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朝的统治下,开封民俗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范成大说:“民亦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男子髡顶,月辄三四髡,不然亦闷痒。余发作锥髻于顶上,包以罗巾,号曰蹋鸱,可支数月或几年。村落间多不复巾,蓬辫如鬼,反以为便〕。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自过淮已北皆然,而京师尤甚。惟妇人之服不甚改,而戴冠者绝少,多绾髻。贵人家即用珠珑璁冒之,谓之方髻。”〔55〕原来北宋是以中原洛阳语为标准语,类似今北京语,然而据楼钥说,接待宋使的“承应人”,“或跪或喏,跪者胡礼,喏者犹是中原礼数,语音亦有微带燕音者”。开封汉人在服饰方面的辫发左衽,以及礼仪、语音等方面的改变,不能不使宋使“伤叹”〔56〕。 开封作为金朝在南方的统治中心,自然设立了众多的官署。最初是完颜兀术辖下的都元帅府和行台尚书省,金海陵王废除这两个机构后,由于宰执张浩和敬嗣晖掌管营造宫殿,一度在南京仍另设尚书省。〔57〕金朝南方三大军区之一的河南统军司即设于南京。〔58〕金海陵王发兵攻宋时,太子完颜阿鲁补(光英)“居守,以陁满讹里也为太子少师、兼河南路统军使,以卫护之”〔59〕。在战时,开封当然是军事指挥中心,金世宗大定初,命令仆散忠义“以丞相总戎事,居南京,节制诸将”,旋兼都元帅。〔60〕金章宗末年,宋金再战,最初命仆散揆“为河南宣抚使,籍诸道兵以备宋”,“至汴”,后又命完颜老(宗浩)为都元帅,“驰至汴”,“行省于南京”〔61〕。如尚书省、行尚书省、宣抚司、都元帅府之类,虽然地位重要,却是非常设机构。 从史籍上看,开封作为南京的常设机构可例举如下: 一、河南统军司:其官员有统军使、副统军、都监、判官、知事、知法等。〔62〕 二、南京留守司:据《金史》卷57《百官志》,其长官有“留守一员,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同知留守事一员,正四品,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副留守一员,从四品,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留守判官一员,从五品,都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此外还有推官、司狱等官。金朝以武立国,南京留守还掌管南京路,包括三府、十九州的军事。南京留守有时可兼河南统军使,如金世宗时,徒单习显(克宁)“改南京留守、兼河南统军使”。金世宗说:“统军使未尝以留守兼之,此朕意也。”〔63〕南京留守司还掌管河防,金世宗时,同知南京留守事纥石烈邈、高苏,南京副留守石抹辉者等都负责黄河堤防。〔64〕 三、南京路转运司:据《金史》卷57《百官志》,其官员包括转运使、同知、副使、都勾判官、户籍判官、支度(度支)判官、盐铁判官、都孔目官、知法等。《金史》说:“惟中都路置都转运司,余置转运司。”然而前述金海陵王时的左瀛就任都转运使,金世宗时,“阿勒根彦忠为南京都转运使,不闲吏事”,又命刘枢“为南京路转运使事”,“以佐之”〔65〕。在都转运使之下又设转运使事为副职。看来上引《金史》之说应是金世宗以后的定制。金章宗时,张亨“迁南京路转运使”〔66〕,卢庸“除南京转运副使”〔67〕。户籍、度支、盐铁三判官,实际上应是沿用宋辽的旧制,如武都“迁南京路度支判官”〔68〕,雷渊任“南京转运司户籍判官”〔69〕,估计《金史·百官志》中的“支度判官”,只怕是将“度支”两字颠倒了。转运司是管理本路财务的机构。 四、南京路提刑司、按察司、安抚司等:金章宗即位的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初置提刑司”,承安三年(公元1198),命令“提刑使、副兼安抚使、副”,四年,又“改提刑司为按察使司”,泰和八年(公元1208),又令“诸路按察使并兼转运使”〔70〕。南京路提刑司本来不在开封,明昌四年(公元1193),“南京路提刑司自许州迁治南京”〔71〕。据《金史》卷57《百官志》,此类机构的官员包括使、副使、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判官、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如李完“授南京路按察使”,纳兰胡鲁刺“改南京路按察副使”〔72〕。 除以上的重要机构外,据《金史·百官志》,尚有提举南京路榷货事,南京交钞库使和副使,南京流泉务使和副使,南京店宅务管勾,南京诸仓使、副使和监支纳官,草场使、副使和监支纳官,南京提控规运柴炭场使和副使,南京军器库使和副使,作院使和副使,南京提举京城所的提举、同提举、管勾、受给官和壕寨官,南京皇城使和副使,南京街道司管勾等官。此外,如纥石烈德在金章宗时中进士后,“调南京教授”〔73〕。看来当地又办了学校。其中流泉务就是质典库,后世称当铺。金朝一般使用北宋“旧钱”,为防止铜钱南流,南京交钞库可能最初名“交钞所”,专印纸币。“阴收铜钱,悉运而北,过河即用见钱,不用钞”,在大河以南,包括开封城,却只能行用交钞。〔74〕 金朝中期的南京开封府城与北宋相比,其人烟已今非昔比。但光凭官方的统计数,却又截然相反。北宋开封府十六县在宋徽宗崇宁元年(公元1102),户数为261,117,而金海陵王天德四年(公元1152), 面积有所减少的开封十四县,户数为235,890, 到金章宗“泰和末”(公元1207),户数为1,746,210。 张政烺先生在《金史》标点本第618页注〔五〕中已指出, 最后的数字竟占当时金朝天下总户数的四分之一,不太可能。〔75〕上述记载反映古代统计数的不可信。揆情度理,从金世宗到金章宗的对宋和平时期,南京路,包括开封城内的人口应有所上升,但金章宗泰和末的对宋战争,又必然招致户口数的下降。 四金朝后期的开封城 金章宗泰和末的宋金战争表面上是金胜宋败,实际上却是两败俱伤。在金朝元气大亏之余,蒙古在北方崛起,金军屡次大败。新即位的金宣宗在贞祐②二年(公元1214)决策逃往南京,到天兴元年(公元1232),金哀宗出逃,蒙古军于翌年进入南京城,开封作为金朝国都,为时不到20年。 当金朝面对蒙古的强劲攻势时,政治决策和军事回旋的余地,其实已比北宋皇朝的晚年小得多。在是否南迁的问题上,金廷内是有争议的,如徒单镒说:“銮辂一动,北路皆不守矣。今已讲和,聚兵积粟,固守京师,策之上也。南京四面受兵。辽东根本之地,依山负海,其险足恃,备御一面,以为后图,策之次也。”〔76〕但力劝迁都的意见还是占了上风,如完颜弼“劝迁都南京,阻长淮,拒大河,扼潼关以自固”〔77〕。贞祐②二年四月,刚与蒙古讲和,“尚书省奏巡幸南京,诏从之”,七月,“车驾至南京”〔78〕。决策和行动都相当果断。 金宣宗虽然仓促南渡,正值“南京行宫宝镇阁灾”,故仍须“修南京宫阙”〔79〕。在金朝后期,开封的宫殿仍有所修缮和改建,其布局与中期相比,显然有所改变。今存有宋邹之的《使燕日录》〔80〕和杨奂的《汴故宫记》〔81〕两份文献,都介绍开封的金宫。前一份记录金朝灭亡当年时的情况,后一份写于“己亥春三月”,即公元1239年,距离金亡才六年。其中又以前一记载更详。例如太庙,当时“庙社诸祀并委中都”,“时谒之礼尽废”。就将金海陵王原来所建的太庙“修之,以袝诸帝神主”〔82〕。金哀宗时,将“试进士”的明俊殿,改名寿圣宫(圣寿宫?),让两个太后居住,但“廊庑阶庭一切仍旧”〔83〕。又如按《使燕日录》所载,大致在位于原宋艮岳附近,有“球场,有阅武殿”,球场已由宫外搬迁宫内。又如隆徽宫为“金人皇后宫”,其中有琼芳殿、玉清殿等,“此皆金主〔珣〕(金宣宗)所造,规模制度,岂敢望旧宫室万一”。 由于大量人口的南迁,金朝后期的开封城内“繁盛益增”,〔84〕但这种繁盛却是战乱期间的特殊情形。历史记载说,当蒙古军于天兴元年(公元1232)“攻城之后七八日之中,诸门出葬者,开封府计之,凡百余万人”〔85〕,另一说是“内外死者以百万计”〔86〕,这应是逃难入城所致。《金史》卷17《哀宗纪》说,当年夏蒙古军暂时撤退后,“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最后开封城陷落,按蒙古方面统计,“避兵居汴者得百四十七万人”〔87〕。以上三个数字相加,合计约三百五十万人,其数字颇为可疑。金朝龟缩河南一隅,其农业只怕很难为开封城提供百万人以上的余粮。金朝末年守开封城,“时自朝士外,城中人皆为兵,号防城丁壮。下令,有一男子家居,处死”〔88〕。然而搜罗到的“丁壮六万”,配合军队守外城,即使不是“丁壮”的全数,当亦相差不大。〔89〕依此推算,包括临时逃难入城者,大约也只有几十万人。金朝晚年,“京城三十六坊”〔90〕,也依然沿用北宋的制度,以坊作为基层单位,而坊的数目却比北宋锐减,可能与平时的人口多少有关。 在仓猝南迁的情况下,大批的官员随着中央机构拥入开封城。元好问说:“汴京官府寺舍者,百年以来,无复其旧。车驾南渡,百司之〔治〕,往往以民居为之。”〔91〕这无疑给市民带来很大的骚扰。 兴定五年(公元1221)十一月,“京师相国寺火”〔92〕。据《使燕日录》载:“寺门成劫灰,止存佛殿一区,高广异常,朱碧间错,吴、蜀精蓝所未有。后一阁参云,凡三级,榜曰资善之阁,上有铜罗汉五百尊。其寺旧包十院,今存其八,右偏定慈、广慈、善慈律院三,智海禅院一,东偏宝梵、宝严、宝觉律院三,慧休禅院一,寺通闤阓,往时每月八次开寺,听商贾贸易。”这是火灾后十三年的情况,当时显然不可能有财力和物力予以修复。但据《癸辛杂识》别集上《汴梁杂事》说,相国寺等的“塑像皆大金时所作,绝妙”。 在金朝后期,开封城的另一件大事,就是整修子城。《归潜志》卷7说:“兴定初,术虎高琪为相,建议南京城方八十里,极大难守, 于内再筑子城,周方四十里,坏民屋舍甚众。工役大兴,河南之民皆以为苦,又使朝官监役,分督方面,少不前,辄杖之。及北兵入河南,朝议守子城,或云一失外城,则子城非我有,遂止守外城。外城故宋所筑,土脉甚坚,北兵攻之,旬余不能拔,而新筑子城竟无用也。”参对《金史》,此说并不完全确切。 最初,在贞祐②四年(公元1216)十二月,术虎高琪最早提出“修南京里城”,金宣宗说:“民力已困,此役一兴,病滋甚矣。城虽完固,朕亦何能独安此乎!”〔93〕术虎高琪的建议被否定后,翌年,即兴定元年(公元1217)七月,完颜赛不又上章说:“京都天下之根本,其城池宜极高深,今外城虽坚,然周六十余里,仓猝有警,难于拒守。窃见城中有子城故基,宜于农隙筑而新之,为国家久长之利。”金宣宗“从之”〔94〕。据《金史》卷108 《侯挚传》说:“(兴定)三年七月,设汴京东、西、南三路行三司,诏挚居中总其事焉。十月,以里城毕工,迁官一阶。”此处所谓“里城”,应就是指开封内城。当时侯挚任三司使〔95〕,也应参与了开封内城最后阶段的修建事务。在修筑内城时,原来的宋国子监、“当城所经,弗便也,坏而徙之东南大城之下,不及屋而亡”〔96〕。 上述开封外城周长“八十里”、“六十余里”,内城“周方四十里”之说无疑都是夸大其词。据《宋史》卷85《地理志》载,“旧城周回二十里一百五十五步”,“新城周回五十里百六十五步”,这与现代考古勘探大致相合。〔97〕金朝开封外城仍沿用北宋的外城,未予更动,但由于金朝的宫城已占用内城的部分北墙,新修的里城北墙是否往北拓展,就难以断定,但也不可能达到“周方四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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