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谥法的作用 上节的讨论已指明西周时期王号应为死后之谥。那么,谥法的出现究竟是为了什么?它的真正作用何在?弄清这一问题,可使我们了解谥法的本质,同时也对帮助我们辨明王号究为生称还是死谥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故本节将对这一问题略作讨论。 关于谥法的作用,《通志·谥略》有如下看法: 以讳事神者,周道也。周人卒哭而讳,将葬而谥。有讳则有谥,无讳则谥不立。盖名不可名矣,则后王之语前王,后代之及前代,所以为昭穆之次者,将何以别哉?生有名,死有谥,名乃生之辨,谥乃死之辨,初不为善恶也。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谥法的本质作用是为了称呼死者。不然,尊贵者如王侯一类人物,其名本非臣下所能直呼,生时尚可称其为王、为侯、为君,但死后就不能这样称呼了,因为这样将无别于前代和后代的王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所以要“以谥易名”。以《春秋经》为例,春秋时期的众多王侯本来都各有其名,但臣下不得称其名,对各代周王,当其生时,一律称为“天王”,各国诸侯也一律称为某公某侯某伯等,这是当时的实录。但当其死后,如再这样称呼,就将无别于前代和后代的王侯,所以就有周平王、周桓王、郑武公、郑庄公这样的区别,这就是谥法的真正作用。 由上可见,谥法的设立是必然的,不可或缺的,其本质的作用还不是为了尊美已故的君上,而是为了区别已故的君上。而所谓生时美称就与此不大相同了,后者并无任何实际意义。王公贵族生时臣下尊称其为王为君,并不至与任何人相混,无须再加美号以示区别,且王为天下至尊,公侯也为一国之长,称其为王为君已是至尊至贵,也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再给自己加上一个美号以示尊崇。况且古人也认为谦虚是一种美德,故谦词不离口,即使是王侯也莫不如此,殷墟卜辞商王自称为“余一人”,《尚书·康诰》武王自称为“寡兄”,此外,“寡人”“不谷”等也都是王侯常用的自谓谦称,何至自为美名以示人骄奢?况且,如西周时王公贵族已普遍盛行生时美称,其礼制必然流传至后世,何以春秋时期就突然改变了呢?春秋时的王侯仍然是至尊至贵,为什么又不能像西周时期一样,生时就先给自己选一美名,而要死后由臣下来议谥号呢?凡此都可看出以西周王号为生时美称之不合理。另外,以谥易名是尊贵者的事,是为了避尊者讳,至于卑贱者,既谈不上避讳,当然也就无所谓谥法了,故古籍记载士以下无谥。 由以上简单的讨论已可看出,谥法是有其实际作用的,是不可或缺的,而所谓生时美称则并无任何实际意义,两相比较,生时美称之说自难成立。 三、谥法之起源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成熟、消亡的过程。当其在发生之时,往往在内容和形式等方面都与成熟阶段有较明显的区别,谥法的情况也是这样。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谥法至迟发轫于商代。 在甲骨文中,对时王均称其为王,对先王的称呼则以日名为主,再加以区别字,如大甲、小甲、阳甲、大乙、小乙等,但据有关古籍记载,商王都是本有其名的,如大乙名履(《史记·殷本纪索隐》),外丙名胜,沃丁名绚,小庚(应为大庚)名辨,小甲名高,雍己名伷,祖乙名縢,南庚名更,盘庚名旬,小辛名颂,小乙名敛,祖甲名载(以上古本《竹书纪年》),帝辛名受(《尚书·牧誓》)等,这就说明在商代已是臣下不敢呼君王之名,晚辈不敢呼先辈之名了。那么,先王的日名又从何而来呢?对此,学术界看法不一。或以为是以生日为名,或以为是以死日为名,或以为是致祭之次序,其实都是不对的。李学勤先生早已指出,日名是死后选定的(注:李学勤:《评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考古学报》1957年第3期。),我们同意他的看法。 试看下举这组卜辞: (癸)未(卜贞:旬)无祸?(七日己)丑小箙……八月。 《合集》4962……旬无祸?七(日己丑)小箙…《合集》4963……卜大贞:来丁亥…………大贞:作丧小箙? 《合集》23711丙申卜出贞:作小箙日,惠(唯)癸?八月。 《合集》23712丁酉卜兄贞:惟□考以小箙囚?八月。 《合集》23708壬午卜大贞:翌癸未侑于小箙三牢祊一牛? 《合集》23718癸丑卜大贞:子侑于(小)箙,羌五? 《合集》22559 以上这组卜辞,《合集》23711的作丧是举办丧事之意, 小箙应死于前此不久,同版有“来丁亥”,说明占卜作丧应在甲戌旬内。参照《合集》4962、4963,可能作丧在下一旬的己丑日。再下一旬的丙申,则卜为其作日。作日,《礼记·曲礼上》称为“为日”,就是占卜日期,此谓卜其祭日,由卜辞来看,是卜的癸日, 所以《合集》23718、22559都在癸日祭小箙。《合集》23708卜小箙囚,囚字学者或释死或释葬,以卜日干支而论,囚在作丧作日之后,释死恐不妥。 另外,《库方》985+1106还有如下的卜问: 乙巳卜:帝日惠(唯)丁? 惠乙?惠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