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见《列宁全集》第二卷第一五○页。 ②参阅齐思和:《中国和拜占庭帝国的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2—23页。 ③J.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 Associated Publishing House, New Delhi, 1972, Vol, IP. 485—486. ④P. Gardiner, ed: Theorie of History, 1959, PP. 25—32. ⑤参见F. J. Teggart: Theory of History, 1925,第十五章。 ⑥参见沃尔金:《圣西门的社会学说》,《圣西门选集》上卷,1962年商务印书馆版。 ⑦关于鲁滨孙及其弟子的著作在我国流传的情况,参阅《新史学》(1964年商务版)《中译本序言》。 ⑧如卢绍稷编的《史学概要》(1936年商务版)的序言说:“历史之学说以新史学派所主张者最为可信……故本书引用成文以何炳松先生与鲁(滨孙)氏两人为最多,盖亦作者区区之意所在也”。 ⑨参见F. M. Powicke: Modern Historians and the Study of History, 1976, P. 162. ⑩张文在结论中说:“资产阶级的历史主义是保守的、反动的”,“是形式的、反科学的”似嫌笼统,还可商榷。 (1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十六,页五七三;卷二三,页三○三,页七八五;卷四七,页四六,页二四三,页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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