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乾隆、嘉庆、道光诸帝的治边政策也均继承了传统治国思想中宽严相济、恩威并举的方针。 此外,和传统的治边思想相比,清王朝的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的突破和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对传统华夷观念的重新认识。前文已述,华夷观曾是中国古代具有深远影响的治边思想之一。但随着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传统的华夷观念在清代发生巨大的变化。原来历史上最为中原王朝困扰不堪的西北戎狄之患,已不复存在,作为统治民族的满族自然不在夷狄之列,所以清朝的治边思想中,首先突破的即是传统的内中华而外夷狄的中外大防思想。如康熙皇帝曾明言天下:“朕为上天之子,朕所仰赖者惟天”(注:《清圣祖实录》卷234。),“朕承天命,统御万方,惟思率土人民,咸得其所,安生乐业,不致沦于灭亡。”(注:《东华录》四十七。)雍正皇帝则援引《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他认为“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惟有德者乃能顺天,天之所与又岂因何地之人而有所区别乎!”(注:《大义觉迷录》,见《清史资料》第4集。)并驳斥传统的“严华夷之辨”、“内中华而外夷狄”的治边思想,说:“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狁,即为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克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注:《大义觉迷录》,见《清史资料》第4集。)所以,雍正皇帝教育满族臣下,对蒙古各部不仅不能以夷狄斥之,而且应待之如“宾客”。 其后,乾隆皇帝亦继承其前辈的主张,认为“治天下者,以德不以力,故德盛者王,德衰者灭。”(注:《乐善堂全集定本》卷6《新唐书后志论》。)并提倡天下一家,将蒙古诸部喻如“臣仆”,“亲如家人父子”。(注:《御园暮春清暇即事》诗自注,见《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卷51。)乾隆十四年(1749)十二月,当马灵柯在奏折中把蒙古人和汉人分别名色,用夷、汉二字称之时,乾隆皇帝立刻给予严厉斥责。其谕军机大臣等曰:“蒙古、汉人同属臣民,如有书写之处,应称蒙古内地,不得以蒙汉字面混行填写,已屡经降旨……以百余年内属之蒙古,而目之为夷,不但其名不顺,蒙古亦心有不甘,将准噶尔及金川番蛮等又将何以称之。著再行传谕沿边各督抚知之,如有仍旧书写之处,朕必加以处分。”(注:《清高宗实录》卷354。)另外,在称谓上清朝统治者对周边少数民族也极少使用夷狄等字样,代之以外藩、远人、远藩、属国等。但对海外殖民各国则多称外夷、海夷、远夷等,这种称谓本身的变化,同时也提醒我们,在中华民族大一统思想中,清朝统治者并没有完全摒弃华夷之辨的观念,而不过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其范围扩而大之罢了,即把中国版图以外的国家和民族仍然视为夷狄之辈,这在中外激烈冲突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其次,清廷放弃了传统的“高筑墙”式的边防模式,进而突出了修德安民的治边思想。 秦汉以来,由于中原王朝的主要“外患”,均是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故“历代备边,多在西北”,而备边的主要措施是以长城为屏障,明代时还在辽河地区修筑边墙,但清王朝在入关以前就积极笼络漠南蒙古各部,使之变为进攻明朝的得力助手。入关后,在统一中国,巩固边疆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进一步怀柔蒙古诸部,使之防备朔方,变九边为内地。如康熙皇帝所言:“本朝不设边防,以蒙古部落为之屏藩”(注:《承德府志》卷首一。),“较之长城更为坚固。”(注:《清圣祖实录》卷151。)康熙的这种主张,实际上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治边思想和传统的边防模式。在变革这种传统治边格局的同时,康熙皇帝又进一步突出了传统治边思想中以仁政平天下的王道思想。如前引文“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疆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康熙这种修德安民、本固邦宁的治边思想,被其后的继承者们所继承,成为有清一代治边政策的指导原则。如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月,乾隆皇帝诏谕边疆将军督抚等曰:“朕统驭中外,一视同仁。如内扎萨克诸藩,恭顺诚服,朕皆抚若儿孙,每至必欢欣踊跃,与旧满洲、蒙古之执役无异,即新附之准夷、回部,年班来者,朕亦必联之以情,待之以礼,厚其饩赉而遣之,众亦莫不怀德感恩,几与内扎萨克相等。”(注:王之春:《清朝柔远记》,129页。)这样,随着西北边疆的不断巩固,作为清王朝西北“屏藩”的就不仅仅是喀尔喀蒙古,而是包括内扎萨克、准噶尔部、回部等诸多少数民族在内的“联合屏藩”了。 在清政府突出修德安民的思想指导下,其治边政策较之前代,有了较大的变化,马汝珩、马大正先生主编的《清代的边疆政策》一书中论述甚多,此不赘述。 三 考诸史实,清代海疆政策的首要目标或称低层次目标,就是清帝在上谕中反复强调的宁谧海疆,保卫海疆。但还有一个高层次的发展目标,虽然它不是封建统治者既定和追求的目标,但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那就是不断地开发海疆,发展海洋经济,通过海洋发展对外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以达到富国强兵、提高综合国力的目的。但纵观整个清政府的海疆政策,既没有建立起一支强大的海防力量,保卫住海疆的宁静;也没有积极地开发海疆,广泛地发展对外贸易与科技文化交流;其对外采取的一系列以禁、防为主的限制政策,不但没有限制住资本主义野蛮侵华的步伐;反而限制和封闭了自己,扩大了中国与当时先进国家的距离,造成了近代被动挨打的局面。 但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造成清政府这种海疆政策的思想根源是什么呢? 首先,清朝历代君主与明中叶以后的历代统治者一样,都没有认识到世界形势的巨大变化,他们在继承传统儒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同时,依然用传统的治边思想和治边政策去对付从海上来的西方殖民主义者。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月,因革监倪宏文赊欠英国商人货银万余两未还一事,乾隆皇帝的一段上谕,曰:“夷商估舶冒越重瀛,本因觅利而至,自应与之公平交易,使其捆载而归,方得中华大体。若遇内地奸民设局赊骗,致令货本两亏,尤当如法讯究,乃李质颖(时任广东巡抚)仅拟薄惩,而欠项则听其自行清结,有断无追,竟令外洋孤客负屈无申,岂封疆大臣惩恶绥远之道?幸而刑部奏驳,朕始得知,为之更正。若部臣亦依样照覆,其错谬尚可问乎?中国抚驭远人,全在秉公持正,令其感而生畏,方合政经。若平日视之如草芥,任听地棍欺凌,而有事鸣官,又复袒护民人,不为清理,彼既不能赴京控诉,徒令蓄怨于心,归而传语,岂不轻视督抚?且朕此番处置,非止为此事,盖有深虑,汉唐宋明之末季,多昧于柔远之经,当其弱而不振,则轻忽而虐侮之,及其强而有事,则又畏惧而调停之,姑息因循,卒至酿成大衅而不可救。宋之败,明之亡,皆坐此病,不可不引为殷鉴也。方今国家全盛,远近震慑威灵,自不敢稍萌异志,然思患预防,不可不早杜其渐。此事督抚皆以为钱债细故,轻心掉之,而不知关系甚大,所谓涓涓不息将成江河者也。朕统驭中外,一视同仁。……朝鲜、安南、琉球、日本、南掌及东洋、西洋诸国,凡沿边、沿海省分,夷商贸易之事皆所常有,各该将军督抚等并当体朕此意,实心筹办,遇有交涉词讼之事,断不可徇民人以抑外夷,即苗疆、番境诸省,亦为推广此意妥行。”(注:王之春:《清朝柔远记》,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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