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域性会馆公所的功能性质 会馆公所的创建者和撰文纪事者留下了大量有关内容的文字。蔡世远说苏州漳州会馆之建,“以事神而洽人,联情笃谊,所系綦重”(注:蔡世远:《漳州天后宫记》,乾隆《吴县志》卷一○六《艺文》。)。余正健说苏州的三山会馆“宫之建,不特为答神贶而资游览,且以敦乡谊,讲礼让”(注:余正健:《三山会馆天后宫记》,乾隆《吴县志》卷一○六《艺文》。)。兰溪人戴曦则是这样表达在苏州创立金华会馆的目的的:“虽苏之与婺,同处大江以南,而地分吴越,未免异乡风土之思,故久羁者,每喜乡人戾止,聿来者,惟望同里为归,亦情所不能已也”,“为想春风秋月,同乡偕来于斯馆也,联乡语叙乡情,畅然蔼然,不独逆旅之况赖以消释,抑且相任相恤,脱近市之习,敦本里之淳,本来面目,他乡无间,何乐如之”(注:《江苏碑刻》第366~367页。)。史茂在苏州《新修陕西会馆记》中表达了完全同样的意思:“余惟会馆之设,所以联乡情,敦信义也。吾乡幅员之广,几半天下,微论秦陇以西,判若两省,即河渭之间,材墟鳞栉,平时有不相浃洽者。一旦相遇于旅邸,乡音方语,一时霭然而入于耳,嗜好性情,不约而同于心。加以岁时伏腊,临之以神明,重之以香火,樽酒簋哺,欢呼把臂,异乡骨肉,所极不忘耳”(注:《江苏碑刻》第375~376页。)。上海的豫章会馆碑载,设立会馆,“凡事遇公私,集议其中,藉可时常亲近,未始非联属乡情之善举”,“俾春秋佳日,宴集谈心,不时聚首,虽处异乡,情同故里,一举之善,其快何如”(注:《上海碑刻》第336页。)。其他如苏州的兴安会馆、汀州会馆、潮州会馆、江西会馆、浙宁会馆、上海的泉漳会馆、乍浦的咸宁公所(俗称炭会馆)等碑文,都表述了同样的内容。 可以说江南各地几乎所有的地域性会馆公所的创建者或修葺者都反复强调会馆公所的建立,旨在联乡谊,祀神祇。这可以说是地域性会馆公所最为常见的活动内容,最易理解的创设动机。客籍人士要在异乡托足,建立在地域乡邦基础上的扩大了的宗族姻亲势力是最可凭藉和依赖的力量。而集结、联合、扩大这种力量,唯有通过叙乡谊、祀神祇的形式,以同宗同亲,同乡同风,共同的神灵崇拜和宗教信仰来维系和感召。会馆公所这一建筑物本身就是乡情亲情的表征。岁时令节,同乡之人,无论关系亲疏,熟识与否,营业异同,语同音,食同风,拜乡土神,演地方戏,亲不亲,故乡情,雍雍熙熙乐陶陶的气氛是会感染每一个人的,思亲之情,乡愁之苦,于此也可得到慰藉。平时的互通信息,互相照应,互相周恤,互相支持,更会使异乡孤客随时随地感受到乡党的可亲可爱。会馆成为联络广大客籍人士强有力的纽带,同籍人士在客居地组成了一个个小社会。 联乡谊是与祀神祇联系在一起的。各地商帮都崇奉固定的神祇。福建、广东这些航海商帮以及其他沿海商帮都崇奉蹈海救难、屡著灵验、保佑航海的化身天妃(天后)。在江南,天妃宫往往就是这些商帮的会馆所在地,留存至今的材料不少就是天妃宫记。徽商、宁国商人、山陕商人、江浙商人、山东东齐商人等崇奉忠义侠胆、正义伟力的象征关公。山东济宁商、江淮商崇奉宋末殉节、能庇佑河运的诸生谢绪为金龙四大王,江南的大王庙往往为这些商帮所建。江西商帮崇拜旌阳令主许逊为许真君。这些神化了的忠心正义、力量的化身,经历代渲染,都成了护佑一定地域或某些行业的功德神,已经超出了乡土神的范围。奉祀这些神祇,既祈求保佑平安吉利,又借以树立各地域商帮特有的形象。正像各地民间普遍供奉诸多神一样,“许多会馆也并非以仅供一神为满足”(注:《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第282页。)。祀奉主神的同时,也配祀、 配享一个或数个乡土神或乡先贤。徽州、宁国商人在盛泽镇的徽宁会馆,正殿中供关羽,东供忠烈王,西供东平王,殿东行宫供奉朱文公朱熹。苏州的潮州会馆,始建仅有天后阁,后增建观音阁,观音阁中还建有昌黎祠(祀韩愈)。光绪八年落成的苏州的两广会馆,中间三间堂屋,“祀乡先生之官斯土者”,明代为应天巡抚广东人海瑞,清代为江苏巡抚广西人陈宏谋。苏州的钱江会馆,外供关帝,内奉文昌。苏州的嘉应会馆供奉关帝以外,旁祀四尊,内楼供奉南华六祖。苏州的江西会馆主奉许真君外,后殿供奉天后。上海的建汀会馆,中奉天妃,“旁有数楹,或祀土神,或奉先董”(注:《上海碑刻》第278页。),最为特别。上海的祝其公所,既奉关圣, 又奉天后。上海的潮惠会馆前堂祀天妃,后堂祀关帝,左右祀财星、双忠。上海的商船会馆创设时仅奉天后,后增祀福山太尉诸大神于北厅,祀成山骠骑将军膝大神于南厅。徽商在乌程县眺谷铺还有祀朱熹的朱文正祠,又称新安乡祠。宁绍商人在归安县济川铺则有宁绍三贤祠,又称宁绍乡祠,由此可见,明清会馆神灵崇拜经历了由单一神到众神兼祀的发展演变,关圣天妃,财神土神,乡贤名宦,释祖先达,都可作为崇祀对象,反映了各地域商帮的企求是多方面的,相当宽泛和复杂的。 会馆公所要有持续有效的感召力,要使异地异业的众多同籍之人对会馆公所长久保持向心力,光凭联乡谊与祀神祇是远远不够的,因而大多公开声明将力行善举也即社会救济放在重要地位。加入会馆公所的仕商,共同集资为会馆积累资金。有些会馆如江西会馆还规定按经营所得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会馆公所通常置有房屋田产以收取租息。在这方面,徽州商人、潮州商人、宁绍商人等是较为突出的。所有这些公积金及公产所得租息,大多用于救济本地域的贫病无依、失业及死亡者。公馆公所对同籍人士的生养死葬予以资助,失业者救济,年老不能经营者资助返乡路费,或者因病延医供应汤药。有的公馆还为同籍或同业诵经超度,祭祀设忏。在这方面,尤以在上海的宁波商人最为突出。四明公所内,木业有长兴会,肉业有诚仁堂,竹业有同新会,内河小轮业有永安会,马车漆业有同议胜会,钢铁机器业有永生会。会馆公所大多设有殡(丙)舍、义冢,停放棺柩,埋葬棺椁无力返乡者。据笔者初步统计,各地域商帮在江南的这类寄柩所、义冢等身后慈善设施多达70余所,几乎遍布江南各地,特别集中在商人活动最为活跃的苏州、上海等地,创设者有安徽的徽州、宁国商人,浙江的绍兴、宁波、金华、湖州商人,福建的兴安、汀州、泉漳、晋惠、三山、福宁、建宁商人;江苏的洞庭、句容商人,以及山东、江西等地商人。其中以徽商的义冢等设施为最多,达24所。怪不得泾县人朱珔慨叹,“皖江多好善,所在辄置义冢”(注:《小万卷斋文稿》卷一八《徽郡新立吴中诚善局碑记》。)。这些慈善设施,不少置于会馆建立后,但有不少早在会馆创立之前就购置了,甚至未设会馆的不少地方也有这类设施。有的会馆还没有义学,让本地域的贫寒子弟也能有读书识字的机会。各地域商帮举办这些善举,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对内的向心力和对外的竞争力。在江南的各支商帮的实力似乎正是与会馆建筑、善后设施相一致的。因此,就其实施社会救济而言,会馆公所又是力行善举的社会组织。 联乡谊、祀神祇和办善举表面上看起来构成了地域性会馆公所的全部活动内容,也是创办者公开宣称反复标榜的,但实际上这些活动既是社会意义的,也是经济意义的,而且最终恐怕还是为了更加讲究经营之道,维持和发展各支商帮自身的实力,以便在日益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吴大徵在上海的潮惠会馆迁建记中全面地表述了会馆的功能:“会馆之建,非第春秋伏腊为旅人联樽酒之欢,叙敬梓恭桑之谊,相与乐其乐也,亦以懋迁货居,受廛列肆,云合星聚,群萃一方,讵免睚眦,致生报复,非赖耆旧,曷由排解?重以时势交迫,津梁多故,横征私敛,吹毛索瘢,隐倚神丛,动成疮瘠。虽与全局无预,而偶遭株累,皇皇若有大害,踵乎厥后。既同井邑,宜援陷阱,凡此皆当忧其所忧者也。纵他族好行其德者,亦能代为捍卫,而终不若出于会馆,事从公论,众有同心,临以神明,盟之息壤,俾消衅隙,用济艰难,保全实多,关系殊重。推之拯乏给贫,散财发粟,寻常善举,均可余力及之,无烦类数。此会馆之建,所不容缓也。”(注:《上海碑刻》第331页。 )说得很清楚,会馆不但联谊祀神拯乏,而且还要排解经营纠纷,对付各种苛索骚扰势力,捍卫和维护地域商人的利益。马登云也说,苏州的潮州会馆设立后,“凡吾郡士商往来吴下,懋迁交易者,群萃而游燕憩息其中”(注:《江苏碑刻》第344页。)。苏州的金华商人也曾声称, 会馆建成后,“于是吾郡通商之事,咸于会馆中是议”(注:《江苏碑刻》第367页。)。乾隆四十一年, 当苏州的钱江会馆屡屡被仕宦借居引起该地商人不满诉之公堂后,吴县令裁决,“查会馆为商贾贸易之所……商贾捐资建设会馆,所以便往还而通贸易。或货存于斯,或客栖于斯,诚为集商经营交易时不可缺之所”(注:《苏州碑刻》第22页。)。会馆是商议经营事务之所,是堆贮商货、居停商客之所,也是从事贸易之所。客籍商人千里跋涉云集到商品贸易极为发达的江南,自然不是为了叙乡情、联乡谊,而是为了牟利致富。会馆公所这种公共建筑正是利用集体的力量,切磋经营之道,商讨经营方针,互通贸易信息,采取联合行动的大好场所。《东齐会馆碑记》载,商人纷投于金玉财宝之乡,“然而钱贝喧阗,市廛之经营,不无参差。而好究侵渔之术,或乘间而抵隙,此非权量于广众稠集之候,运转于物我两忘之情,相勖以道,相尚以谊,不可也。会馆之设,义亦大矣哉”(注:《江苏碑刻》第369页。)。 说到底,会馆是权量物候,商议商务的组织。联谊祀神也好,力行善举也好,对商人来说,多半都是为商业活动打基础,为恢扩经营服务的,而且这些活动本身便可视为商人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从商业发展着眼,会馆公所又是客籍人士广为联络,加强团结,自我保护,自谋发展,增强实力,开拓商务的乡邦团体。明中期起涌现出来的大大小小商帮,就是在会馆公所的旗帜下不断发展壮大的。 会馆既是地域商人在客籍地联络了大小商人自我管理、谋求发展的社会组织,也就成为地方政府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道光年间,有人明确提出在江南利用会馆管理都市人口的构想:“省垣五方杂处,易成朋党,易起衅端。此中查访难周,最难安放。窃意各省有各省会馆,各行有各行会馆,各归各帮,尤易弹压。宜于会馆中,择贤董数人,专司劝导,每逢月朔日,各会馆宣讲馆约……三次不到,即屏斥,或资遣回籍。如此……虽五方杂处,亦不足患也”(注:《宣讲乡约新定规条》,载余治编《得一录》卷一四。)。这种构想具体实行起来恐有难度,是否实行也不得而知,但会馆是地方政府加强治安的有力工具当可肯定。乾隆四十九年,苏州潮州会馆的碑记中有姚姓“客长”的署名,此“客长”大约就是专司管束客籍商人的。 综上所述,地域性会馆公所是祀神祇的公共建筑,联乡谊的聚会场所,办善举的社会组织,谋商务的地域团体,甚至还是地方政府加强治安的辅助力量。这种地域性会馆公所,不是行业的组织,没有东伙之别,而是“人各异乡,居各异地”,包括了一特定地域的各行各业全部客籍人士的地域组织,它对内并不互相限制、互相排斥,而在乡邦精神的号召下,“相勖以道,相尚以谊”,提倡和力行互持互助,互相保护,对同乡的经营活动不加任何限制,以人数众多、实力不断发展为自豪;对外不搞垄断,而是鼓励发展,提倡竞争,讲究经营之道,展开与其他地域商帮的竞争。这样的地域性会馆公所是工商业、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又不断地促进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历史事实表明,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工商业会馆公所最多,商品经济与工商会馆公所的发展是同步的。把这样的地域性会馆公所不加区分,一概说成是对内限制发展、对外排斥竞争的封建行会组织,确实从理论上和史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个别论者所谓商人会馆“举凡行会精神的主要方面,如垄断市场、统一售价、统一度量衡器、统一商品规格,乃至控制和排斥非本行会的商人,色色俱全”的看法(注:汪士信:《明清商人会馆》,《平准学刊》第3辑。),实际上主要依据个别行业性公所而来, 很难用来证实所要讨论的商人会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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