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海总商会通电抵制美货 1905年5月中美条约谈判移往北京是抵货运动在国内展开的契机。 4月底5月初,成立不久的上海总商会收到北美华商的告急电报(注:从有限的资料看,此前上海和北美华商并无多少交往。此时双方发生联系带有某种偶然性。参见张存武《工约风潮》,第33页。)。在5月10 日的商董会议上,这个保守、谨慎的商人组织出人意料地作出了抵制美货的决定。上海总商会是地域和行业组织--会馆、公所--的松散联盟(注: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其中宁波商人的势力最大。而经营美货的批发商,也多为浙江籍。美货滞销,他们必将遭受重大损失。即使对一般商人而言,一场抵货运动也会造成市面萧条的不利局面。况且长江三角洲鲜有移民美国的,即使排华法废除,也不会对这一地区的人带来多少实际利益。那么为什么上海商人会在中国发起一场违背自己利益的运动?换言之,在什么条件下,人们会牺牲小团体利益而谋求民族共同利益? 西方的集体行动理论几乎根本不谈民族主义运动。而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的高涨是抵货运动的一个重要背景(注:张存武:《工约风潮》。)。在反美运动之前,中国经历了义和团运动、拒俄运动和拒法运动,收回路矿利权等其他运动正方兴未艾。由于商人是民间组织最完善和最富有的阶层,他们往往被推到运动前列,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尤其如此。美国对华人的苛待引起了举国上下空前未有的义愤,“我国妇孺且知其害而欲争之,而谓其尚有余地可容我沪上各绅商之误会耶。”(注:《时报》1905年5月22日。 )《时报》的这段话颇能代表当时舆论对社会上层的压力。 清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是另一重要原因。但抵货的决定基本上是上海华商独立作出的。中国商人虽素有“在商言商”的保守政治传统,但也不乏团结抗争的例子(注: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0、72页。)。其中尤以1883年汉口茶商与外人的斗争以及1874年、1898年四明公所两度领导乡人与法国人抗争最为著名(注:C.F.Remer,A Study of Chinese Boycotts:withSpecial Reference to Their Economic Effectiveness,Baltimore:TheJohns Hopkins Press,1933,p.13.)。20世纪初, 商人受当时政治气氛的感染,也一度卷入诸如拒俄、拒法一类与切身利益不直接相关的群众运动。1904年底甬人周生有被俄国水兵误杀,上海商帮曾出面要求引渡凶手。凡此种种,均说明上海商会对旅美华人的积极反应并非偶然。从社会运动发起的条件看,中国商人地域和社会背景的复杂有其有利的一面。上海总商会是一个复杂的联合体。研究表明,成分复杂的团体一般比成员社会文化背景相近的团体更容易发起集体行动。因为复杂团体中的一部分,即哈丁所说的子团体(k-group)或马韦尔(Marwell)和奥利弗(Oliver)所说的“关键的一群”,往往能率先行动,带动他人(注:Hardin,Collective Action,p.73;Marwell and Oliver,CriticalMass.)。广东和福建的商帮,出于乡情,在运动初期相当活跃,尤其是总商会福建籍商董曾少卿起了关键的作用,5月10日总商会决定抵货后, 没人愿意领衔向全国21埠发出通电,曾少卿挺身而出,此后不少人因此把他视为运动的实际领袖。 经营美货的巨商如苏葆笙、邵琴涛、韩润生等,因利益所关,难以像曾少卿那样“急公好义”。曾是南货商,抵制美货他本人不会有倾家荡产之虞(注:当然曾可能的确比一般商人更急公好义。)。苏葆笙等没有公开反对抵货倡议,除舆论压力外,大概尚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也希望美国尽快改良禁工条约,如苏葆笙对美驻上海总领事所说,“贵国一日不定约即华人一日不定心。不必不用美货,仅此逐步减消,于仆即大有不便。”(注:《时报》1905年5月22日。)此外, 商会决定给美国政府两个月的时间改良禁约。当时一般中外舆论低估中国人团结一致的可能,很少有人--包括经营美货的商人--能预料到抵货不仅真的如期开始,而且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空前热烈的支持。 上述简要分析旨在说明,上海商人(以及国内各界的大多数)与旅美华人参与抵货的出发点不同。促使前者行动的因素复杂,其中包括相当大的利他成分;激励后者行动的则主要是自身利益。在通常情况下,一项集体行动最大的获益者一般也应该是运动代价的主要承担者(注:Marwell and Oliver,Critical Mass.)。但如前所述, 修桥筑路和反帝爱国是两码事,后者极大的道德意义模糊了得失界限。这不是说抵货者没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否则旅美华人就无须几次三番致电上海表达感激之情(注:《时报》1905年5月23日等。)。 但是谁将在运动中承担多大牺牲,在很大程度上与“抵货”这一斗争手段相联,而与谁将从运动中获得什么无关。由于海内外中国人决定以抵货为主要斗争手段,运动代价的主要承担者便不可能是运动的直接受益者--海外华人,而运动代价的主要(不论主动还是被动)承担者--经营美货的商人--则不是运动的最大获益者。这是运动潜在的危机(注:斗争的方式越是多样化,就可能有越多的社会群体分担运动的代价。但运动的发展却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恰恰相反,运动的发展最终使抵货成为唯一的斗争方式。分担运动代价的问题到运动后期就变得越来越尖锐(详后)。)。 为什么抵制美货会成为抗议的最主要手段?我们不妨回顾一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历史来回答这一问题。出于对排华法的憎恨,旅美华人和清政府的一些官员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已经提出“抵制”的主张。起初抵制的概念极其宽泛,远远不仅仅是抵制美国产品。抵制的基本意思是对美国的政策作出反抗--不拘时间、地点、形式--而不是一味听之任之。旅美华商曾提出增加美货进口关税,以示抗议。张之洞则提出中国“调回使臣,税关各处有用美人者,尽行辞退,禁止美民教士入内地游历、传教。”(注:《张文襄公全集》,公牍稿,卷八,第31-33页。)如果清政府采纳了上述建议,它就将承担与美国冲突的后果,并为此付出重大代价。笔者曾撰文指出,清政府从来没准备在保护华侨上付出多少代价(注:见拙作《晚清海外移民与官方对策调整》。),总理衙门和中国驻美公使、领事于是满足于交涉和抗议(抗议也算是抵制吧)。因其无效,旅美华商组织六大公司不顾中国官方反对,于1893年采取了一项大胆的抵制行动,要求旅美华人一致拒绝按新颁行的吉尔里法注册。抵制失败,六大公司为此付出了重大的代价(注:McClain,In Search of Equality,pp.205-210.)。抵制之策何在? 近代中外关系之不平等,美禁华工仅是一端。帝国主义在华的种种劣迹,早已招致中国人民广泛的愤恨。问题是绅商百姓难于找到表达义愤、抵制强权的方式。1901年风传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割地丧权的条约,上海、东京等地掀起拒俄运动。这一运动断断续续了几年,集会抗议不久就不新鲜了,拒俄义勇军显示了中国热血青年的献身精神,但是开赴前线则无异于自杀。拒俄运动中曾有人提出经济抵制(如不与俄华道胜银行交易),但是俄人在华经济利益十分有限,抵制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也无法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注:杨天石、王学庄编《拒俄运动》(1901-190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同时期的收回路矿利权等运动,也存在缺乏组织大规模群众斗争手段的问题。而义和团运动的严重后果更使得和平、合法并有效的斗争手段显得重要和难得。美国对华贸易总额对两国经济来说不是个大数目,但在洋货中的比例不小,尤其是美货多为中国城乡百姓广泛使用的消费品,以美货为目标的运动就可能发展起来(注:关于中美贸易的概况,参阅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编《上海对外贸易》,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3、102、194、362-363页。)。这是抵货倡议得到空前广泛响应的原因之一。上海报界,特别是康梁保皇党资助的《时报》,把杯葛(boycott)奉为一大发明,鼓吹抵制美货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注: 关于《时报》与康梁的关系,参见JoanJudge, PrintandPolitics: "Shibao"and the Culture of Reform in Late Qing China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p.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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