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论者基于西北民族与宗教的复杂性,认为西北局势,甚至比已经沦丧的东北还要危急。他说:“东北土地虽失,可是住在东北四省内的人民有百分之九十八是我们汉人,有此绝对多数的汉人生存在东北四省,等到中国实力充足,遇着相当时机,里应外合,不难恢复失土。但是,西北与东北迥不相同。西北人民种族庞杂,汉人占绝少数,且与其他民族素无好感;一旦有事,外有英俄日的操纵,内有蒙藏回的牵掣,极难应付。纵能等到将来财富力强、交通便利的时候,恐怕亦不容易收复回来。所以为杜绝外人觊觎西北的野心,防患未然,应该赶快移民殖边,开发西北,巩固国防。”(注:李庆:《屯垦青海与开发西北》,《新青海》(南京),第10期,1933年10月,第165页。)当时的有识之士把开发西北与民族问题联系起来观察,认为“开发西北,须得联合西北境内的各种民族,共同努力,方能收效。若是只顾汉人的利益,不顾其他种族的生活,而用势力强迫的去开发西北,非但不能收得预期的效果,反而要激起变故”(注:李庆:《屯垦青海与开发西北》,《新青海》(南京),第10期,1933年10月,第168页。)。西北搀杂着民族与宗教的政治纷乱状态,亦吸引了国人的视线。 民国以来,历届中央政权无心也无力顾及边疆。对统治者来说,这些地区相对中原与东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稀缺,对其角逐、巩固中央政权,无足轻重,故对其取漠视态度;另一方面,各种轮流执掌中央政权的政治实力派别,一般也有国家与民族的立场,希望保持国家的统一,但此种立场往往受前者的制约。所以,西北地区,中央政权鞭长莫及,“几同化外”,地方实力派别滋长,最典型的表现为,“年来盛马之争,南疆之变,纠纷未已,不知有中央,而中央对盛马亦无如之何。青海宁夏,虽回族领袖,服从中央,而军民只知领袖,不知中央”(注:马鹤天:《开发西北与中国之前途》,《西北问题季刊》(上海),第1卷第3期,1935年5月,第17~18页。)。而且,西北各地,“因种族宗教风俗习惯之不同,与内地人民,绝少接近机缘;情势日隔,关系日浅。加以交通梗阻,政令迟滞,蒙藏青新之民,几与内地不相往来”(注:《〈西北研究〉创刊词》,《西北研究》(北平),创刊号,1931年11月,第1~2页。)。此种情形,引起关注西北问题人士的深切忧虑。 3、苏联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影响。西北边疆地区与苏联接壤,且有许多跨境少数民族,他们易受苏联民族政策及其境外相同民族的影响。十月革命后,苏俄以联邦制的原则与制度,解决民族问题。同时,苏联利用民族问题,分裂中国领土,给中国人以很深的刺激。当时的国人注意到了这些因素。有舆论指出,“俄国苏维埃之政治组织,又复最易引起边民叛我独立之心理,如布利亚、土库门、乌斯白克诸共和国,均与蒙新接壤,且与境内之蒙人同族,或与吾境内缠回同教。彼等既在苏联政治组织之下,自名为国族,自组织国家,参加苏联最高政治组织,而吾国境内之蒙回,犹与内地隔绝。若比设俄人用其引诱外蒙独立之故智,亦以共和国名号相许,俾其儕于苏俄联邦之列,窃恐新疆青海,亦将有岌岌莫能保持之虞也。”(注:《〈西北研究〉创刊词》,《西北研究》(北平),创刊号,1931年11月,第1~2页。)有论者指出,由于地缘联系,新疆维吾尔族“以通商之关系,多使子弟就学俄国,据传其数不下数万之众”。在经济文化交往当中,他们会比较容易了解苏联的民族理论、政策与制度,而以其回视本民族的状况与本国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如果不努力改变新疆民族关系现状,实行民族合作,“则新省苟安之局,终不可久,更有何根本治理,开发建设之可言”?鉴于“苏俄之有今日,实得力于抚循弱小之民族政策”,所以,他主张“中国将欲保全西北锁钥,巩固复兴基础,在势与理,胥宜师苏俄之成规,尊重土著人民之意志,改良政治,革除旧弊”(注:《新疆问题之认识》,《大公报》(天津),1934年7月6日。)。虽然当时苏联的民族政策并不一定都适用于中国,但无疑地,其基本精神是符合时代潮流的,部分敏感的国人已注意到中国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滞后性及其对西北边疆的不利影响,从而探求解决之法。 二 鉴于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等因素的影响,要化解民族与宗教问题的矛盾,稳定西北边疆,几乎所有的论者都强调调和或融洽民族感情。至于具体的的方法,不同的论者有不同的关注角度。概括起来,主要有: 1、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各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水平,为民族平等创造必要的条件,这是论者强调民族教育的主旨。甘肃回族知识分子马霄石,是西北民族教育的积极倡导者,曾出版一本关于西北民族问题的论文集,书名就叫《开发西北之先决问题》。作者开宗明义提出“开发西北以民族教育为先决问题”。他说:“盖今之所谓开发西北者,乃开导启发之意,换言之即以吾人为导师,使之共同发展,趋于一律平等之原则也。绝非哥伦布之觅寻新大陆,为野心家越俎代庖之义;亦非借开发西北之名,博得一官半职以获厚利之举。明了斯义,则边疆民众始不具疑虑之心,而开发之事易实现矣。反是,则金山银矿虽多,旷地野产虽富,惟不能深入其境,徒叹奈何?此吾以为开发西北者,当以西北各民族教育,为先决问题者也。苟不使各民族教育平等,智能平等,则一切平等之基础无由建立。不平则鸣,鸣必骚动,此历来边疆骚动之总因也。”(注:马霄石:《西北开发之先决问题》,青海印刷局,1936年再版,“自序”,第2页。)有的论者对青海“偏颇于一二民族”而“疏忽全部民族之教育设施”的现象提出批评,建议“于蒙藏教育方面,要力求其发展,以提高其智识,而资改良生活之初步”,并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改良青海政治的重要内容。(注:张得善:《刷新青海政治之我见》,《新青海》(南京),第10期,1933年10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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