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市舶司一员或二员,又称提举市舶司(注:《宋史》卷一七九《食货志》。),由转运使兼。太宗时期转运使主计一路财赋,但也对部内“凡诸职任第其优劣……软不胜任,惰慢不亲(事者)免官”(注:《金石萃编》卷二三○《杭州放生池》、《范文正公集》卷一四《王君墓表》。)。其总领市舶之事,实际上只是对市舶官吏进行稽察考校。 勾当市舶使臣三员,简称“市舶使臣”,市舶司事务“每岁止三班、内侍专掌”。换言之,市舶使臣由朝廷临时差遣,并非常守其职。根据宋初之制,州郡“所在场务或遣京朝官,或廷臣监理”(注:《宋史》卷一七九《食货志》。)。因此,市舶使臣主要掌管对舶货进行抽解和买的具体事务。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这时期的市舶司虽然采用地方兼管的表面形式,但其内容已有变化。它有三个特点:其一,名与实分。州郡兼使,徒有虚名,并不实任其职,市舶司的实际权力仍操在朝廷派遣的三班、内侍手中,他们对皇帝负责,朝廷通过其专掌,可以遥控市舶。专职管理制度于此已初见端倪。其二,事权分化。市舶司职权,分为名、实、监督、稽察四个部分,各官员之间的事权虽各有侧重,但又没有明确的划分,目的是使彼此交相绳检,互为制约,这样州郡、转运司不能专市舶之权,而三班、内侍亦不敢因循旷职,朝廷自可操纵自如。其三,官无常守。市舶使、勾当市舶司、提举市舶司均为兼职,不是专职官员,市舶使臣亦非固定官属,而是随事而命,事已即罢,流动性大。市舶司无固定常设机构,仅设有市舶库,但也是“令钤辖(州武官职名)阅望,止于都监押内轮司其事”(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四。)。说明宋初市舶司具有临时的性质。 事实清楚地表明,宋太宗的市舶建置,并不是真正从管理海外贸易的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削夺州郡之权,以便朝廷控制,因而玩弄多设官属,分化事权的手法,防止官吏专权。他虽然成功地将市舶大权抓到手,但也因置官过多,造成中央与州郡,本职与兼职之间矛盾相妨,轻重失调,对海外贸易的管理效能也就可想而知了。由于管理上的杂乱无章,许多地方官虽不参与具体的海外贸易管理工作,却利用兼掌市舶之名,侵渔勒索,贪污中饱(注:《东都事略》卷三七《李昌龄传》、《宋史》卷二八○《向敏中传》。);还有“南海官员及经过使臣多请讬市舶官”,低价强买海商货物(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三。)。不仅导致政府税利大量被侵吞,而且海外商人畏官吏贪暴,往往裹足不行,太宗末年,出现了“海舶久不至”的现象(注:《宋史》卷二九八《马亮传》。)。 宋真宗即位之后,中央与藩镇的力量对比已发生根本变化,中央集权巩固。但在集权的过程中,宋太宗曾过分地打击了官僚势力,引起士大夫的怨言。真宗惩太宗之失,在政策上进行一些调整,以争取士大夫的归心和拥戴。对于市舶制度,他虽然基本上守太宗之制,但也作了一些改革,如召回各路内臣,向州郡逐步放权。咸平二年(999年)两浙转运使副王渭“奉敕相度杭、明州市舶司”(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三。);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准“太常少卿李应机言:广州勾当市舶使臣,自今望委三司使、副使、判官,或本路转运使奏廉干者充选”(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三。)。市舶使臣的地位下降。后来又准李应机言:“广州通判系蕃官院差录,兼市舶公事。望自今中书选差,候得替日如不亏递年课额,特与致官优加任使,其市舶使臣亦候得替,依押香药纲使臣例迁转亲民任使”(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四。)。很明显,宋真宗已改变了原来由朝廷遣使专掌的做法,改由通判主持市舶事务,其意在依靠现有的官僚行政体系,来加强市舶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因此,州郡的地位上升,遂据有其实。 宋仁宗时州郡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蕃舶由“本州与转运司招诱安存之”,即由州郡长官和转运使共同领导市舶司;又规定市舶使臣在任内,“委实廉慎,别无公私过犯,仍令本路转运使副保奏,当与酬奖”(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五。)。市舶使臣虽仍由朝廷派出,但被置于转运使的监督之下,权力进一步削弱。 真宗与仁宗对太宗之制进行某些调整,在朝廷控制的前提下,扩大州郡管理市舶的职权,并不意味着市舶机构的成熟和完善;相反,它不但没有纠正原有弊端,反而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弊端。首先,事权分化的现象因扩大了州郡的作用而更有发展,造成官制紊乱,职权不明,结果是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管理混乱。景祐五年(1038年),太常少卿直昭文馆任中师言:“臣昨在广州奉敕管勾市舶司,使臣三人,通判二人亦是管勾市舶司名衔,并同勘会,所使印是市舶使字”,因此“乞自今少卿以上知广州并兼市舶使入衔内,两通判亦充市舶判官,或主辖市舶司事,管勾使臣并申状”。“诏知州徐起兼市舶使,今后少卿监已上知州兼市舶使,余不行”(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五。)。也就是取消了市舶使臣,肯定了州郡兼使,事实上是恢复了地方兼管的体制,但是转运使、知州、通判之间仍是多头管事,互相掣肘。其次,知州为一州行政长官,兼职甚多,势必不能用心舶政。每逢海外贸易船到来的季节,知州临时差遣下属官吏前往操办抽解事务(注:《东都事略》第一一○《苏缄传》。)。市舶司有如虚设,官属亦非专职,很难谈得上对海外贸易进行系统的管理。第三,任官非人。由于州郡长官的任用多不是根据其实际能力,而只讲资历年限(注:《范文正公集》卷八《上执政书》。),他们多“仕于科举,或祐于恩荫,对于治道一窍不通,往往无用于世”,“及使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注:《王文公文集》卷一《上皇帝万言书》。),“其间纵有良吏,百无一二”(注:《范文正公集补编》卷一《论转运得许自择知州》。),以致市舶管理几陷于瘫痪(注:《蔡忠惠公集》卷三六《光禄卿致仕张公墓志铭》。)。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扩大了州郡的作用,地方牧守多为“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虽理财非长,却以科敛为能,其依恃职权,侵扰影占,损公自肥,较之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史载,“南海有蕃舶之利,前后牧守或致谤议”,惟杨覃一人清廉而已(注:《宋史》卷三○七《杨覃传》。)。上梁不正下梁歪,州郡各级官吏则视市舶为利薮,纷纷以低价强买海商物货,以致“遍一州吏争与市”(注:晁补之:《鸡肋集》卷六二《杜公行状》。)。吏治如此腐败,海外贸易岂能正常进行?市舶任官非人之弊就连宋仁宗也是心知肚明的,曾对臣下流露:广州“控制海外,诸国宝货所聚,前为守者多不能称职”(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天圣三年正月壬子。)。然而他又不思变革,认为:“官有定制,不欲动摇,惧其招怨谤”(注:《范文正公集》卷八《上执政书》。)。 以上这些弊端妨碍了海外贸易的发展,仁宗在位期间,主要港口广州经常是“蕃舶罕至”(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四。)。朝廷派出的管押香纲使臣竟无事可做,端坐请给。此时为“三冗”所窘的朝廷将他们抽回三班院,何时船到发纲,即具马递奏,再行派遣(注:《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二之一二。)。仁宗末年,海外贸易尤为冷落,纲运舶货的“驿路荒远,室庐稀疏,往来无所芘”,一片荒凉景象(注:《宋史》卷三二八《蔡挺传》。)。北宋朝廷的市舶收入亦长期徘徊在四五十万缗左右(注:《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导致海外贸易顿挫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宋朝统治者玩弄分化事权、多设官属手法,削弱了市舶司的管理效能,各级地方官吏乘隙侵夺骚扰无疑是重要的因素。北宋人朱彧论及各港口海外贸易衰落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官吏或侵渔,则商人就易处”(注:朱彧:《萍州可谈》卷二。)。这表明旧的管理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变化,其消极因素日益滋长,积弊日深,尤其是地方官吏的贪渎已成沉疴痼疾,不能适应海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较深入的体制改革,将市舶管理纳入法规化、正规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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