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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与不治:16世纪江南水利的机制困境及其调适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学术研究》 谢湜 参加讨论

从北宋以来,治田和治水的关系一直是太湖治水理论的要旨之一。随着水环境变迁和地域开发的推进,官方常以治田凌驾于治水之上,南宋至元代的官方水利经营,实质上成为官府与富户之间利益妥协的结果,塞河成田、围湖造田、决圩开沟、诈荒占熟等“非理性”经营策略,一直挑战着筑圩、浚河、置闸相统一的“理性”水利思想,对农田水利的统筹管理构成障碍。明代前期,太湖流域上游改筑东坝等大工程的实施,令太湖来水大为减弱,促使太湖以东以黄浦江为泄水主干的局面最终奠定。这一新格局伤及太湖以西的地方水利,却换来太湖向东泄水的稳定趋势,它改变了太湖以东圩田开发的水环境,为进一步围垦土地提供了便利。①明代江南水利大势在于:一方面太湖流域水环境的特质导致了水土变迁与围垦利益的关联性加深:另一方面,明初建立的农村社会秩序将基层水利维护与赋役编制紧密挂钩,赋役改革由此对地方的水利运作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滨岛敦俊较早地研究了江南赋役制度与水利改革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着重考察了明中叶以后的水利与社会变迁,他认为商品经济发展导致了地主城居的现象,城居地主不再直营农作,而许多“乡绅地主”还拥有无限制的免役权,许多佃户以及不具身份特权的中小地主承受了繁重的水利徭役负担,这种“役困”现象触发了以照田派役、限制优免、业食佃力为核心内容的水利徭役改革过程。[1]川胜守延续了滨岛的讨论框架,他致力于分析赋役改革与水利形态变化的关系,探讨了里甲制崩溃后形成的土地制度、市场、都市等所谓“乡绅体制”问题,由此揭示出明代里甲制及其解体过程的历史意义。②川胜守还对明代江南水利政策和工程进行了详细的排比和分析,他发现,正德以前工程多由中央六部官僚承担,而嘉靖后由知府、知县承担者居多。正德末嘉靖初,李充嗣等大员曾动用钞关课银、运司余盐银、抄没赃银等财源以及官民田夫银等,疏浚了吴淞江、白茆港等干河及其支河。到了万历中后期,国家再无巨额经费投入大规模治水,治水主要归于个别州县。③范金民、夏维中在上述诸多研究基础上,细致地分析了从嘉靖到万历时期苏州地区基层水利兴修的状况,他们区分了干河疏浚与基层圩田水道修治两个治水层级,并指出嘉靖以后的水利变化除了大员治水转为州县治水,还存在官方治水重支河塘浦、轻大江干河的转变,特别是在万历十五年(1587年)许应逵修治吴淞江工程失败之后,政府再无财力支撑大规模干河水利工程。到了17世纪初,部分州县在经费奇缺的情况下,尝试摆脱困境,进行局部的水利改革,其中嘉定、昆山、常熟、太仓等棉作区县份的水利修治,远超吴江、长洲、吴县等稻作区,譬如常熟县的治水就成为清初水利改革的范本。就明末整个水利形势而言,则表现为水利长期失修,他们基本赞同滨岛关于水利荒废源于社会结构变迁之解释。④
    以上研究均强调了15世纪以后江南基层水利治理的转向及其复杂性,进而切入对江南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揭示了明中后期基层水利修治中深刻的社会、经济内涵,这是极富启示意义的。可以进一步讨论的是,在水环境变迁的整体态势中,治水机制的转变如何在地方的具体水利实践中得到体现?地方官绅和民众又是如何对水利进行考量的?此外,关于新机制的运作对水环境和聚落环境产生何种影响,也需要回到具体的州县治水过程中加以考察。李卓颖在其近作中指出,以往研究常常忽略了地方水利专家的声音以及负责水利事务的官员具体的考量和实践,由此他分析了15世纪晚期由官员和地方水利专家协力推出的治水新方案,即采取了筑圩先于疏浚大水道的策略以及用日常维持模式取代危机处理的做法,阐释其中体现的积极主动的官方治水理念。⑤其实,整个16世纪江南水利的治与不治,通常不是工程理性上的抉择,而是基于治水官员、地方士绅、普通民众等各种利益方的复杂博弈,这种摇摆不定的水利情状,折射出江南社会的结构性变迁。
    一、港浦淤塞与争佃升科
    在顺治年间,太仓人顾士琏曾回顾了明代“淞浏并淤”后的高低乡水利变迁:“观吴江长桥迤南,水洞填塞,沿堤皆成膏腴。在宋元时,稍塞芦苇,水即四溢,何今久无水患,抑实西南诸水不入故也,太湖水源视宋元大杀矣。湖水稍弱,即浑潮深入,积土淤江,淞江、娄江之塞,职此故也。虽然,实由人事之失,如淞江自海公后,未闻再浚,娄江沙涨,群起争佃,欲水东下,得乎?吾苏自娄江塞,高乡岁苦旱,低乡岁苦涝,于是开江之议,兴而无所依傍,动言须数十万金。”[2]由此可见,明代中后期高乡(高地)苦旱、低乡(低地)苦涝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积弊。究其原因,除了明初以来太湖水源减弱、15世纪后黄浦江通畅泄水使总体水势偏向东南,导致东北出海港浦的持续淤塞和衰弱之外,高乡地带的塞河占佃是改变太湖以东水环境的重要人为因素。
    15世纪末16世纪初,弘治《太仓州志》的撰者已经注意到高乡灌溉水利的颓势。[3]此后,高、低乡水利几乎失去了统筹治理的可能。嘉靖年间昆山人吴荃认为,明代前期整治吴淞江流域的成果无法持久,是由于“逞私智者务穿凿,图苟安者乐因循”,导致“小漕大沥及诸港浦日就浅狭”,由于水势减缓,泥沙停滞,“昆山之东南隅,嘉定之西南隅,青浦之西北隅,华亭之北隅,昔日之沃壤,今皆弃为硗确而不耕”。[4]由此可见,水利失修对高、低乡地区造成了普遍的负面影响。
    东北港浦的湮塞,首先使得低乡泄水受阻,河道淤垫,在这种情形下,民众利用淤塞的河道围垦造田,又导致积水聚入昆承湖、阳澄湖等低洼地区之地。正德八年(1513年)昆山县令方豪曾在昆成湖区踏勘,据载:“豪初至湖上,遍询故老,咸云:自鲇鱼口以西,皆湖故址,湖去鲇鱼口不远,自不可信。因思郡县二志皆云湖纵横各十八里,乃用二小舟,以百步绳互牵之,自南至北得步五千四百有奇,古称三百步为里,五千四百步为里十八,所谓纵十八者是已。然后自西至东,如其法尽其数,树木以表识之,东有黄泾,去所表木不及二百六十步,阅其东岸甚老,而古意湖之故址在是也。登岸瞻视,见一父老,问之曰:‘岸之西即田耶?’曰:‘侬生来第见此岸,岸西皆茭荡,非田也。’鄙见遂决,盖人之利于湖也,始则植茭芦以引沙土,而享茭芦之利,久而沙土渐积,乃以之为田,而享稼穑之利。故湖之东为田者,旧涨也;田之外为荡者,新涨也。先度其新涨之荡,得五千亩有奇;后度其旧涨之田,得九千亩有奇,其度新涨也。”[5]由此可见明中叶昆成湖围垦之迅速。到了嘉靖年间,昆成湖一带则因“诸浦渐湮,邑之田始受病,至连岁不登,湖既日入于废,民得因其葑积以为田。今自湖之南东,其外围田广长二十余里,而卑下者皆湖也”。[6]16世纪的低乡围垦,在东北水系衰弱的情形下继续进行,并形成了小河道多成围田、卑下之地积水成湖的新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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