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使馆同南朝一样也是一个外交活动场所。这里是接受国书的场所,《隋书》卷四二《李德林传》记载:李德林于“齐天统中,兼中书侍郎,于宾馆受国书。陈使江总目送之曰:‘此即河朔之英灵也。’”这是双方于宾馆进行国书的交接仪式。使馆也是宴请来使的一个场所,《南史》卷六二《徐陵传》载,徐陵出使东魏时,主客魏收即“授馆宴宾”,款待徐陵。萧渊明即帝位后,遣使至北齐拜谢,北齐盛情招待梁使,《南史》卷五一《梁宗室传上·萧明传》载,“在馆供给宴会丰厚,一同武帝时使。”萧渊明在北齐支持下得登帝位,于使馆受到北齐盛情设宴款待固不待言,而此制“一同武帝时使”,表明这是一贯的制度。使馆也是双方进行外交角逐的场所。北齐、北周通好,天和三年(公元568年)北周派兵部尹公正出使北齐, 《周书》卷四五《儒林传·熊安生传》载其在齐活动之一事云:“与齐人语及《周礼》,齐人不能对。乃令(熊)安生至宾馆与公正言…公正于是具问所疑,安生皆为一一演说,咸究其本。公正深所嗟服,还,具言之于高祖。高祖大钦重之。”北周使者尹公正以《周礼》难倒了北齐的接待官员,于是北齐改派《周礼》专家熊安生前往宾馆应敌。熊安生时为国子博士,博通《五经》。由于他逐一圆满回答了周使的问难,博得了周使的叹服,从而扭转了北齐在这一外交较量中的被动局面。尹公正回国向周武帝汇报了情况,周武帝对熊安生大为赏识,为周灭齐后对其信用埋下伏笔。使馆也是来使与出使国各界人士交往的场所,李延寿在《北史》卷四三《李谐传》中形容南朝使节到了东魏邺都时的情况说:“梁使每入,邺下为之倾动,贵胜子弟盛饰聚观,礼赠优渥,馆门成市。”使馆外交活动之频繁于此可见。所在国人士可以到使馆拜访来使,《陈书》卷二七《姚察传》记载姚察曾奉陈朝使命出使北周,“江左耆旧先在关右者,咸相倾慕。沛国刘臻窃于公馆访《汉书》疑事十余条,并为剖析,皆有经据。”使者也可以主动约请有关人士到使馆叙谈,《周书》卷三一《韦瓊传》载陈朝周弘正出使北周,他素闻北周人韦瓊名声,要求与他相见,经北周有关方面批准之后,便“请瓊至宾馆”。 除了使馆之外,北魏首都洛阳又有“四夷馆”的设置。四夷馆的性质与使馆不同,是为收容“附化之民”而设的,但它也有某些使馆的作用,如当时具有一定外交使者意义的质子就被安排住在四夷馆中,据《洛阳伽蓝记》卷三《城南》记载,这些“北夷酋长遣子入侍者”,就住在这里,他们“常秋来春去,避中国之热”,当时人们把他们戏称为候鸟般的“雁臣”。鸿胪寺的职责之一是管理诸国侍子,这样鸿胪寺与“四夷馆”当也有一定的关系。 (五)侨民管理 魏晋时期鸿胪寺还有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管理留居境内的各种侨民,这主要由其属官典客令负责。由于中外交流的发展以及周边民族的内迁,中原政权辖境内的四方侨民日益增多,于是侨民的管理也就提到统治者的议事日程上来。早在汉代即于藁街设置蛮夷邸,除接待来使和投附者之外,也有旅居汉朝的侨民。而蛮夷邸是归大鸿胪管辖的,那么汉代的大鸿胪也是兼管侨民事务的。到了晋时侨民的管理已经明确归鸿胪的属官典客令负责,据《晋书》卷七八《孔坦传》记载,东晋初万默曾任典客令,“时典客令万默领诸胡,胡人相诬,朝廷疑默有所偏助,将加大辟。”这条材料表明,典客令负责境内胡人的管理工作,胡人之间的诉讼亦由其处理。典客令所领的“诸胡”,不会全是官方使节,大多应是侨居东晋的各类人员。此事发生于元帝太兴三年(公元320年)。 但是北魏时洛阳南郊所置“四夷馆”为大规模的侨民居住区,我们却没有发现受大鸿胪管辖的资料,而有一些迹象表明它是受尚书主客曹管理其的。这当与这个时期大鸿胪职权地位的削弱,尚书主客曹凌驾于大鸿胪之上的情况有一定关系。不过到了北齐时,如前文所述其典客署属官有“京邑萨甫”与“诸州萨甫”,其职责与管理“胡户”有关,这些“胡户”实际上也是入居北齐的外侨,从首都到各州都设官员进行管理。北齐以典客署负责侨民管理,当系继承晋制。 (六)翻译 汉代的外交翻译基本上是归大鸿胪管辖的,但是自东汉撤消译官令、丞之后,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我们没有看到在鸿胪寺有这方面的官员设置,只是北周时,在相当于鸿胪寺的秋官宾部下有象胥一职,设象胥中士,正二命,象胥下士,正一命。这是依周礼而设的翻译官员。魏晋南北朝时期鸿胪寺继续负责来使的接待和馆饩事宜,其配备译员当无疑义,不过未见译官设置,大约只是一般吏员而已。 这个时期我们还可以看到翻译不完全是由己方解决,来使往往自己也要准备译员,解决翻译问题。《三国志》卷四《魏志·齐王芳纪》记载:曹魏“景初三年(公元239年)…二月, 西域重译献火浣布”。《晋书》卷九七《四夷传》记载:西晋时倭国于“泰始初,遣使重译入贡”。《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二》记载:十六国“张重华时,天竺重译贡乐伎”。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虽然“重译入贡”一词常为封建统治者显示万国朝宗的套语,但上述记载显示当时各国来使常常需要通过辗转翻译才能通达,则是事实。《梁书》卷五四《诸夷传》记:南朝时的滑国(即哒),“无文字,以木为契。与旁国通,则使旁国胡为胡书,羊皮为纸…其言语待河南人译然后通”。这里的“河南人”指吐谷浑人。滑国与南朝交往,文字通过旁国胡写成胡书,言语则通过吐谷浑人才能翻译过来。可见“重译”决非夸张之辞。同书又记新罗国,“无文字,刻木为信。语言待百济而后通焉”。新罗来使的翻译要通过百济人才能通。所以当时翻译工作需要诸多方面,甚至是邻国的配合才能完成,此即所谓“重译”,鸿胪寺不可能把各语种人才准备齐全。有的来使自带翻译的情况也见诸史册,《隋书》卷八一《东夷传》载倭国于“魏时,译通中国。三十余国,皆自称王”。《宋书》卷二九《符瑞志》记载刘宋“孝武帝大明三年(公元459年)十一月己巳, 肃慎氏献楛矢石弩,高丽国译而至”。肃慎是通过高丽国的翻译朝献的。这些都是明言他们是各自带着翻译前来通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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