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与现代化的关系,一直吸引着国际学术界特别历史学界的广泛关注,从本世纪50年代道布一斯威齐大辩论①到80年代布伦纳教授的新挑战②,都表明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经久不衰的热情。黄宗智教授近年问世的新作《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以下简称《认识危机》)③,我认为也是从特定的角度再次涉足这一问题。由于它在美国和中国的史学界激起了很大反响,实际上极有可能把中国史学界纳入这场世界性的大辩论中去。本文愿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欧和中国的史实,就上述问题略陈管见。 一 西欧在向近代社会转型前和转型过程中,无疑经历了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以英国为例,早在1227-1350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就有1200个地方获得了设立市场的特许状,尽管许多城市的发展规模从未超过中心村庄,甚至经过一个时期后一些市镇又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但大多数获得特权的市场逐渐演化为新兴城镇,成为众多乡村包围下的工商业生产中心和交换中心。 市场规模和密度的不断发展,把越来越多的生产者逐渐卷入商品交换中来。由于大量、频繁的交换活动,形成稳定的市场价格,再加之其他社会条件的发展,货币地租在英国13世纪正式流行起来,到14世纪已占据主导地位。货币地租这一封建地租的最后形式、也是解体形式的推行,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商品化进程。随之,劳动力要素和土地要素也逐渐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这样,一方面农民内部土地占有平均化局面倾圮,一方面领主自营地不断肢解,由富裕农民开创的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很快发展起来,终于,到15世纪资本主义租地农场出现,并且稳步发展起来。不久,这些租地农场主与乐于投资土地、改变经营方式的乡绅、骑士以及城市里的商人、企业主找到了共同语言,事实上融为一个阶级,这就是新兴资产阶级即所谓第三等级。英国社会的近代结构开始形成。 中国明清市集和市镇的兴起,也颇为引人注意。镇多起自于“市”,即“集”,市、集是与农村经济有密切联系的地方小市场。市集若干日一次,从事交易的人聚散无常,往往“朝实暮虚”,故南方多取名“墟市”④。从南朝到唐宋,集市多盛行于南方,有关北方的记载较少见。到明清时期,市集贸易已遍布南北各地。一则清代史料讲到:“市,南方曰市,北方曰集,蜀中曰疾,奥中曰墟,滇中曰街子,黔中曰场”⑤。名称虽因地区而异,但性质都是一样的,皆指因农村居民交换需要而产生的小市场。在一些地区,以山东地区为例,这种市集在空间上的分布密度也颇为可观。许檀、经君健把这种集市分为A、B两类,即有生产资料的交易和没有生产资料的交易。据估计,A型集市的交易半径一般在4-8公里之间,个别最长的也仅10.3公里。B类集市的交易腹地和交易半径不会比A类更大。为了购买或出售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当日就可往返于市场的路程,对农村居民来说已经足够方便的了,被称为合理的交易半径。由此他们得出结论说,这样的平均交易半径,表明明清时期山东地区的市场分布已达到一定的密度⑥。但是我们无法肯定这样的估计就全国广大内地讲有多大的代表性。各地差异甚大,一些地区确乎存在着与上述估计相左的史料记载,往往数十里、甚至数百里“无聚落”,“五谷财贸无所售”,罕见商人足迹⑦。 如果说“市”乃“朝实暮虚”,那么镇的建立势必要以一定数量工商业户的定居经营为前提。市镇,特别江南市镇的兴起,是明清经济史、也是中国城市史的一个重要变化。以湖州府和苏州府为例,据估计,明清市镇的数量比宋代增加了数倍甚至十几倍⑧。这虽是发生在个别地区的情况,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商品化的发展趋势。 明清的商品化与英国中世纪晚期的商品化虽有相似之处,然而结果却相去甚远。诚如黄宗智指出,尽管有五个世纪的商品化发展,但中国农民的生产仍停留在餬口水平。农业中几乎没有出现规模性的资本主义式生产,包括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小农家庭农业仍占压倒性地位。《认识危机》认为,商品化并没有给中国农村带来近代意义的经济发展,正是中国经济史上最重要的悖论现象之一。因劳动力趋于过剩而推动的“过密型”商品化,是“没有发展的商品化”,从而向商品化必然导致发展、导致近代化的“规范信念”提出了挑战。 中国经济史中的这种悖论现象,大概不少人不同程度地也有所发现,但黄宗智第一次用学术语言将其明晰地表达出来,并且把明清商品化与启动西欧近代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作了区分。他力求摆脱既往理论模式的可能误导,坚持从事实本身出发,对中国经济史和近代化的深入研究有着显而易见的推动作用⑨。 关于中世纪社会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商品货币经济,或者说并非所有的商品化都无条件地推动发展的问题,在西方学术界早有论及。 比利时学者皮雷纳,在本世纪30年代提出“贸易根源说”,即关于商品经济特别远距离的贸易是推动西欧封建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观点⑩。“贸易根源说”曾在西方享有广泛的影响,在50年代关于现代化的世界大辩论中,美国学者斯威齐基本就是沿袭了皮雷纳的学说。尽管后来该学说仍不乏赞同者,但批评者的声音逐渐占据上风。著名学者道布、波斯坦、希尔顿和布伦纳等,都对单纯强调商品货币经济并将其认作决定因素的观点,提出有力的批评。道布虽然承认远距离贸易包括国际商运的恢复对于欧洲封建制度解体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他强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如一般人们所说的那样直接和重要。市场的扩大不是封建制度解体的唯一原因,更不是决定性的原因。道布和不少学者都指出,商品化不仅并非都导致农奴制解体,有时市场的力量甚至可能与农奴制的强化相一致。从英国中世纪的历史看,首先废除劳役地租的是距中心市场最远的西北地区,而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地区的劳役地租反而保持最久。波斯坦指出,在最接近伦敦市场的东南部地区,13世纪贸易和城市市场发展起来,同时也出现了劳役制加强的趋势。另一著名事例发生在波罗的海国家,在波兰和波希米亚,由于国际贸易活跃而使农产品出口机会增长,并未导致农奴义务的废除,结果反而刺激了以农奴劳动为基础的面向市场的大地产经营,即“农奴制再版”。在匈牙利,贸易的增长,大地产经营的发展,和对农民压迫的强化,同样是并行的。道布由此得出结论:“事实上,表明商品化发展本身导致农奴制加强的证据看来与表明它引起封建制度解体的证据同样的多”(11)。美国布伦纳教授在80年代重申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结论:“商业对领主力量瓦解性影响的论据,看来同它在相反情况下(对领主力量)所起的加强性影响的证据似乎同样有说服力”(12)。这些意见,无疑都是颇有见地的。 就此来看,商品化的作用是相当复杂的,它似乎不能独立地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作用,而要依托于更深层次的变化。西方学者揭示的历史还表明,即使在英国,在中世纪的某个时期或某些地区,也有类似中国明清时代那种“没有发展的商品化”,甚至使社会状况更加恶化的商品化;虽然在总的发展趋势,特别在中世纪晚期和在英国大部分地区,商品化显然推动了经济发展,最终导致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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