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9月,二战爆发,英国“有限责任”政策走到了尽头。 在丘吉尔战时联合内阁的领导下,英国外交政策出现新的转变,“联盟政策”明确成为其外交实践的主导方针。该政策到二战结束初期逐步发展定型,成为英国战后外交战略的核心。英国外交政策这一转变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既起因于二战中英国的进一步衰落,更因为战后美国的崛起及其世界主义政策全面改变了旧世界力量格局与分布,迫使英国不得不改弦更章,适应世界新格局的发展趋势。然而,这一转变过程的实现是异常困难的,因为虽然“在二战期间英国外交政策的重新定向就已开始了,但直到战争结束,在英国外交政策的制定者中间仍存在着巨大的思想混乱”(注:A· 泰耶尔:《英国史,1914-1945年》(A.Tayor,English History,1914-1945),牛津1965年版,第375页。)。 新“联盟政策”与以往不同,英国不再高高在上、俯视欧洲事务,而是以更加平等的“伙伴”身份与欧陆国家平等相待,加强相互间军事、政治合作。然而,英国外交政策的转变仍存在着其称霸欧洲的政策意图,而且在政策制定和外交实践中也存在着浓厚的美国情结。尽管转变的直接原因是二战的险峻形势使然,但就其实践的结果来说,仍然是为了建立英国领导的新的欧洲和世界安全模式。 由此可见,英国近代以来其对外政策的三个变化,尽管其外在形式多种多样,在外交实践中侧重点也各不相同,但是其发展、演变的连续性与继承性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光荣孤立”,还是“有限政策”抑或“联盟政策”,追求英国的欧洲霸权及影响,维护“均势”、提倡“制衡”的外交精神是一脉相承的。作为英国战后外交政策的产物,西欧国家政治军事联合的新安全模式,不可避免地要打上“现实”与“均势”的烙印。 二、新西欧安全模式的探索 尽管第二次世界大战对英国为代表的旧世界秩序中心予以巨大冲击,但它同样也是西欧国家走向联合的一个重要契机。二战初期,由于德国法西斯的侵略扩张,大多数欧洲国家沦入法西斯铁蹄的践踏之下,许多国家的政府人士纷纷出走英伦,建立抵抗政府。各国流亡政府云集伦敦,共商反法西斯大计,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建立统一的欧洲军事、政治联盟。 1941年,荷兰流亡政府外交部长崔格维·列首先提出建立欧洲战后军事合作组织的思想。崔格维·列的这一提议得到欧洲各国政府的普遍积极支持,同样也引起英国政府的热切关注,比利时外交部长保罗一亨利·斯巴克则直接建议英国担当起未来西欧军事联盟的领导责任。以此为契机,英国政府开始积极筹划战后新的欧洲安全模式。在外交大臣艾登的努力下,1942年8月, 英国国务大臣理查德·劳及外交部次长尼吉尔·罗纳德访美,探讨战后欧洲新安全模式,但是美国反应冷淡。1944年,英国驻法国大使达夫·库柏提出了建立英、法联盟,并使之成为任何形式西欧联盟的基础或奠基石的建议。然而该建议却遭到丘吉尔的强烈反对,因为他反对任何形式的“试图消弱”美英联盟的想法。 由于丘吉尔极其热衷于建立“英美特殊关系”,因此,英国“联盟政策”的侧重点更多集中于建立美英战时同盟。所以,这一时期的英美联盟发展迅速,而建立西欧联盟的设想与实践则步履维艰。显而易见,美国对建立战后西欧独立安全同盟的热忱不足,而且也缺乏足够的准备,二战中酝酿开始的欧洲战后安全模式及其实践没有取得引人注目的结果。 1945年7月,工党政府上台,英国外交政策出现转机。 由于二战后期苏联与美、英等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及国家利益间分歧日渐加大,建立欧洲安全集体并与美国订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变得更加紧迫。在这种两极对抗、冷战乍起的新形势下,西欧政治与军事联合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工党政府外交大臣厄内斯特·贝文积极支持西欧联合。贝文强调,“(我)所推行的长远政策是建立欧洲范围内的大西洋和地中海国家之间的亲密联系,特别是与希腊、意大利、法国、比利时、荷兰以及斯堪得纳维亚国家之间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不仅仅是商业和经济上的,同样也是政治性的”(注:S.格林伍德:《自1945年后英国和欧洲的合作》(S.Greenwood,Britain and Europen Co-operation Since 1945),牛津1992 年版,第9页。)。“贝文把英国外交部(战时)建立一个西欧军事联盟的设想扩大为更加广泛的欧洲国家集体合作”(注:S.格林伍德:《自1945年后英国和欧洲的合作》,第9页。)。 1947年3月,美、英、苏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 会议的结果是进一步扩大了苏联与美、英等国在德国问题上的分歧。在贝文看来,西欧联合与政治、军事合作变得更加迫切。在与法国外长皮杜尔探讨两国外交政策时,贝文明确提出,英法两国各自拥有4700万和4000万人口,而且还有大量受其控制的殖民地。如果它们联合起来,那就会超过苏联或是美国,如果它们相互割裂,西方的民主就不会具有其今天在世界中的地位,而且两国人口与原材料供应都要远远大于世界上其它任何一个国家(注:R.奥耶纳尔:《工党政府的外交政策,1945-1951年》(R.Oyenale,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Labor Governments, 1945-1951),莱彻斯特1984年版,第65-66页。),贝文对西欧政治与军事联合倾注了巨大的热忱。经过反复磋商与讨论,贝文与法国外长皮杜尔当月在法国敦克尔刻签署《英法同盟条约》(《敦克尔刻条约》Treaty of Dunkirk )。条约规定:两国中任何一国受到“来自德国采取的侵略政策或者来自旨在便利这种政策的德国行动”的威胁时,“经彼此协商并在相应的场合与负有对德国采取行动责任的其它国家协商后,将采取一致行动制止这种威胁……”(注:《国际条约集(1945- 1947 )》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437-438页。)战后英法结盟是英国“联盟政策”具体实践之一,表现了英国外交实践中的“联盟方针”。早在1944年,丘吉尔在下院发表演说时就曾指出,“再一次看到一个强大、独立和友好的法国尽早崛起,是政府、国家和英联邦及英帝国的目标,也是其政策与利益之所在”(注:F.诺塞兹:《强国的衰落:英国1945-1973年的对外政策》(F.Northedge,Descent of Power:BritishForeign Policy,1945-1973),伦敦1974年版,第51页。)。由此可见, 法国在英国战后外交政策的转型中是一个关键所在。在英国初步实现其欧洲联盟战略的设想中,《敦克尔刻条约》成为英国建立战后欧洲新型安全模式的一个样板,英国试图以此为模式,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全欧洲国家的合作,和所有欧洲国家订立双边联盟条约,使英国成为众多欧洲联合的中心,由英国充当战后欧洲盟主。贝文就此全面阐述了其联盟思想的核心,“西欧自由国家必须紧密地联合起来,西欧联合的机会已经成熟,我希望与我们的近邻荷兰、比利时与卢森堡订立条约,并使我们与法国的条约成为西欧的一个重要核心。”(注:J.拜理斯:《实用主义外交:英国与北约的成立,1942-1949年》,第58页。) 《英法同盟条约》的重要之处在于确立了欧洲最重要的两个国家间战后的合作关系,为1948年的《布鲁塞尔条约》的签订打下了基础,而《布鲁塞尔条约》则又成为“北大西洋条约组织”的先导(注:J.拜理斯:《实用主义外交:英国与北约的成立,1942-1949年》,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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