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清朝政权兴起于东北,于1644年通过山海关进入华北平原,开始支配中国全域。但一直到康熙朝初期,清朝政权仍未对中国大陆地区取得完整意义上的统一。当时天山南路仍有准噶尔部落与其对峙,而华南沿海的部分地区也在郑成功的支配之下。 对清朝来说,不仅准噶尔是与其对立的陆上霸权之一,与南明、朝鲜、蒙古等势力的陆上争霸也持续了较长时间。而在海洋这个舞台上,在入关之前,就曾受到活跃在辽东半岛附近海域岛屿中的毛文龙①的威胁;而在入关之后,又开始面对华南沿海的郑成功势力。可以说,郑氏集团是清朝作为全国性政府,所面临的最初海上对手。 之后,清朝平定了海洋势力,乾隆时代又收复了准噶尔部落,清代的版图才算稳定下来。在这一过程中,清朝是如何应对来自海洋势力的威胁,又是如何进行海洋贸易的呢?这些问题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二、顺治帝与海洋 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是顺治帝,他所面临的抵抗势力主要是南明政权。但随着清军的南下,中国大陆上的各种抵抗力量被逐次消灭。之后,最大的对手就成了以福建沿海为据点进行抵抗的郑成功。 顺治九年(1652年),漂流到朝鲜的中国商人被朝鲜送回。《世祖实录》卷六八,顺治九年九月甲申(十五日)条中可以看出顺治帝对商人的处理态度。 户部奏言,有商人二十八名,往日本国贸易,回时遇飓风飘至朝鲜,被朝鲜国人执之,并货物俱解送前来。细讯商人,皆言明末前往贸易,非本朝私行飘海者,请旨定夺。得旨,朝鲜送来二十八人,皆系朕之赤子,漂流外国,殊可悯念,着发回原籍,其原货俱着本人领去。② 明朝实行禁海令,严禁海外航行。对这些秘密出国“前往贸易”的人,清朝的顺治帝没有沿用明朝的法令对其严加惩治,反而对这些从朝鲜归来的漂流难民以“朕之赤子”相称,并归还货物,准其回归乡里。可见,顺治帝对难民持有比较怜悯的态度。 顺治帝对于福建沿海的抵抗势力则持有与此不同的态度,可以参见《世祖实录》卷一○二,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癸巳(十六日)的勅谕。 勅谕江南、浙江、福建、广东督抚镇等官曰:朕惟自古帝王底定万邦,皆恩威并用,讨贰怀服,乃能使人心乐于归往,蚤享太平。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有来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从海逆郑成功者,实繁有徒。或系啸聚有年,未经归化;或系被贼迫胁,反正无由;或系偶陷贼中,力难自拔。原其本念,未必甘心从逆。此辈皆朕赤子,迷罔无知,深可悯恻,今欲大开生路,许其自新。该督抚镇即广出榜文晓谕,如贼中伪官人等,有能悔过投诚,带领船只、兵丁、家口来归者,察照数目,分别破格升擢。更能设计擒斩郑成功等贼渠来献者,首功封以高爵,次等亦加世职。同来有功人等,显官厚赏,皆所不吝。倘仍执迷不悟,郑逆所据,不过海滨穷岛,波上游魂,势不能久,一旦绝其粮饷,阻其出没,遣发大兵,直捣巢穴,必至玉石俱焚,虽悔亦何及乎?其前此陷贼官民及新归人等,该地方官问明来历,尽心安插,原有田产,速行察给。即无田产,亦设法周恤,务令得所。尔等即遵谕行。③ 顺治帝即位之初,摄政王多尔衮以血腥手段逐渐攻取了江南、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但即位十三年后仍然没有攻下的是“郑逆所据的海滨穷岛”。对于陆上骑射出身的清朝政权而言,这些盘踞海滨穷岛中的抵抗势力是最棘手的。 对来自西欧的荷兰访问团,清朝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世祖实录》卷一○二,顺治十三年七月戊申(二日)条载: 礼部奏言,荷兰国从未入贡,今重译来朝,诚朝廷德化所致。念其道路险远,准五年一贡,贡道由广东入至。海上贸易已经题明不准,应听在馆交易,照例严饬违禁等物。得旨,荷兰国慕义输诚,航海修贡,念其道路险远,着八年一次来朝,以示体恤远人之意。④ 清朝将荷兰看作为传统意义上的朝贡国,而且因其“航海修贡”、“道路险远”,规定荷兰八年一贡。 对于荷兰提出的贸易要求,《世祖实录》卷一○三,顺治十三年八月甲辰(二十九日)条载: 荷兰国贡使归国,特降敕谕赐其国王,敕谕曰:惟尔荷兰国墨投为也甲必丹物马绥掘,僻在西陲,海洋险远。历代以来,声教不及,乃能缅怀德化,効慕尊亲,择尔贡使杯突高啮惹诺皆色等,赴阙来朝,虔修职贡,地逾万里,怀忠抱义,朕甚嘉之。用是优加锡赉:大蟒缎二疋、粧缎二疋、倭缎二疋、闪缎四疋、蓝花缎四疋、青花缎四疋、芦素缎四疋、帽缎四疋、衣素缎四疋、绫十疋、纺丝十疋、罗十疋、银三百两,以报孚忱。至所请朝贡出入、贸易有无,虽灌输货贝,利益商民,但念道里悠长,风波险阻,舟车跋涉,阅历星霜,劳勚可悯,若贡期频数,猥烦多人,朕皆不忍。着八年一次来朝,员役不过百人,止令二十人到京。所携货物,在馆交易,不得于广东海上私自货卖。尔其体朕怀保之仁,恪恭藩服,慎乃常职,祇承宠命。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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