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的封爵制度与食封支出(5)
三、曹魏代汉后食封支出的增长 黄初元年曹丕称帝,以魏代汉。黄初年间(公元220-226年),由于州郡经济进一步恢复,曹魏的财政状况有较大好转。史称:“当黄初中,四方郡守垦田又加,以故国用不匮。”(注:《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但是,文帝曹丕对封爵仍持较慎重的态度。《三国志·苏则传》载:苏则为金城太守,颇有政绩。“文帝以其功,加则护羌校尉,赐爵关内侯。进封都亭侯,邑三百户。”裴松之注引《魏名臣奏》记载,文帝为了是否应该给予苏则封爵食邑,特地询问雍州刺史张既,称:“试守金城太守苏则,既有绥民平夷之功,闻又出军西定湟中,为河西作声势,吾甚嘉之。则之功效,为可加爵邑未邪?封爵重事,故以问卿。密白意,且勿宣露也。”于此可见魏文帝对“封爵重事”加以一定控制的意图。 文帝、明帝二朝,对亭侯,乡侯的食邑标准一般沿用建安之制,多给予百户至数百户而已,给予进封增邑的也不多。这可以不少的名臣为例。如文帝时,镇守河东十六年,治绩“常为天下最”的杜畿,曹丕称魏王,入朝为尚书,曹丕称帝时“进封丰乐亭侯,邑百户”(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杜畿传》)。同样的,“政治常为天下最”的并州刺史梁习,文帝时封申门亭侯,邑百户。(注:《三国志》卷十六《魏书·梁习传》。)而被文帝称赞为“真刺史”的太守贾逵,受封阳里亭侯,食封二百户。(注:《三国志》卷十五《魏书·贾逵传》载:“明帝即位,增邑二百户,并前四百户。可知封亭侯时只有二百邑户。)此外,亭侯食封有三百户的,如成阳亭侯何夔(注:参见《三国志》卷十二《魏书·何夔传》。)。有四百户的,益寿亭侯吕虔。(注:《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吕虔传》载:“明帝即位,徙封万年亭侯,增邑二百,并前六百户。”可知此前食封四百户。)乡侯的食封也在六七百户左右,如许褚在明帝即位后由亭侯进牟乡侯,邑七百户。(注:参见《三国志》卷十八《魏书·许褚传》)桓阶在文帝称帝后“迁尚书令,封高乡亭侯……徙封安乐乡侯,邑六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桓阶传》)另外,明帝以来,即使是三公封列侯,食邑户数稍多,也不过百户或数百户。如《三国志》卷二十四《崔林传》载:“明帝即位,赐爵关内侯……后年遂为司空,封安阳亭侯,邑六百户。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魏末,孙礼“迁司空,封大利亭侯,邑一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孙礼传》)总之,若从列侯的一般食封标准来看,曹魏代汉后仍是沿用建安之制。 不过,从总体上看,出于下列几方面的原因,曹魏代汉之后食封支出明显增多。 第一,授予封爵和进封的标准放宽了。在以“立功立事”(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陈群传附子泰传》载:文王问陔曰:“玄伯何如其父司空也?”陔曰:“通雅博畅,能以天下声教为己任者,不如也;明统简至,立功立事,过之。”)为封爵或进封依据的同时,食封明显地被当作曹魏新君即位之际赏赐臣下的政治和财政手段。 我们据《三国志·魏书》的资料约略统计,文帝在践阼之际授封或进封的有22人次,明帝在即位之际进封或授封的有32人次。足见文帝、明帝意在以封爵食邑笼络大臣、将领,而不再像建安时期那样唯以军功、谋功授封行赏。封爵标准放宽,自然使食封人数和食封支出增加不少。此后,三少帝即位之际,同样以加封进爵为赏赐。特别是嘉平年间之后,司马氏集团控制了曹魏政权,新帝的加封进爵其实是司马氏集团笼络人心,加紧做改朝换代准备的政治的和财政的手段,致使食封支出进一步增多。 第二,增设不少食邑千户以上的县侯。 曹丕即魏王位,始设县侯爵,称帝后县侯增多。文帝有诏称:“朕受天命,帝有海内,元功之将,社稷之臣,皆朕所与同福共庆,传之无穷者也。”(注:《三国志》卷十七《魏书·徐晃传》注引《九州春秋》。)“元功之将,社稷之臣”当为他授封县侯的主要对象。明帝时受封县侯者更多。县侯食邑多数达千户甚至数千户。兹将文帝、明帝时期分封县侯的部分资料示如下表。 明帝之后,又有卢毓进封容城侯,邑二千三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卢毓传》)王观进封阳乡侯,“增邑千户,并前二千五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王观传》)卫臻进爵长垣侯,邑千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卫臻传》)郭淮进封阳曲侯,“邑凡二千七百八十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六《魏书·郭淮传》)邓艾以军功进封邓侯,“前后增邑凡六千六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邓艾传》)曹爽封武安侯,邑万二千户。(注:《三国志》卷九《魏书·曹爽传》)王昶进封京陵侯,“增邑千户,并前四千七百户”。(注:《三国志》卷二十七《魏书·王昶传》)k22p401.jpg丘俭进封安邑侯,食邑三千九百户。诸葛诞进封高平侯,邑三千五百户。(注:均见《三国志》卷二十八本传。)司马懿封舞阳侯,累增邑至食八县,邑二万户。”(注:《晋书》卷一《宣帝纪》) 第三,食封千户以上的王子侯增多 据《三国志》卷一九《任城陈萧王传》、卷二十《武文世王公传》所载,魏武帝曹操和文帝曹丕的子嗣,除去无子而国除的,至魏后期尚有21位保持王侯或公侯,其食邑高者9900户,少者也有1800户。 总之,由于授封标准放宽,加上增加了县侯、王侯二类享受大量食邑户的封爵对象,曹魏的食封支出比起建安时期明显增多。曹魏后期,逐步控制了朝权的司马氏集团,为加强改朝换代的政治准备,更是有意将封爵食封作为笼络人心的政治手段和财政手段加以运用,以致食封支出继续增长。 曹魏代汉之后食封支出得以持续增长,是以在籍户口及其租调收入逐渐增多为财政基础的。明帝青龙年间(公元233-236年),陈群上疏称:“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裴松之对陈群之说颇不以为然,他认为:“《汉书·地理志》云:元始二年,天下户口最盛,汝南郡为大郡,有三十余万户。则文、景之时不能如是多也。案《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户不能居半。以此言之,魏虽始承丧乱,方晋亦当无乃大殊。”(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陈群传》。)即估计曹魏后期户口肯定达到一百多万,所谓“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之说属过甚之言。而曹魏后期的食封邑户总数,估计约十多万户,相对于上百万的在籍户口及其租调收入,食封支出仍是可以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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