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粥厂管理无方导致饥民大量死亡,社会影响恶劣,“此究非法之弊也,乃行法者之弊也。苟行之而不善,虽良法皆成弊薮”(60)。粥厂饥民的死亡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饿死,二是食粥后胀死或病死,三是疾疫流行导致饥民死亡。 粥厂往往成为饥民的葬身之地,随处可见饿死饥民的尸体骸骨,有“粥赈活者二三,死者十六七”之说。大批饥饿之人因虚弱、拥挤践踏而死,有的饥民勉强支持到厂,挨不到领粥就冻饿而死,老弱病残者领粥就更不易,“东舍絜男西携女,齐领官粥向官府……片席为庐蔽霜雪,严寒只有风难遮。道逢老叟吞声哭,穷老病足行不速。口不能言惟指腹,三日未得食官粥。”(61)乾隆十五年(1785)直隶、河南、安徽、山东等地旱灾中粥厂门前饥民接连冻饿而死,“霜威似刀风正簇,五更齐趁帐厂粥。厂犹未开冷不支,十三人傍野垣宿……岂知久饿气各微,那有余温起空腹。天明过者赫然骇,都做僵尸尚一簇……掩埋方悲无敝帷,有人又剥尸上衣。”(62) 粥赈胥吏不学无术,对管理及技巧不加留意,不总结经验教训,不宣谕劝解食粥饥民,致饥民大批死亡。如饥民长期饥饿不得饱食,肠胃萎缩,消化功能减弱下降,突然得粥,进食过多过饱,致使撑破肚肠而死。新锅煮粥致饥民暴毙之事屡见不鲜。新锅杂质及毒素较多,清洗及除毒除污不力,急切煮粥饲民,死者众多,“新锅煮粥、煮饭、煮菜,饥民食之,未有不死者”。(63)饥民急食热粥致胃肠膜破损而死亡者也比比皆是。粥刚出锅,温度较高,饥民饥饿难忍,急切吞食,烫伤食道及胃肠莫而致破损、溃烂、出血,重者即刻死亡,“饥人食滚粥,往往致死”(64)。加之饥民大量聚集于粥厂,无相应的卫生防疫措施,常引发瘟疫致饥民大量死亡,“萃数千饥馁疲民于一厂中,气蒸而疫疠易染”(65)。 第四,粥赈区域分布不均,长期存在粥厂设置重视京城及其附近州县、城镇,忽视饥民群体众多、区域广大的乡村,粥赈出现了严重的失位现象。 乾隆朝粥厂的设置一般是城镇多于乡村,不仅导致饥民大量涌入城镇带来的治安、粮食供应、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巨大冲击,也使粥厂分布格局呈现出极不均衡的态势,暴露统治者重京畿轻地方的灾赈观念及行为,反映出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赈济失位问题。即赈济资源集中在统治者驻守的京畿城镇,而地域面积广大、受灾严重且急需赈济的大部分农村成为粥赈的空白区,使统治者自诩的救饥民于水火的粥赈措施流于形式,即便是享有最完备荒政制度美誉的乾隆朝,也出现了严重的赈济失位现象。 位于京城的五城粥厂是历次皇恩的集中承受地,也是最高统治者示恩于民的展现地,不仅康、雍两朝屡次加粮、延长赈期,乾隆朝更是三番五次延长赈期、增加粥厂及赈粮。粥赈期限的延长、粥粮及粥厂增加,确实表现了统治者赈济饥民的良好意愿,众多饥民因之免于死亡,但这种情况仅见五城赈区,是乾隆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特殊个案。远离京畿的省府及乡村,如此粥赈的时限及粥粮数额极少出现,这既与最高统治者能亲见亲闻灾情有关,也与统治者稳定京畿统治的动因有关。赈期延长及粥厂增加虽反映了乾隆朝国力的雄厚,却透露出康乾盛世蕴藏的统治危机外显的消极信息,即饥民人数的众多折射出天灾人祸的频繁及严重,动摇着繁盛王朝的统治支柱,使王朝的衰败迹象以特殊方式呈现了出来。 第五,粥赈在客观上对中国传统的社会心理产生了消极影响,使饥民养成了被动依赖官府及民间力量无偿救济的惰性心理。 灾赈成效的好坏是中国传统政治成败及皇帝、官员是否称职的衡量、考校标准之一,饥荒赈济与否既能使统治者丧失民心、加速王朝灭亡,也能使统治者收揽民心复兴政权,故赈饥纾困成为统治者的重要施政目标,并收到了救济饥民、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等成效。无数饥民确实在一次次饥荒中依赖官府或民间无偿赈济的钱粮渡过危机,仰赖皇恩赈饥纾困也就成为饥民的习惯乃至理想,由此产生了诸多消极影响。最典型的是使饥民养成了对统治者的盲目信任及依赖心理,强化了其中坐等外援的心理期待,这种“等”、“靠”、“要”的饥荒救济模式,无意识中泯灭了灾民奋发自救的愿望,淡化了灾民以群体力量积极主动救灾的行动,成为促生灾民惰性的心理原因之一。 故灾荒来临时饥民不是想法自救和减轻灾荒损失,而是习惯性依赖皇帝和官府恩典的救助钱粮。若真遇到好皇帝和清官,尚能侥幸度过危厄,但在传统专制统治孕育的腐败吏治大背景下,即便有了体恤民生的好皇帝和好官,官员们也不可能完全把皇帝“轸念民瘼”的意图贯彻执行下去,再好的政令执行到地方时往往与初衷大相径庭。若遇到贪残官吏,政令就成为空文,赈灾物资落入胥吏之手,使官方赈济有名无实,很多对官府持有信赖及依赖心理的饥民或死于赶粥路上,或死于粥厂旁,皇帝成为失败政策的替罪羊而丧失民心。故陈份《煮粥歌》曰:“人鬼满前谁是真,人与鬼共受皇仁。呜呼,人与鬼共受皇仁!”康熙时举人郑世元亦哀叹:“黄须大吏骏马肥,朱旗前导来赈饥……我皇盛德仁苍生,官吏慎勿张虚声。”(66)这是完善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公共心理及王朝政治最深远的影响。 作为建基于中国传统粥赈制度基础上、克服了历史上粥赈制度诸多弊端并在实践中改良及完善的乾隆朝粥赈制度,以全面完备、具体缜密的特点达到了中国粥赈制度史的巅峰。从制度的文字内容看,皇帝及各级官员几乎都是民之父母,关心饥民疾苦及其生死存亡,为使饥民遍沾皇恩屡屡延长粥赈期限、增加粥厂及粥粮,活民无算,成为乾隆朝羲乐祥和的盛世的重要表征。但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且制度离开了有效监管就会成为流于形式的空文,将会不断暴露其缺陷。乾隆朝完善的粥赈制度因监管徒具虚名,粥赈官员利用制度的刻板和疏漏,极尽所能地贪污粥赈钱粮,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如往粥里掺水掺泥掺沙的行径令人发指。故制度的完备并不一定导致实践及其结果的完善,在一定层面上,完备制度导致的一刀切特点,意味着实践过程中灵活性在更大程度上的丧失,监管机制的缺陷使刻板制度沦为官吏贪污腐化的合法外衣,酝酿了更深层次的赈灾弊端及社会危机。这值得现当代灾赈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及实践者反思借鉴,警惕并彻底根除灾荒救济中贪污群体以更新更现代化的方式贪污赈款、挪用救灾物资等腐败行径,尤其要警惕、惩治制止一些救灾部门及个别未受监督的违法官员把持独揽捐赠物资的使用权并借机贪饱私囊的现象,才能使一项完好的制度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成为良好社会成效的根本及保障。 (本文写作得到业师李文海先生指导,谨致谢忱!) 注释: ①邓拓《中国救荒史》(版次较多,北京出版社1998年),李文海、周源《灾荒及饥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孙绍骋《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中国救灾史》(广东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1996年)及相关论文。 ②龚小峰《论明代的赈粥》(《东南大学学报》2003年4期)研究了明代施赈的对象、赈粥方法、粥粮来源、粥厂管理及其影响、弊端等;段自成、张运来《明后期煮赈浅探》(《殷都学刊》1997年3期)研究了明后期赈粥方式的变化、管理监督及煮赈对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鞠明库、李秋芳《论明代灾害救济中的粥厂》(《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4期)关注明代粥厂的设立、运行与管理、利弊得失等。 ③王林《清代粥厂述论》(《理论学刊》2007年4期)认为清代粥厂有日常隆冬煮粥、灾后赈济两种,有救死和防止灾民流动的双重功能,其开设和管理要经报批、择地、发筹、领粥、稽查和弹压、安置或遣散等程序,经费由官府拨付、官员捐廉和绅商富户捐输及动用仓谷,发挥重要的救荒作用;谢海涛《清代煮赈略述》(《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6期)认为清代煮赈分官赈、民赈、官督绅赈三种,官赈分常设和应急两类,以弥补其他赈济之不足,是花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效果的救济方法;吴滔《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传统之转变:从赈济饥荒到乡镇自治》(《清史研究》2004年2期)揭示赈灾事件及与“厂”相关的地方惯习变化过程,认为清初救荒活动中以市镇为核心的“厂”辖区演变成事实上的地方行政区划。 ④汪志伊:《荒政辑要》卷5《煮粥条规》,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二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801页。 ⑤杨景仁:《筹济篇·煮赈》,《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卷,第132页。 ⑥《清世祖实录》卷78,顺治十年十月乙酉。 ⑦《清世祖实录》卷96,顺治十二年十二月癸亥。 ⑧《清圣祖实录》卷88,康熙十九年二月己巳。 ⑨《清圣祖实录》卷142,康熙二十八年十月己巳。 ⑩《清圣祖实录》卷178,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辛丑。 (11)《清圣祖实录》卷217,康熙四十三年十月辛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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