记》所反映出的周代祭祀礼仪中固然表现出了浓厚的本源崇拜意识,但商人的观念中这一意识也并不匮乏。)或称报本复始的原点崇拜意味(注:所谓“原点崇拜”,系指先民由对生存本源和生命本源关怀而产生的一种本源崇拜。对这种现象的研究请参阅张应斌先生文《本原意识与中国上古精神》(《嘉应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第2期)、《周代祭礼哲学与复古情结》(《江汉论坛》1993年第5期)。),报本,即对本原的感激和报答,复始则表达出对原点的迷恋,具有明显的崇古取向;在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一套程式化的祭祀礼仪也为先民的行为提供了价值规范,人们在礼仪活动中体验到一种安全感,并将这些规范视为古来有之而且将永恒存在的东西而加以维护,因此,原始宗教礼仪在对先民行为规范的同时也造就了一种对传统秩序的顺从心理,这本身也隐含着极浓的崇古意味。殷人的宗教信仰具有多神崇拜的特点,自然神、祖先神及上帝都是它们崇拜的对象。殷人对神灵的信仰是狂迷的,几乎所有的行事都要向神灵请示,甲骨卜辞多是它们向神卜问的记录。由卜辞可知,殷人的崇拜对象可分为三类: 一、天神,包括上帝和自然神,如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等; 二、地示,包括土地等自然神,如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等; 三、人鬼,包括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等。[1](p.561)殷人的多神崇拜仍带有鲜明的原始宗教特点,在他们通过信仰而表现出来的某些政治意识中,依然具有很强烈的报本复始意味。 (一)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由来已久,其产生大概源于先民对生殖力量发自内心的敬畏。“祖”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写法均为男根的示意,在史前文化遗留中时而有男根形象的石且、陶且的发现,表明对男性生殖力的崇拜。但据考古发现证明,人类最早产生的生殖崇拜始于对女性生殖力的崇拜,辽宁喀古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的孕妇陶像以及青海柳弯三坪台马家窑文化裸体女神陶罐的发现,都是女性生殖崇拜的很好佐证。祖先崇拜同样是从崇拜母系氏族社会的女性祖先开始的,随着男性在生产、生活及政治活动中地位的提高,男性祖先逐渐取代了女性祖先而成为祖先崇拜的对象。有学者指出,“祖先崇拜又可以分为氏族祖先崇拜、家族祖先崇拜和个体家庭祖先崇拜三个阶段”[2](p.60),商人的祖先崇拜无疑兼具前两个阶段的特点。祖先是生命之源,对祖先的崇拜,最早的意义应当是对自己所由出的生命本源的感激和敬畏。 殷人多神崇拜的主要神灵是祖先神,即陈梦家先生分类中的“人鬼”。《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郑注:“谓内宗庙外朝廷也。”即言殷人将祖先神尊崇放在一切活动之先。 祖先神是殷人祈祷的主要对象。卜辞中明确表示其卜问对象是祖先神灵的共有一万五千余条[3],足见殷人对祖先崇拜的重视。卜问祖先的内容无所不包,有农事、年成以及风雨等自然现象,也有战事等。殷人相信祖先之灵与自己最为亲近,所有涉及子孙后代生存问题的事祖先神灵都会过问。因此,殷人用丰厚的牺牲祭品,隆重的祭典来取悦祖先以获取祖先神灵的保佑。 殷人祭祀时往往极力追溯传说时代的祖先,尽量增大祖先崇拜的范围。如上甲以前的先祖夔、戛、王亥、王恒等均是殷人祭祀的对象,其中有的还被尊为高祖。晁福林先生研究这一现象时指出:“殷人尊崇和祭祀尽量多的先祖,是适应社会整治发展需要的。商王朝没有象周代那样大规模地分封诸侯,而主要是靠发展子姓部族的努力来巩固以其为首的方国联盟。尊崇和祭祀尽量多的先祖,便可以在更广泛的程度上凝聚于姓部族的力量,从而形成方国联盟的稳固核心。”[3]这一论断极有见地,揭示出了商代先祖崇拜的政治目的,但我们不可忽视商祖崇拜中的原始意义,即报本复始的原点崇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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