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邹韬奋的宪政主张(3)
3、关于民意机关 民意机关必须是由民选而来的,这是宪政的主要内容之一。1938年3月29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汉口召开,会议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其中提出“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思虑与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推行。”参政会成立后,参政员实行“聘请制”,形式上虽包含了抗日的各党派,但几乎为国民党所包办,它对国民党的政治措施没有任何约束力,也体现不了多少民意。为此,韬奋指出:“民意机关应该是由民选而来的,参政会根本不是民选组成的,所以说不上民意机关,但是号称‘国民参政’,又似乎是民意机关。无论如何,国民参政会总比国防参议会进步。”(注:邹韬奋《抗战以来》,《经历》第170页,三联书店出版,1978年版)他认为这种由政府用“请客”的方式请来,本来就不正常,虽然参政会中也不乏有识之士,也经过形式上的民选、民推而来,但各省市的参政员哪个不是国民党所圈定的,许多应该被送入养老院的人,都为国民党所网罗,用来粉饰“民主”的门面,这些人大都是老得走不动,出入都须有人扶着,根本丧失了作为参政员所应有的能力。尽管国民党表面上也说参政员要从“著有信望”及“信望久著”的人中产生,但是既为“请客”,要请谁主动权全在国民党。而对于被请者来说,当然不好喧宾夺主,他们虽有听取报告、建议、询问等职权,但参议案必须经国防最高会议通过才算有效,可见参政会的职权是很小的,这与参政会在抗战中应起的作用是很不相称的。在当时渴望实行民主政治以加强国力的时期,韬奋先生认为尽管这个机构的种种不合理,但仍“未尝聊胜于无”,所以“怀着一腔热忱与希望,把自己看作努力代表民意的一分子,欣然参加”,但日益恶化的政治又告诉他这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 要充分发挥各党各派在参政会中的作用。他认为:“中国的广大群众的力量实为决定中国前途的主要因素,而不是违背广大群众要求的任何个人或任何集团所能压抑下去的。任何在政治上已具有伟力的个人,或在中国已具有相当力量的一个党,真能反映中国的广大人民的要求,必然得到最后的胜利,否则必然要遭到最大的失败。”(注:邹韬奋《抗战以来》,《经历》第217页,三联书店出版,1978年版)抗战是全国人民的要求,是中华民族的民意,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作为民意机关的国民参政会应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在这个机构中就得要求能真正体现各党各派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 集中民意,共抗强敌,国家要应鼓励人民发表自由言论。他指出欧美一些国家非常重视文化事业,他们对于书报印刷品的寄费都特别予以优待,而我们在抗战期间正需要大量精神食粮的时候,却反而书遭禁,店被封,即使是参政会上通过的一些条文,也只是永远停留在纸面上,更谈不上民权有什么保障了。因此,他认为要实施民主政治,应尽速成立战时真正的民意机关,集全国优秀人才,共计国家大计,做到“选贤与能,天下为公”。党员包办,用人先问其是否党员的作风,必须迅速加以改进;人民基本民主权利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应予以切实充分的保障。要做到这些,必须解除对抗战文化的压迫与封锁,不能以特务机关代替法庭。 4、关于民权 他说:“民主政治不能离开民权,说到民权,除了选举权、罢免权等等如中山先生所谓四权以外,最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而且经常听到的是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和生命的自由权,而生命的自由权尤为基本的基本,因为生命的自由权如果得不到合法的保障,什么都无从谈起。”(注:邹韬奋《患难余生记》,《经历》第325页,三联书店出版,1978年版)因此,要想获得正确的言论,就要求人们能说实话、真话,就得有说实话的环境。但在当时,国民参政会却不能做到这点,它没有什么力量,“不过是蒋委员长叫许多人来听听训罢了。”(注:《揭穿妨碍民主的几种论调》,《韬奋文集》卷1,第295至301页,三联书店出版,1955年版)既然当局也主张搞民间政治,各党派又都赞成,这就起码应该得有对民意机关负责的政府。但实际情况是“权贵凭藉政治力量发国难财,动辄数千万,党老爷压迫人民,横行无忌,抗战阵营中的亲日派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尽管道路传闻,人民侧目,已成公开秘密,但人民对他们有什么制裁力量!”(注:《揭穿妨碍民主的几种论调》,《韬奋文集》卷1,第295至301页,三联书店出版,1955年版)在这种政治下,还有什么民权可言!这种政治不变,国家就不会进步,人民则倍受压榨。 这些言论和主张使他赢得了时人的尊敬,但也遭到了代表反动的势力的迫害,他“本人则几次被通缉,或被逮捕,言论和人身自由,经常是处于被剥夺的状况之下。这就是国民党统治者对于一个忠于国家民族的革命战士的待遇。”(注:《悼韬奋先生》,《解放日报》社论,194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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