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尾声 在南京临时政府洽借外债期间,袁世凯受清廷之命成立的“临时共和政府”也在积极与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谈判。有意思的是,袁世凯为了显示解决中国问题非他莫属,同时也显示他的政府是正统,竟在洽借外债时将南京临时政府的需要包括在内。还在2月中旬,袁记“临时共和政府”度支部首领周自齐就向四国银行团驻北京代表提出,南京临时政府急需700万两,中国(北方)政府每月需款640万两(注:陆九如:《民国初年银行团借款始末记》,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2卷,武汉出版社1992年版,第166页。)。同月27日,袁世凯的议和代表唐绍仪会见银行团代表,声称南京除急需200万两外,月内尚需500万两,北京亦需300万两。此外,每月行政经费约需640万两,南北各半。他要求以盐务作抵,借款6000万英镑(注:陆九如:《民国初年银行团借款始末记》,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2卷,武汉出版社1992年版,第166页。)。英国公使朱尔典认为袁世凯是“挽救局势的唯一强有力的人物”,建议给予援助(注:〔英〕毛里斯、柯立斯:《汇丰——香港上海银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7页。)。 日本政府迅速得知有关消息。28日,内田康哉指示伊集院驻华公使称:“我资本家之交涉既已达到前述程度,时至今日,我政府已不能再袖手旁观。”又称:“我政府希望在可能范围内使英国公使正在秘密进行之借款交涉一时陷于停顿,以使我资本家在上海进行之交涉得以顺利进展。”(注:《内田外务大臣致伊集院驻华公使电》,《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66—367页。)但是,有吉明则建议尽早放弃该项借款交涉。他致电内田称:袁世凯的势力正在增长,孙、黄方面的实力正日趋衰退,“若再进一步策划活动,不独有伤于北方袁世凯之感情,且必惹起南方伍廷芳及其他进步党人之反感,且与对英关系亦将产生不良后果”(注:《有吉驻上海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电》,《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67—368页。)。同日,四国银行团在获得“以中国轮船招商局船舶作为垫款担保”后,在上海经由汇丰银行向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拨银200万两(注:《英国驻彼得堡大使馆致外交大臣备忘录》,陈春华等译《俄国外交文书选译》,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19页。)。29日,伊集院复电内田,告以此项款项,系袁世凯为向南京政府表示资助而在北京与四国银行团交涉而成的短期借款,电称:“袁世凯亟欲利用南方目前之困境而向其提供财政援助,使南方感到不以袁为靠山即将寸步难行,借以使其本人在当前正在本地同南方代表进行之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注:《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68、370页。)。3月2日,内田致电伊集院公使,指示他“一面迫使对方约定不以招商局为抵押向他国进行借款交涉,在此基础上暂缓签订正合同”,同时指示,日方必须加入四国银行团借款。电称:“凡属政治性借款,帝国政府必欲参加。”(注:《日本外交文书选译》,第368、370页。) 至此,与日本方面关于轮船招商局借款的谈判终结。 由于四国银行团的支持,袁世凯政府于3月9日获得110万两的借款。5月7日,继获银300万两。6月12日,再获银300万两,6月18日,又获银300万两。孙中山得不到的,袁世凯却比较容易地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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