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史研究领域,比较突出的难题有两类。一类是史料断层:对于某些时段,往往没有任何文字材料可资利用,从而形成史学领域中的所谓“黑暗时代”。另一类是史料单一:对于某些问题,常常仅有一则材料与之相关,结果便出现单文孤证之类的问题。对于西欧中世纪早期法兰克国家的历史而言,上述两类问题交互存在。与此相应,与这一时期相关的诸多问题也就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其中,引发颇多争议的问题便是墨洛温王朝(481-751)的王位继承原则及国土分割。按照传统说法,在王位继承制度上,墨洛温王朝有一个传统做法,即,当在任国王去世之后,其领土便由诸子“平分”,国土的四分五裂也就成为既合理又合法的常规现象。①这一说法流传甚广,其最为重要的文献依据便是图尔主教格雷戈里(Grégoire de Tours,538-594)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所提供的某些说辞。 然而,在对《法兰克人史》重新梳理之后可以看出,格雷戈里一再强调的所谓“平分传统”并不一定十分可靠。实际上,就王位继承而言,即使王权本身被分割为几份,但分割后的各王权之间不一定是完全的对等关系,而且这种分割也并不一定涉及领土的分裂。另外,从《法兰克人史》的行文中还可看出,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王权继承传统方面所作的论断具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其本人既是正统天主教会的主教又是位高权重的政客,既是政治分裂的既得利益者又是分离势力的代言人。那么,格雷戈里在《法兰克人史》一书中究竟是如何阐述法兰克王权继承传统的?他所宣称的这一传统与历史事实之间究竟存在哪些龃龉之处?他对这一传统的坚持与其自身的利益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对于这些问题,西方学术界已经有所认知,②但传统观点仍颇为盛行。至于我国学术界,对之还没有具体的研究成果面世。③本文将以《法兰克人史》的文本材料作为研读核心,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法兰克人史》的核心命题及叙史逻辑 如果从现代历史编纂学的视角来审视《法兰克人史》,其“紊乱”的叙史方式的确很难让读者获得愉悦的阅读体验。④在对这部著作的认知上,学术界存在诸多意见,甚至连此书的性质及核心内容究竟为何也都成了争论不休的难题。不过,从基本叙事结构来看,这部著作是以《圣经》的篇章格局作为叙述范式的,从上帝创世写起,历经洪水、以色列人渡红海、耶稣复活、圣马丁去世等标志性事件,一直写到罗马教皇格雷戈里一世(Gregory Ⅰ,590-604年在位)在位第五年为止,其间穿插着诸多与天主教正统教义有关的说教、辩论和神迹等内容。因此,从原则上来说,这部著作应当属于教会史范畴。⑤作为天主教正统信仰的信奉者和正统天主教会的主教,格雷戈里当然负有宣教的使命,其写作主旨自然是为了宣扬基督教的正统信仰。 然而,以上帝为指向的教会并非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真空之中,究其实质,它终究还是芸芸众生的凡人之教会,与世俗政治以及世俗社会存在着密不可分甚至是水乳交融般的关系,在俗人世界中依然有着割舍不断的政治经济利益。正因如此,与其他众多教会史著作一样,《法兰克人史》也不可能是置身于俗界之外的“天国教会史”。透过作者对僧俗两界以及两者关系的描述,读者不难看出他对世俗政治的基本态度,也不难看出他在世俗政治中的切身利益之所在。⑥ 《法兰克人史》共10卷,除去涉及“天外”或域外的开篇部分之外,从第2卷第9节起到全书结束的第10卷,法兰克人的发展源流及政治变迁一直是其叙述主线,虽然其间穿插着芜杂的、各式各样的细节描写,但读者依然可以窥见格雷戈里在法兰克政治格局问题上从一而终的坚定立场,可大致概括为:法兰克高卢的政治统治权以及整个国土应由墨洛温王朝诸位男性继承人分割承袭,这不仅符合公元6世纪后期的法兰克政治现实,而且合乎法兰克人的历史传统。如果将神学色彩撇除在外而从世俗的角度看,或者,如果从格雷戈里对世俗政治的关切程度来看,可以认为,上述具有明确指向性的政治立场便是《法兰克人史》的核心命题。为了论证“分裂有理”这一命题,格雷戈里采用通史写作手法,通过由远及近的方式,构建出一个看似合乎逻辑的法兰克国家的“瓜分传统”。具体来说,这一瓜分逻辑由三个环节组成。 首先是511年的国土瓜分。511年,墨洛温王朝的第一位君主克洛维(Clovis,481-511年在位)去世。随后,他的四个儿子“继承他的王国,把国土平分了”。⑦长子提乌德里克(Theuderic,驻地梅斯)是克洛维与其侍妾所生,克洛维去世时,提乌德里克已经成家立业,并已有一子。⑧参与瓜分国土的另外三个儿子分别是克洛多梅尔(Chlodomer,驻地奥尔良)、希尔德贝尔特一世(Childebert Ⅰ,驻地巴黎)和洛塔尔一世(Lothar Ⅰ,驻地苏瓦松),他们是克洛维与王后克洛提尔德(Clotild)所生,克洛维去世时,这三个儿子都还没有成年。 其次是561年的国土瓜分。在511年之后的40余年里,瓜分后的法兰克政治格局出现很大变化。当初参与瓜分国土的四人当中,前三位分别于534年、524年和558年去世;其中,提乌德里克死后,他这一支的王位又传了两代,后于555年无嗣而绝;另外两人均无男嗣,因此,他们的王位占有都是仅及己身。及至558年,墨洛温家族诸王中,仅有洛塔尔一世尚在人世,法兰克国家随之统一在他的名下。⑨561年,洛塔尔一世去世,他的四个儿子卡里贝尔特(Charibert)、贡特拉姆(Guntram)、希尔佩里克(Chilperic)和西吉贝尔特(Sigibert)因循传统,再一次“合法地瓜分了领土”。⑩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561年领土瓜分与511年领土瓜分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即,卡里贝尔特获得希尔德贝尔特的国土,贡特拉姆获得克洛多梅尔的国土,希尔佩里克获得洛塔尔的国土,西吉贝尔特获得提乌德里克的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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