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新宁的地方自治及其影响(1909-1914年)(2)
二、清末新宁地方自治曲折展开 光绪三十三年,民政部为开创风气,树立预备立宪基础,迭次催促各省筹办地方自治。[39]十一月,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和粤商自治会相继成立,地方自治在广东正式启动。翌年七月,广州府和南海、番禺两县设立地方自治研究所,广东地方自治开始向各县推广。[40]新宁县的地方自治也在此背景下开始了其曲折的进程。 (一)地方自治研究所 光绪三十四年,一向提倡地方自治的覃寿堃从日本考察归国,不久后出任新宁知县。宣统元年夏,邑绅赵宗坛从美洲归国,与知县共同倡导地方自治,开始筹设地方自治研究所。“浃月之间,自治名义震于邑人之耳目”。除赵宗坛外,自治研究所的领导者还有余乾耀、黄景棠,[41]其成员多为各氏族团体所推举出来的绅士。[42] 为明了地方自治研究所的性质,有必要探究其领导者的全部身份。赵宗坛,肄业于广雅书院,光绪十七年举人,初在县境宁阳书院和广海溽海书院执教,光绪三十三年又受聘为旧金山宁阳会馆西席,一届任满后复为中华会馆延聘。伍廷芳出使美国时,“相与论当世时务”,力邀出任华盛顿中国公使馆三等书记官。宣统元年任满归国,举办地方自治研究所,后又出任美国公使馆商务委员,筹办台山一中并出任校长,出任县政府教育局长等职。[43]黄景棠,生于同治九年,其父黄福为马来亚种植园主。儿时在新加坡、马来亚度过,但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光绪二十三年拔贡。光绪三十四年倡建时敏学堂,主持修筑潮汕铁路,在收回粤汉铁路自办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后来又成为粤商自治会的主要领导者。[44]余乾耀,台山荻海人,同治二年举人,光绪初年以内阁中书随使日本,任长崎领事八年,颇留意于国际形势,[45]并出使过南洋、印度、暹罗、吕宋、美国等国。光绪三十一年曾集资20万在家乡兴建了一座规模较大的小学堂,[46]西江缉捕权风波发生时,曾组织过轮船公会。[47]后为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社员,[48]并出任过广东省商务局提调,与陈宜禧曾就新宁铁路的修筑权展开过争夺。[49] 这些领导者虽多为有科举功名的“士绅”,但“士绅”的头衔并不能代表他们的全部身份。他们是地方社会中与外界联系较多者,甚至多数时间不在本地,但正是他们在研究所的成立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创办地方自治研究所,“旧局之地址去矣”,[50]生动说明了研究所对绅权的冲击。 (二)《新宁杂志》与地方自治的推行 地方自治研究所本为研究法理、培养地方自治人才而设,例应在自治开办之先。但于新宁而言,由于知县覃寿堃的“反覆扬摧”,都中人士早已“稍稍有兴起者”。[51]这些“兴起者”很可能是指《新宁杂志》社的同仁。光绪三十四年五月,赵拱宸、谭毓芝、刘日初、刘小云等人发起成立报社,但直至翌年正月十五日,《新宁杂志》才面世,报社附设于新宁教育会下。[52] 对于杂志的产生背景和办刊意图,刘小云在《新宁杂志》序例中言道:“惟通海以后,出洋之人稍众”,随着“自办铁路,渐次告成”,且“兴办种种实业者,又复相望于道”,“邑中有志之士,遂谋所以兴革利弊,改良教育为更始之方”,“于此之时,使无报纸以详核之文词纪之,则散而无纪,过而不存。又使无报纸以严正之议论绳之,则阻挠者恣肆,而畏葸者不前”;报纸栏目设有“法政”专栏,目的在于“明利弊之当兴当革,而尤注重地方自治,备实行立宪之需也”。[53]知县覃寿堃也对报社同仁有别样的期待,“晚近士绅,不负地方之责久矣。其黠者,惟知剥取细民身家以为利,愿厚者至不欲与齿。一二魁杰之伦,思有以自见,又不明分际所在,乃欲一切笼而有之。”“予尤愿诸君子揭橥地方应举之事,摫釽而条理之,申明地方士民应尽之责,使之黾勉自爱,以共成地方之治。”[54]正是怀有此种期待,覃寿堃在后来地方自治的推行过程中,与杂志同仁们交往密切。 此时地方自治的主要推动者当是知县覃寿堃,其生卒籍贯,现存的资料多有抵牾。④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曾东渡日本,在广东任职期间多次向当道陈说地方自治。[55]在《新宁杂志》同仁中,赵拱宸是浮石人,师从赵天锡与赵宗坛,先为廪生,后成贡生,又入两广师范馆学习新知一载有半,后出长宁阳高等小学堂,以“学贯中西”被委为新宁教育会会长。[56]谭毓芝,《新宁杂志》首任主编,[57]教育会会员,曾任劝学所所长,新宁光复时曾企图挟县令宣布独立,并萌生了加入同盟会的志向,曾研读卢梭、孟德斯鸠等人著作。[58]刘小云,新宁教育会成员,对西学所知尤多,⑤有远游之志,⑥可能与新宁香港商务公所大有关系。[59]刘日初,我们只知道他曾参加过美国同盟会,[60]并在辛亥年成立的筹饷总局中任董事员。[61]《新宁杂志》的主要撰稿人还有马醴馨、余觐光、张石朋等。马与谭毓芝关系甚密,曾入广东高等学校学习,除经史外,所学科目还有政治、法律、经济等,曾入游学预备科学习,民国元年远游美洲。[62]余觐光,荻海人,曾入日本明治大学学习,[63]后为台山师范学校校长。[64]张石朋,番禺人,对日本学制甚为熟悉,⑦后出长西宁市高等小学堂,[65]曾出游缅甸。[66]这些具有西学背景、海外背景、甚至革命背景的知识分子,为推动地方自治,对原有的社会展开了激烈批评。马醴馨在《新宁杂志》的创刊号中指出,新宁学务不振之首要原因在于绅士,因为绅士多“鄙夷新学”、把持公款,成为教育之障碍。余觐光也撰文指出,绅耆权力太重、房族界限太严已成为新宁社会进化之窒碍。[67]然而一切公共事务之举行,“非先得其族绅之许可,无或敢于举行者”,[68]因而新宁学务“凡百振作,在在需绅”,[69]因为“劝捐提拨”,“苟非有热心之绅士”,“则两者皆无效也”。[70]此外,知县覃寿堃也认为教育必须由绅士提倡。[71] 如何才能展绅士之所长而避其所短,余觐光认为唯有自治,因为一切公民均可参与自治,即便绅耆被举为自治职员,其代表的范围也由“房族”之私变为了“地域”之公,士绅权力“必不能如昔日之威权,恢张无限”,其“恃族势挟房分之私见,可渐化矣”。[72] 由于当时地方自治机构尚未成立,自治还处于准备和宣传阶段,地方的公共事务仍得依靠绅士,“绅权”尽管权重弊多,但尚有改造之望,因而对“绅权”的批判还远不如后来激烈。 在现实中,地方自治人士的舆论也在有力地影响着知县的决策。为整顿新宁匪患,覃寿堃到任不久便颁布了“团勇章程”,其办法之一是“即速由该绅耆父老,设法捕送来县”。余觐光则认为绅耆父老大都“畏匪寻仇”,难担重任,至多只能责成他们提供罪匪名单。对于团练经费一项,余也认为不应由绅董催缴,而应“墟市则责成于商董,乡市则责成于殷户”,缙绅先生只能“任其维持董劝之责”。团勇如何联络,则应于县城先设巡警正局,各市乡则择地设巡警分局,地方则“划地为堡,令阖堡各团勇,连为一气”,重大经费则由“阖堡任之”,以图消除族界森严而不互救之弊。[73]余觐光的这些主张几乎全部为后来推行的巡警政策所吸纳,[74]因而严重地冲击了绅权。 宣统元年八月十六日,新宁地方自治研究所正式开学,[75]地方自治的筹备开始成为讨论话题,[76]各项自治事务也次第开办。宣统元年十二月,研究所为兴办中学,议决筹款办法为“将公有财产力加整顿,拨其赢余,以资兴办,其有价值巨而租息少者变卖转置他业”。据此,劝学所所长谭钟英、教育会会长赵拱宸、新宁劝业分所劝业员李培均等认为由安良局掌握“弓口薄据”的王侯祠祭田“业价当在两万元以外,而递年租息仅得一百三十余两”,属于“价值巨而租息少者”,应当刻日变卖,并“禀县核准”。[77]此举遭到安良局绅温树荣、李金华、陈师洛等反对。他们上禀县令,称此举为“夺先贤馨香之奉”,愿“另自筹款”15万为办学经费。[78]值得注意的是,其禀词中称,谭钟英等“尚非老成绅士,敢用己名招变”,[79]“徒慕办学虚名”。[80]对此,知县在批词中的回应是:“本县对于地方用人行政,但辨公私,不论新旧”。[81]在自治推行过程中,士绅内部已开始出现新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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