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的排华法与抵制美货运动的两个源头 与近代多数爱国运动不同,抵制美货运动有国内和海外两个源头。台湾张存武先生、大陆以及日本的学者一般都注重这场运动的国内根源,而忽略其海外背景。张先生强调甲午战争后中国民族主义的觉醒;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则指出20世纪初民族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强调抵制外货有利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这种宏观研究视角的优点自不待言,但它忽视了抵货运动的直接起因。美国外交史学家麦基(DelberL.McKee)指出了这一缺陷,认为民族主义觉醒之说过于笼统,不能解释抵货运动发生的时机。美国排华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初,而抵货运动迟至1905年才爆发。他认为原因是排华法在1902年以后恶性发展,旅美华人面临着无法在美国继续生存的危机,故而首倡抵制美货运动。而当时旅美华人正好是康梁保皇党人和清政府同时争取的对象,所以人数虽少,政治能量却很大(注:Delber L.McKee,"The ChineseBoycottof1905-1906 Reconsidered:The Role of Chinese Americans",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55 (Mach 1986):165-191.又见McKee, ChineseExclusionversus the Open DoorPolicy, 1900 -1906, Detroit :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7。)。 上述两种看法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的。中国国内民族主义的高涨与美国加剧排华几乎恰好发生在同一时期。问题是国内海外两个起源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排华法作为抵货运动的矛头所向又如何影响了运动的进程?概括地说,旅美华人是为自身利益--而且主要是经济利益--而斗争,他们在中国的同胞则主要是为一种民族正义感所驱使。相比而言,旅美华人的斗争目标更具体些,他们斗争的积极性也持久些(注:当然华侨和国内人的区分相当粗略。国内学界一些人的积极性不亚于某些海外同胞。这种区分是针对一般参加者而言,故仍然是有意义的。)。旅美华人社团近乎于奥尔森理论中的利益集团。他们成为这场运动的首倡者,主要因为他们是美国排华法的直接受害者和运动的可能获益者,而不是因为他们更关心中华民族的存亡(注:最近有研究指出,不少旅美华人自19 世纪后半期开始一直在积极争取加入美国籍。 见Qinsong Zhang,1994。尽管改变国籍不一定意味着民族认同感的相应变化,但是许多人都开始采取这一行为仍然说明移民与母国关系的较深刻的变化。)。使太平洋两岸的中国人携起手来的是,美国排华法及移民当局野蛮的、带侮辱性的实施手段。旅美华人的斗争在国人中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主要是因为美国移民法针对的是所有华人。 最初的排华法(1882年)只是限制华工,而不禁其他身份的华人,同时美国政府保证对已经在美国合法居留的华人给予最惠国民待遇。美国限禁华工事先曾有中美条约的认可(1880年)。但在第一个排华法案实行后的短短20年里,美国对华人移民和一般华人入境的限制逐步升级,到了极其荒谬的地步。不仅华工遭排斥,上等华人也屡遭骚扰和侮辱。1903年,中国驻美武官谭锦镛被旧金山警察侮辱后自尽。此事在国内外至少有五六种书刊报道。消息传开,中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很难再把美禁华工当做移民自己的事。 但是怎样才能使美国政府改变对中国人的歧视政策?改到何种程度?对这些问题旅美华人虽意见不一,但无疑比他们在国内的同胞更清楚些。自第一个排华法实行以后,旅美华人一直在为争取自己在美国合法的生存权利斗争。他们除寻求中国领事、公使的帮助以外,主要是上诉法庭。在这方面旅美华人可谓不惜重金, 在1893 年为抗议吉尔里法(the Geary Act),中华会馆(俗称六大公司)曾一次筹得6万美元用于延请律师(注:Charles J.McClain, InSearchofEquality: theChinese Struggle against Discrimin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Americ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4,p.207.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联邦法院不再接管中国移民的案子(注:LucyE Salyer,Laws Harsh as Tigers:Chinese Immigrants and theShaping of Modern Immigration Law,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5.),旅美华人要改变自己的处境,只能转向国内。 华侨历来重视与清政府的关系。这种关系比较复杂(注:传统观点批评清政府对海外华人的冷漠。近年一些颇有影响的学者指出了这种观点的偏颇、不合实际。见Yen,Ching-hwang,CooliesandMandarins:China'sProtectionofOverseasChineseduringtheLateCh'ing Period:1851-1911, Singapore:Singapore UniversityPress,1985,本书中译本《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晚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1851-1911》,严清湟译,友谊出版公司1990年版;Shih- shan Henry Tsai:China and Overseas Chinese in the UnitedStates,1868-1911,Fayetteville,University of Arkansas Press,1983; 又见拙作《晚清海外移民与官方对策调整--以古巴、秘鲁华工为例》,《二十一世纪》1997年12月号。)。总的来说,清政府给旅美华人提供的帮助相当有限。清政府驻美外交官中偶有如黄遵宪、伍廷芳、梁诚等出类拔萃者,但是国势不昌,他们鲜有作为。而外交官中的庸才,则招致旅美华人的强烈不满,以至憎恨。他们最大的不满是清政府与美国修订移民条约(1888-1894年),事关移民的切身利益,却不与他们通气。1904年中美条约到期,旅美华商借机发起强大游说攻势,企图阻止清政府续订禁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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