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康熙帝与海洋 与顺治帝基于陆地看待海洋的态度相比,康熙皇帝对海洋又有怎样的思考呢?对此,可以通过康熙帝对待海洋的一系列政策来分析。 康熙帝即位的时候,占据台湾的是郑成功的子孙,他们并没有改变与清朝对峙的局面。据《圣祖实录》卷七七,康熙十七年(1678年)九月乙丑(二十七日)条载: 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剿除海逆亟须船艘,其如军需浩繁,势难营造,请暂开海禁,许商民造船,由广州至琼州,贸易自便。则臣得借商船,由广海、海陵、龙门一带进取,以收捣巢之功。得旨,向因平南王尚之信言,粤东虽已底定,郑逆仍踞厦门,宜申海禁,以绝乱萌,故准旧界严行禁戢。今若复开海禁,令商民贸易自便,恐奸徒乘此与贼交通,侵扰边海人民,亦未可定。海禁不可轻开。其鼓励地方官员捐助造船,以备征剿之用。(11) 这一时期,平南王尚之信上奏,希望朝廷开海禁,准许民间造船,并准许广州到海南岛的航行,以及从广东东部开始,在郑氏据点厦门及其他沿海地区对其采取镇压措施。康熙帝认为其条件还不成熟。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戊辰(二十九日),台湾的郑氏降于清朝,(12)两广总督吴兴祚提出上奏,以广州开始,广东省沿海缓和海禁。据《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二年九月十九日丙辰条载: 两广总督吴兴祚请以广州等七府沿海地亩招民耕种,户部议准事。上曰:前因海寇未靖,故令迁界。今若展界,令民耕种采捕,甚有益于沿海之民。吴兴祚所奏极是。其浙、闽等处地方,亦有此等事情。尔衙门所贮本章关系海岛事宜甚多,此等事不可稽迟。着遣大臣一员,前往展立界限。应于何处起止,应于何地设兵防守,着详阅确议,勿误来春耕种之期。尔等可速行酌议来奏。(13) 对两广总督提出的解除广东沿海迁界的请求,康熙认为废除迁界,实行“展界”,对民众多有裨益。不仅限于广东沿海,还可以扩大到浙江、福建沿海。准许迅速进行实地调查,以赶在来年春天实行。 《圣祖实录》卷一一六,康熙二十三年九月甲子朔条载: 谕大学士等,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赪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赡养,故令开海贸易。今若照奉差郎中伊尔格图所奏,给与各关定例款项,于桥道渡口等处,概行征税,何以异于原无税课之地,反增设一关科敛乎?此事恐致扰害民生,尔等传谕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14) 可见,此时清政府对民众进行海外贸易的态度已经较为缓和。福建、广东沿海的人们通过海上贸易可以使当地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并对增加福建、广东两省的军饷也是有利的。 有关康熙开海禁的态度,在《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七月十一日乙亥条中有具体的记载: 上问学士石柱曰:“尔曾到广东几府?”石柱奏曰:“臣曾到肇庆、高州、廉州、雷州、琼州、广州、惠州、潮州等府,自潮州入福建境。臣奉命往开海界,闽粤两省沿海居民纷纷群集跪迎。皆云‘我等离去旧土二十余年,毫无归故乡之望矣。幸皇上神灵威德,削平寇盗,海不扬波,我等众民得还故土,保有室家,各安耕获,乐其生业,不特此生仰戴皇仁,我等子孙亦世世沐皇上恩无尽矣。’皆拥聚马前稽首欢呼,沿途陆续不绝。”上曰:“百姓乐于沿海居住者,原因可以海上贸易捕鱼之故,尔等明知其故,海上贸易何以不议准行?”上曰:“先因海寇,故海禁未开,为是今海寇既已投诚,更何所待?”石柱曰:“据彼处总督、巡抚、提督云‘台湾、金门、厦门等处,虽设官兵防守,但系新得之地,应俟一二年后,相其机宜然后再开。’”(15) 为了开海禁,康熙帝派遣大学士石柱前往广东省。石柱从广东沿海由南往北行,又由潮州进入福建。广东、福建沿海的人们在“迁界令”实行后,离开故乡二十余年,不能回归故里,由于康熙帝逐步放开海禁,才得以返乡。因此,人们对石柱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康熙帝清楚地知道,沿海地区的人们希望通过海上贸易和渔业获得收益。因此,下达命令解除海禁,但当时的大臣们对此仍然持谨慎态度,这在起居注中也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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