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西吉瓦尔德(Sigivald)。在《法兰克人史》第3卷,格雷戈里有这样的描述:克洛维之子提乌德里克率兵进入法兰克中部的奥弗涅地区(Auvergne)并占领该地区的重要城市克莱蒙(Clermont)。后来,提乌德里克准备离开此地,于是把西吉瓦尔德留下来,让他负责“守护”这个地方。对于西吉瓦尔德的身份,格雷戈里只是使用了一个宽泛的说法,即,此人是提乌德里克的“亲属”(或“亲戚”)。(15)至于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亲属”,从《法兰克人史》中无法获得任何有效信息。然而,在中世纪早期史书《伦巴德人的起源》(Origin of the Lombards)中却可以发现,伦巴德人是将西吉瓦尔德当作“王”(rex)来看待的。(16) 其二是蒙德里克(Munderic)。对于蒙德里克其人,格雷戈里的描述相对较为详细。在《法兰克人史》第3卷中,作者以不屑乃至鄙夷的口吻记述了蒙德里克的一些言论,比如,蒙德里克有言:“我和提乌德里克国王有什么相干呢?我继承王位的权利与他相等。我要……让提乌德里克知道我是个同他一样的国王”;“我是一个君主,跟从我,你们就会一切如意”;“我也是一个不亚于他的国王”。(17)不过,对于蒙德里克的真实身份,格雷戈里却用了“蒙德里克自称系出王族血统”这样一句模棱两可的表述。至于蒙德里克是否真的是国王或真的不是国王,就只能留给读者去揣测或意会了。(18) 由此大致可以看出,不论是西吉瓦尔德,还是蒙德里克,二者在史书中都多多少少留下了“王者”的身影。而且,有如当年克洛维以残酷手段处置他那些与之争夺领土的亲属一样,其子提乌德里克对上述这两个人也采取了全面剿杀、斩草除根、免留后患之策。对于西吉瓦尔德,提乌德里克是亲手“用剑”将之“刺死”的,随后他又“秘密捎信给”自己的儿子,让其把西吉瓦尔德的儿子也处死。(19)对于到处宣称自己是国王的蒙德里克,提乌德里克则不仅设计将之杀掉,而且决心要“把对他的记忆从我的国土上铲除”。(20)因此,如果说在511年克洛维死后法兰克王国确曾出现领土瓜分行动的话,那么,参与这类瓜分的王族成员则不止四人。至于《法兰克人史》为何将参与瓜分者限定为四人,有人认为是格雷戈里刻意设计出来的,为的是与后文所要描述的561年瓜分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亦有人认为其原因在于格雷戈里对6世纪早期的历史了解过于贫乏,结果出现诸多舛谬。(21) 又如,关于“瓜分”之后的政治格局问题,且不论克洛维究竟有几个直系亲属参与其死后的“国土瓜分”行动,在这里,暂且以格雷戈里所说的四人作为信史。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克洛维一死,他的四个儿子就把国土“平分”了,其言下之意就是:克洛维死后,原先统一的法兰克王国就被分割为权力对等的四个二级小王国。然而,在《法兰克人史》其他篇章里,这种“权力对等说”似乎并不成立。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阐明一下这四个人在《法兰克人史》中的出场顺序。如前所述,克洛维在世期间,在其几个儿子当中,唯有提乌德里克已经成年。作为其父的得力助手,他曾以军事将领的身份领兵出征并取得辉煌战绩,“把从哥特人的边界起到勃艮第人的边界止的整个地区都收置到他父亲的管辖之下”。(22)在克洛维去世之后,提乌德里克便开始以国王的身份履行自己的职责,515年左右,他任命了一位主教;516年,他又委派自己的儿子带兵反击丹麦人的入侵。(23)至于其他三位年龄比他小很多的同父异母弟弟,他们首次以政治或军事角色出现在《法兰克人史》中的时间都非常晚。克洛多梅尔首次出现于524年前后,在这一年,他带兵进攻勃艮第,结果战死沙场。洛塔尔首次出现于530年左右,在这一年,他发兵攻打图林根人(Thuringians)。希尔德贝尔特首次出现于531年,在这一年,他出面将其姊妹克洛提尔德从西班牙救出来(但她却死于归国途中)。(24)从以上所述大致可以看出,在克洛维死后的十余年中,法兰克政治舞台上的主导者应该是提乌德里克。 当然,对于提乌德里克的这几位同父异母弟弟的早年状况,或许可以有下述解释,即,这几个弟弟当时均未成年,因此,只能由其兄长提乌德里克代行监国之责。不过,从他们在成年之后与其兄长提乌德里克的关系来看,这种推测似乎并不成立。从《法兰克人史》中的一些零散描述中,人们可以发现,即便在几个弟弟成年之后,提乌德里克的统帅地位仍然相当牢固,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操控着几位同父异母弟弟。比较典型的例证便是法兰克人对图林根人的战争。由于图林根人对法兰克人“干了许多坏事”而且“完全不肯兑现”其诺言,提乌德里克决定对之发动征服性的讨伐。“他把法兰克人召集起来”并向他们发表动员讲话,然后他又“把弟弟洛塔尔和儿子提乌德贝尔特(Theudebert)作为助手一同带去,领兵上阵。”可以看出,对图林根人的这次讨伐行动是整个法兰克国家的一次集体军事行动,提乌德里克对全体法兰克人依然拥有强大的号召力和领导力。在他的鼓动之下,法兰克人“就万众一心地去进攻图林根去了”。(25)更能说明问题的是,洛塔尔是作为提乌德里克的“助手”形象而出现的,他和提乌德里克的儿子一样,都要接受提乌德里克的领导和指挥。因此,大致可以认为,在权力的掌控和行使方面,提乌德里克与他的几个弟弟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平分”或“对等”关系。(26) 既然双方并非“对等”关系,那么,对于提乌德里克的几个弟弟又各自拥有自己的地盘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实际上并不难以理解。正如前文所述对西吉瓦尔德的“封授”情形类似,作为最高统治者,提乌德里克有权将某些地区(甚至是大片地区)委托给自己的弟弟们进行监管并让他们拥有所属地区的用益权。因此,这些弟弟们大致应该相当于在法兰克王国境内各领一方的“诸侯”,不论拥有多大的权势,他们终究还是提乌德里克的“助手”。如果这些“诸侯”超越了本分而试图僭取更多的权利时,他们则有可能遭遇和西吉瓦尔德以及蒙德里克等人相似的命运。在这个问题上,格雷戈里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例如,“图林根战争”期间,提乌德里克曾试图设计除掉其弟洛塔尔,只因谋划不周,最终未果。(27)对于提乌德里克此举出于何种原因,格雷戈里未置一词。不过,这种避重就轻的写作路数似乎也吻合格雷戈里的政治理念,因此,对与“分裂有理”这一主旨不合的事情,一律可以略而不谈。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511年及其随后几十年的法兰克政治面貌是相当复杂的,虽然其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模糊不清之处,但却可以肯定地说,当时的政治局面远非格雷戈里那句一言以蔽之的论断(“把国土平分了”)那么轻松平常。甚至可以说,在511年克洛维死后,墨洛温家族内部是否真的有过明确的“瓜分协定”,也都还是一个令人疑窦丛生的未解之谜。即便真的有过某种形式的“分割方案”,那也应该是在法兰克王国这个大的框架之内、以提乌德里克掌控最高权力为前提的在用益权方面的相对分割。不过,这种用益权的过度发展自然而然地会造就尾大不掉的地方势力,从而也就给后来的法兰克社会埋下了草灰蛇线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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