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最先提出官督商办模式与近半个世纪官方办企业方针的实质(3)
三 官督商办最先在航运业进行尝试,它的普及,则是在矿业。现据有关资料统计,晚清的30家官督商办的民用工矿航运企业中,有23家是采矿企业,占总数的77%;只有4家是轮运企业,仅占总数的13%。 此外,纺织业有2家,缫丝业有1家(注:根据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528页“附录”中的有关内容,综合做的统计。)。 林则徐提出要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云南矿业,追逐着以官督商办办企业的潮流,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云南的金属矿产,以“滇铜”最为著名。就在林则徐的转换矿厂经营形式的建议未被采纳后,因发生了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云南铜矿厂基本上都“废驰”了。即便有那么几家在勉强经营着,却也是很不景气,连年亏损。在洋务自强运动进入创办民用企业阶段,恢复云南铜矿的生产,自然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874年“奏请试办,无异创始”。 1883年,时任云南布政使的唐炯,“为整饬铜务起见”,决定在“滇省产铜各厂”中“参用西法”进行生产,并委派官员以及“选雇”的“精通机器工匠”,前往上海、香港,“向外洋购买抽水、锯铜两种机器”,“一经购就”,即“运回滇省,发给该厂,俾利开采”(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 中华书局1958年版。)。这是云南铜矿使用西方先进生产工具采掘的发端。 同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和唐炯鉴于“滇省铜务,开办已将十稔”的经营状况,指出主要存在着“砂丁招集不易”、“炉户亏折太甚”、“民间资本不厚”、“地方官办理弊多”四个问题,提出了“裁革使费以绝弊,预借底本以示体恤,宽予年限以资调剂,开新厂以图久远,官商并办以期合作”五条建议,显然其中关键的一条是“官商并办以期合作”,但具体是采用官督商办呢,还是采用官商合办呢,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的这件奏折里未见阐明。“官商并办以期合作”措施,又主要侧重于办企业资本的筹集。岑、唐二人认为,重点还是“赖外省富商挟资来滇开采”。而所谓“民间资本不厚”,就是一指“本省户鲜殷实”,铜矿厂“废驰”前,也“不过零星凑集,朋充伙办”,矿厂恢复生产后,因人们已几经战火,“常年衣食率多不给,更无余资以谋厂利”;二指“各厂炉户”,同样是“无实本以开新山”。他们说,只有官商“合作”“并办”,才是“顺协人情,鼓舞兴作”之举,断言矿务“一年之间,必有起色,三年之后,决著成效”(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 数月后,岑毓英、唐炯在五月五日奉折中明确提出了铜矿企业的经营形式,“仿照直隶开平厂务,设立公司,凑集股份,来滇开办”。开平矿务局是1878年创办的,是当时很有影响的一家官督商办企业。矿上设备较完善,所产煤质较好。1881年开始产煤,1882年的产量就达131,893 吨,其中售出煤斤为84,377吨,利润优厚。在同期存在的11家官督商办采矿企业中,唯独开平矿务局可以说得上是成功的。当然,岑毓英、唐炯要对云南铜矿企业搞改革,“仿照直隶开平厂务,设立公司”,首先还是看到了,开平矿务局在11家官督商办采矿企业中,公开“凑集”的“股份”是最多的,即银110多万两。用岑、唐的话说, 这是“众擎易举,可期速收实效”,“实于铜务大有裨益”。当岑毓英得知籍隶广东、请假在籍的广西补用和府张家齐和候选通判关桐春,“家道殷实,办事勤能”,就致函张、关,让他们“招集商股,迅速来滇承办顺宁等处铜厂”(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 中华书局1958年版。)。岑毓英在十月十八日的《云南矿务拟设局招商开办折》中进一步指出,官督商办也就是“悉由各商出资自为经理,官不过随时保护体恤”,“一切置买机器及应如何雇募匠人施用修理之处,即由商局自行筹划,官不过问”。他还请示在云南设一个矿务招商局,在上海设一个驻沪办理云南矿务招商局,以便“广招商民,凑集股分”(注:《光绪朝东华录》,总2452页, 总1493页,总1497-1499页,总1533页,总1611-1612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自此,云南铜矿企业开始转入“招集商股”的官督商办形式经营时期。林则徐当年构思的官督商办模式,在他曾倾注过心血的滇疆首业中,终于成为一种现实。 四 官督商办企业在甲午战争前洋务派办的民用企业当中,是居于主要地位的。以民用工矿企业为例来看,战前共出现41家,其中官督商办企业是23家,占有56%的比例(注:根据杜恂诚前引书,第33页表3的数字统计。)。这说明,官督商办企业,特别是那些办得很成功的,对19世纪80年代以前洋务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航运业和矿业出现了官督商办企业以后,有个叫罗应旒的贵州候补道,于1879年7月率先提出建议,“除机器、船政已经设局外, 其火轮车、电线之类亦当设法次第添设”。“添设”“火轮车、电线”,就是修筑铁路和兴办电报。罗应旒认为,建铁路和电报,需要用款“甚巨”,筹集资金的办法,最好是“招商民集公司举办”(注:罗应旒奏折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一),第170-181页。另于参阅拙文《罗应旒〈敬呈管见折〉的思想价值》(《贵州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所谓“招商民集公司”,也就是招商集股。看来罗应旒是倾向于铁路企业和电信企业采用官督商办经营形式的。1880年设立的天津电报总局,原拟是官督商办,因考虑筹款需时,所以就先借助官办名义,由军饷拨出垫款。不到两年,即改为官督商办,招集商股,分期摊还所垫官款。1887年组建的天津铁路公司,是官督商办的。 与上述情况不同的是,1885年,有个叫李福明的富绅,上条陈第一个提出了集资民办铁路的要求。李福明要承办的,是新建津沽路。但是,因为李鸿章坚持要把民间的“捐资倡行铁路”,强行改变为“缴资归官办理”,造成“各商民畏缩中止”,致使民办铁路设想夭折了(注:李福明条陈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六),第184-186页。另可参阅拙文《民办铁路要求的萌发与李福明条陈》(《北京档案史料》1995年第4期)。)。这就说明,对于国民经济命脉企业,官方宁可冒最大风险去官督商办,也决不肯轻易就把控制权让给绅商,任其商办。20世纪初,自办铁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场运动。昔日的官方没有预料到,此时连他们自己也在1903年颁行的《重订铁路简明章程》中,允许绅商集股修建铁路,即特别规定,一方面,民间集股设立铁路公司承办筑路为合法,并对铁路商办“实有成效者”,给予“优奖”等鼓励;另一方面,地方官有“保护”商办铁路公司的职责,无“干预公司办事之权”(注:《东方杂志》,第1卷,第3期。)。然而没过多久,官方又开始收权了。新的铁路政策的出台,都是意在把铁路商办改为官督商办。1906年官方的言论--“铁路系军国要政,仍官督商办”(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十四日上谕。),就是很典型的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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