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末兴起的土地私有化运动和新保守主义思潮也是促使里根政府进行环境政策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灌木嵩反叛(the Sagebrush Rebellion)”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美国西部州发起的要求联邦土地私有化的一场政治运动,由1976年《联邦土地政策与管理法》的通过而引发。联邦政府拥有落基山及其以西各州平均60%的土地。西部州的牧民、矿主、伐木工、开发商、农场主认为,联邦政府对土地的所有权不仅会对各州的经济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触犯了各州的权利。他们要求联邦政府把对大片土地的控制权转让给各州,并坚持认为各州对土地本身和自然资源的管理拥有决定权。1979年6月,内华达州议会首先通过一项法律,宣称对在该州的联邦公共土地拥有所有权。该项法律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内华达州曾经拥有对该州内所有联邦土地的所有权,但这种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被取消。[11]尽管灌木嵩反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它反映了某些西部州对联邦土地管理政策的不满。许多西部州相继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在联邦国会,来自西部州的国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将土地管理局和森林局管理的土地转移到各州,这样更有利于对这些土地的开发利用。两个来自科罗拉多州反叛立法的倡议者罗伯特·博福特(Robert Burford)、安娜·格萨奇(Anne Gorsuch)后来成为里根政府的土地管理局局长和环保局局长。这两人和内政部长吉姆·沃特(Jim Watt)的主张是一致的,即认为私人所有权比公共所有权更有生产力,提高联邦公共土地生产力和效率的唯一办法是将其私有化。[12]换言之,在这些支持者看来,所谓私有化就是将土地管理局和森林局管理的土地转归私人所有。 与这一运动遥相呼应的是,一场由经济学家发起的新资源经济学运动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达到了顶峰。他们著书立说,为私有化运动进行理论上的辩护。他们认为,土地的公有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土地的管理离开了自由市场的激励。只有转让到私营部门,这些土地才能得到最有效率的管理。[13]这一运动提倡在管理自然资源时更加依赖于私有财产权和自由市场。这种理论恰好与里根政府的自由市场经济学相吻合。1982年2月,在内阁经济事务委员会上通过了一项资产管理计划,私有化的思想从理论变成政策实践。 二、里根政府环境政策变革的主要措施 1980年共和党竞选纲领宣布“向过度的政府管制宣战”,主张放松管制。纲领支持有关机构“对现行的规章条例进行审核,并对拟议的管制条例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竞选纲领比较详细地阐述了其环境政策目标,重申了“对保护和明智管理美国自然资源的长期承诺”,宣称“一个健康的环境对我们人民的现在和未来福利是一个基本保障”。“在污染控制和公众健康保护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必要的。”然而,“必须对环境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有必要的话进行改革,以保证成本和收益的平衡。由于现行的环保法规过于僵硬和狭窄,在改善环境方面不能进行个人的创新。”因此,“我们相信必须改革管制程序,以方便环境决策”。[14]可以看出,里根的环境政策变革目标是其管制改革议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里根政府环境政策变革的主要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行机构重组和人事调整 里根政府的环境政策变革首先表现在对环保机构的重组及相应的人事调整,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里根政府的环境政策得到充分地实施。 在环保机构内部,一些被里根政府认为重叠而不需要的机构被撤销或被其他机构合并,其原有的机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例如,环保局的特种杀虫剂审核科被撤销,而其职能被转移到负责普通杀虫剂登记的科室。内政部废除了其内部设立的水资源委员会和水资源与技术办公室,并将这两个机构的某些职能合并到国家公园管理局,同时撤销了负责户外娱乐规划和名胜保护的遗产保护和娱乐局,将其职能归并到国家公园管理局。为了削弱有关环保项目,同时给州政府更多的权力,里根政府进行了其他机构内的组织变革。例如,内政部的表层开采办公室将该部门的现场办公室从原来37个削减到20个,撤销了5个区域办公室,代之以两个技术服务中心。在环保局,安娜·格萨奇在就任局长的第一年中首先对其中的实施办公室进行重组。在1982年初,她撤换两名高级实施官员和该办公室的部门主任,并对办公室的职责进行了重新确认。[15] 在联邦政府层面,里根组建了5个内阁级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一名部长任临时主席,如自然资源和环境内阁委员会由内政部长詹姆斯·沃特担任。该委员会在环境政策的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一项评估报告,这些委员会有效地解决了白宫与下属机构的矛盾,同时帮助总统个人不必过多关注低层的政策问题,使整个行政班子将注意力集中在总统的一般议程。里根同时废除了其他一些管制决策机构,其中包括工资和价格稳定委员会、管制审核小组和美国管制委员会,并把这些机构的职能转移到预算管理办公室。里根认为这些机构在实施管制政策方面既缺乏权威,又缺乏专业知识。[16] 环保机构的人事调整包括人事任命和职员裁减两个方面。里根政府对内政部和环保局的政治任命大多数与商业集团有联系,这与卡特政府时期的任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时许多政治任命的人选主要来自环保组织。不过,在里根政府时期,环保局的许多高级官员本身不是商界人士,而是代表企业利益的专业游说人士、律师或科学家。他们几乎没有管理经验,但大多数与他们所管制的企业和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里根政府任命的内政部和环保局高层主要来自西部州右翼的共和党人。他任命吉姆·沃特担任内政部长。在担任内政部长前,沃特是西部“山地州法律基金会”的负责人,主要致力于遏止和取消联邦政府在科罗拉多州和其他西部州的管制活动。沃特是一位典型的反环保主义者,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大多数资源问题可以通过自由市场机制加以解决,有组织的环保组织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美国生活方式是一种威胁。[17]1981年5月,里根任命安娜·格萨奇担任环保局局长。格萨奇是沃特的追随者,曾担任科罗拉多州电话公司的律师和该州议会的议员,但她没有在联邦政府任职的经验,也没有环境保护的管理经历,更没有丰富的环境政策知识。作为州议员,她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反对政府对环境和经济的管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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