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论孙中山的现代国家建设思想(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 马敏 参加讨论


    现在,再让我们从实施方案的角度,进一步讨论孙中山的现代国家建设思想。当然,实施方案与理论构想两者有时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常常具有亦此亦彼的特征。
    关于国家现代化的实施步骤,孙中山根据其丰富的革命实践经验和对中国国情的把握,也有着非常深入细致的考虑,这集中体现在他关于革命程序论和政党政治的论说之中。
    由于中国有着几千年君主专制的历史,无论是国家与社会两方面都缺乏实行民主政治的必要的心理和制度准备;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中,实现从农业宗法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型,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其间必然经历新旧思想与新旧制度的激烈冲突。孙中山对此有深切的了解,故提出“革命程序论”的主张,以期中国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能循合理的和有秩序的演进,在稳定中求发展,而不骤然实行欧美式的民主政治。早在1905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之后,孙中山便在同盟会军政府宣言中提出民主建国必须经历三个程序: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为军政府督率国民扫除旧污的时代;第二期为“约法之治”,为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的时代;第三期为“宪法之治”,为军政府解除政权,以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分掌国事的时代(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298页。) 。民国成立后的最初几年,孙中山深感革命方略未能逐步实行,革命程序依然处于第一阶段,故1914年于中华革命党党章中又重申“军政”、“训政”与“宪政”三期革命程序。1924年国民党实行改组时,孙中山更正式地把“军政”、“训政”与“宪政”三期革命方略写入《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以此作为指导国民革命,建设现代国家的政治纲领,为此孙中山昭示国人:”今后的革命,不但当用力于建设,且当规定不可逾越之程序” (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见《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6-129页。)。至此,孙中山革命程序论的规划乃灿然大备,正式确立。
    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实质上是实现国家政治现代化的一种策略理论,这种策略理论的提出,使孙中山建设现代国家的宏大计划不致流于空想,而能够随着历史的进程一步步加以实现。这一实践性很强的理论自然成为连结孙中山民权主义政治蓝图与中国社会实际的桥梁,在孙中山现代国家理论的思想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革命程序论的精义在于强调国民政治能力和国家建设能力的“养成”,即视现代政治发展为一个培植、教育的过程,十分巧妙地借取了中国传统政治中注重“教化”的传统。正因为“革命程序论”以渐进性的培养、训练为特征,旨在将民主观念内化于每一国民的人格中,培养人民参政的能力,形成推行民主政治的各项条件,因此,在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中,虽各有其重要性,但作为过渡的训政时期,又居于承先启后的关键地位,尤其值得重视。
    对政党政治的高度重视,构成孙中山现代国家政治学说另一重要思想,同时也是他政治现代化实施方案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政治理想而言,孙中山无疑最为推崇全民政治,他说:“民国是以四万万人为主,我们要想是真正以人民为主,造成一个驾乎万国之上的国家,必须要国家的政治,做成一个‘全民政治’”(注:《国民要以人格救国》,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277页。)。然而,全民政治毕竟是现代政治的最高理想,是现代政治发展的大趋势,而在建设现代化国家过程中,却有赖于依靠政党政治来逐步实施全民政治。政党是用以组织扩大政治参与的主要工具,也是现代化政治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织保证之一。由于政党与民主政治的实施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也引起孙中山的高度重视,他说:“夫国家之成立,必赖乎政治。而民国之政治,若普问于国民之可否,岂不是行极繁之手续?故欲简而捷,必赖政党。今与二三政党商量妥协,而国之政治即举”(注:《政党与政府之重要关系》,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111页。)。现代政治往往是通过代表不同政治利益的政党通过相互间的驳难、争议,同时又相互妥协、配合来实际运行的,所以政党的存在和有序竞争是国家政治进步的标志,“国家必有政党,一切政治始能发达”(注:《政党宜重党纲党德》,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109页。)。“组织政府,则成志同道合之政党内阁……以其所信之政见,举而措之裕如。退而在野,则使他党执政,而已处于监督之地,相摩相荡,而政治乃日有向上之机。”(注:《国民党组党宣言》,见《国父全集》第4集,第68页。) 可见政党既是操作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也是体现民意的管道和工具,“各政党集一般优秀人物组织而成。各持一定之政见,活动国内,其影响及于国家政治,至远且大”(注:《党势之盛衰全视党员智能道德之高下》,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107页。)。
    民国成立后,孙中山政党政治的理想实际并未实现,许多在正常政治环境中所认可的政治原则都变形走样,以致虽政党林立,但纷争不已,政治没有实际的进步,民国也只是徒具虚名。这种政治不靖的现状,直接造成营造现代型国家的困难。现实政治的困境,使孙中山不得不暂时推迟实行多元的政党政治,而提出更能集中政治力量精英以从事国家政治建设的“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口号。他说:“我们知道要改造国家,非有很大力量的政党,是做不成功的;非有很正确的共同的目标,不能够改造得好的。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民智太幼稚,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但是到今天想想,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太早。此刻的国家,还是太乱。……所以现在国民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注:《革命成功在乎革命党员有团体》,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341-342页。) 以后他又将政党政治与“革命程序论”相结合,提出在“军政”阶段,采用“以党建国”,先以武力扫除国内的各种政治障碍,集中各阶层的势力而统属于革命党,实行国民革命,以推翻军阀统治。在“训政”阶段,采用“以党治国”,由革命党担负起训政的责任,训练人民如何去使用民权,培育民主政治,以实现向宪政的过渡(注:《训政之解释》,见《国父全集》第3集,第184-185页。)。只有到了“宪政”阶段。 方才推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政治,最终实现“民有”、“民治”、“民享”。
    现代化的国家建构,除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外,还须辅以与中央相辅相成的地方政府,以达到政令的贯通,国家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清朝的覆灭,即与中央的无法驾驭地方,地方势力坐大不无关系。有鉴于此,孙中山的国家学说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予以了充分的注意。按照孙中山的构想,中央与地方关系应采取“均权制度”,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权限上有明确划分,既不使权力偏于中央,而变成中央集权;也不使权力偏向于地方,造成地方分权。基本原则是:“凡事务有全国一致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注:《建国大纲》,见《孙中山选集》上卷,第571页。)。
    为了实现均权主义的政治构想,在地方政府方面必须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为此,孙中山倡行地方自治,他说:“立国根本,在于人民先有自治能力,所以地方自治为最重要之事,现应从一乡一区推而至于一县一省一国,国家才有希望”(注:《改造中国之第一步只有革命》,见《孙中山选集》上卷,第42页。)。惟孙中山主张地方自治以县为基础,实行分县自治,因为根据中国的国情,县在面积、人口、资源、行政诸方面都比较便于推行自治,“若一县办有成效,他县必争先仿行;如是由一县而推之各县,以至一省一国,而民国之基于是乎立”(注:《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见《国父全集》第6集,第165页。)。在实施步骤上,孙中山则主张在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中的训政时期完成地方自治,为宪政的实行打下基础。在孙中山看来,循序渐进地推行地方自治,对于改良中国政治,有极重要的意义:“发展地方自治,将以练国民之能力,养共和之基础,补中央之所未逮也”(注:《国民党组党宣言》,见《国父全集》第4集,第72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