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历史,是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规律发展的。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已被和正在被历史发展的事实所证明。然而,有一些民族,在他们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却跨越过了某一社会阶段,而直接进入了更高一级的社会阶段,出现了一种跨越式发展的现象。例如,阿拉伯民族就没有经过奴隶社会,而从原始社会的末期,直接进入了封建社会。 阿拉伯民族,最初居住在阿拉伯半岛上。半岛大部分地区是草原和沙漠,只有西南部也门地区是农业区。因此,这里的居民大多数是从事畜牧业的游牧民。他们被称为贝都因人;只有小部分居民从事定居的农业。另外,阿拉伯半岛西北部的希贾兹地区,是古代地中海通往印度的商道,这里形成了一个商业城市麦加。麦加的居民主要从事商业和与商业有关的各种服务性行业。例如商队的脚夫、镖客等等。 五、六世纪,阿拉伯民族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六、七世纪之交,氏族制开始瓦解,但氏族组织仍然存在。居民仍然以氏族、部落的组织生活。美籍东方学家希提在《阿拉伯通史》中明确指出:“氏族组织是贝都因人社会的基础。……几个有亲戚关系的氏族,结成一个部落,同一氏族的成员,互相承认是一血统的……血缘关系……是维系部落组织的重要因素”。①由氏族选举的氏族长和酋长仍是各氏族和部落的管理者。但在“法律上、军事上和其他公共事业上”,他们“并不是独断独裁的,他必须召集由本氏族各户户长组成的部落会议,他的任期长短由选民全体来决定”。②血缘复仇还很盛行。“依照沙漠里的原始法律,血债是要用血来偿的,除了报仇,无论什么惩罚也不生效。最亲的人,被认为应负重要责任”。③“某氏族成员……他若杀害了外族的人,两个氏族之间就要发生近亲复仇,本氏族成员不管是谁,都可能必须为这件罪行付出生命的代价”。④但在氏族内部,阶级分化已日益明显。出现了氏族贵族,他们夺取了氏族最好的牧场和耕地,拥有很多牲畜,随着私有财产的增加,血亲复仇变成了掠夺性的战争,“各部落通常为争夺牲畜、牧场和源泉而发生敌对行为……,强悍的部落任意袭击和劫掠”。⑤海北涉氏族的“厄尔卜以四百象兵攻墨克,毁天房,于路肆行抢掠至墨克,先掠其圣祖驼二百头……”。⑥在《天方至圣实录》中还记载:“敖士黑子而直兄弟二人名也,分居两地,后皆成巨族,……兄弟之族为仇斗,而此时尤甚”。⑦掠夺性的战争更增加了氏族贵族们的财富,使他们成了氏族中的“富户”。“罕查直,墨克人,巨富”,⑧“马立克世族巨富”⑨“改尼阁乃默底纳之镇氏,极豪富而敞习武……”。⑩在《天方至圣实录》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海北涉氏族有个叫厄尔卜的人,他“恃王族,争强好胜,闻知墨克有天房,号曰克而白,香栋,金詹……为天下之胜境。……乃自造一室,纤工构夺,亦以香木玉石垒砌,金宝镶嵌……”。(11)可以说,他也是一个大“富户”。与此相反,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穷人。“墨克饥民载道,哀声震野,人皆憔悴,佝偻……”(12)。先是数年,墨克大歉,人民困苦,几至同类相食”。……(13)在《天方至圣实录录》中记载穆罕默德散财的时候说:“……于是尽散其所有,以与贫者,犹恐施未博也……”。(14)这种贫富不等现象的出现,正是阿拉伯氏族制日趋没落,私有制生产、发展的标志,而奴隶的产生和使用,使这种标志更趋明显。奴隶是富户们的私有财产之一,氏族贵族们都拥有很多奴隶。穆罕默德祖的父尔卜笃托史部,曾率领氏族贵族到相邻的海北涉,这里的酋长赛福对“来使每人赐童子二十人,婢女二十人……尔卜笃如众之数十倍……”。(15)在《天方至圣实录》卷首“至圣解”条中,也谈到了奴隶,“臣子之下者为卑,奴隶是也……”。“奴隶葡匐于上人……奴隶进于上人,有事则跪,无事则立……”。阿拉伯社会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俘,也有氏族中的罪犯和破产的氏族成员。他们被迫从事手工业、农业和家务劳动。贫民和奴隶受到了氏族贵族的压迫和剥削。 除了氏族贵族,在商业中心麦加还出现了商人中的上层--商业贵族。“欧喀泽在墨克之力界,乃阿尔壁之市集也,每年各国商贾舟车云集所载,除家器用外,复有珠宝古玩,希世之珍,摆列市廛,以充富有,不徒贾价,聚立一日,然后归国,归之日必相告曰:今天以某家为优,某家为劣,优者荣,劣者辱……”。(16)这些“优者”、“荣者”无疑都是富有的商人,他们不仅从事大宗的贸易,以获巨利,而且还放高利贷剥削城市中的下层居民和城郊的贝都因人,同时残酷压榨奴隶,甚至进行奴隶买卖,他们成了麦加城的统治者。“麦加的领导人和有权势的人们是那些成功的商人和资本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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