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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海防思想的发展及其历史地位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东岳论丛》 戚其章 参加讨论

有清一代,迄于鸦片战争,中国朝野甚少有人关注海防问题。《清史稿》称:“国初海防仅备海盗而已,自道光中海禁大开,形势一变,海防益重。”(注:《清史稿》,第138卷,第538页。)诚哉斯言!鸦片战争以前,沿海各省虽设有水师,也“仅为防守海口、缉捕海盗之用,辖境虽在海疆,官制同于内地”(注:《清史稿》,第135卷,第524页。)。英国发动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始将海防问题严峻地摆到了中国人的面前。当时的先进中国人因之萌发了海防思想。自兹以降,议海防者渐多,数十年间逐渐蔚为风气,推动了海防建设的发展,也启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今天审视其发展历程,探讨其历史地位和价值,无疑仍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课题。
    一、晚清海防思想发展之轨迹
    在整个晚清时期,海防思想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或断或续,时而曲折甚至迟滞,在艰难的探求中缓慢地取得进展。兹按其发展之轨迹,试分作以下五个阶段进行论述。
    第一阶段,从1840年到1861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萌发时期。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林则徐和魏源。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蒞任广州后,认识到“洋面水战,系英夷长技”,必须“另制坚厚战船,以资制胜。”(注:杨国桢:《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3页。)根据敌我力量的对比,他一面将“以守为战”(注:《林则徐集》,中华书局1965年版,《奏稿》中,第762页。)和“久持困敌”(注:《林则徐集》,中华书局1965年版,《奏稿》中,第883-884页。)作为海防战略的基本方针,一面主张建立一支“船炮水军”,“以为海疆久远之谋”(注:杨国桢:《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林则徐创建“船炮水军”的计划虽在生前未能实现,却使他成为晚清倡建近代海军之第一人。魏源继承了林则徐的海防思想,而又有所发展。他提出以守为战要与走精兵之路相结合(注:戚其章:《魏源的海防论和朴素的海权思想》,《求索》1996年第2期。);主张实行内守与外攻相结合的海防战略,“内守既固,乃御外攻”(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册,第865页。);并建议设厂造船,先在广东训练新式水师,“必使中国水师可以驶楼船于海外,可以战洋夷于海中”(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册,第870页。)。按照他的构想,然后可仿粤省之例,由粤海而闽浙,而上海,“而后合新修之火轮、战舰,与新练水犀之士,集于天津,奏请大阅,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注:《魏源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上册,第186页。)他还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一语来概括林则徐的海防思想,对后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林则徐的倡导下,海防运动虽在东南沿海数省一度掀起高潮,却因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而趋于式微。
    第二阶段,从1861年到1874年,是海防思想的重倡时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有志之士莫不义愤填膺,亟思救国之策。冯桂芬特别称赞魏源“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之说(注: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光绪下酉聚丰坊校刻本,卷下,第70-72页。)。于此同时,曾国藩提出“师夷智以造炮制船”(注:齐思和等编:《第二次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册,第330-332页。),左宗棠主张“仿造轮船,以夺彼族之所恃”(注:《左文襄公全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年版,《书牍》,第7卷、第25页。),李鸿章更建议“以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张本”(注:《海防档》,台北,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本,《机器局》,第1册,第3页。)。在他们的重倡下,“师夷长技”说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成为晚清海防思想得以重兴的思想基础和前提。重倡近代海防论的中心问题是制造轮船。从而,创建海军的问题也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丁日昌是晚清创设海军的最早设计者。他于1867年草拟了《创建轮船水师条款》,建议制造轮船30艘,分为北洋、中洋、南洋三路,派提督一员统之(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翌年,又在《条款》的基础上重拟了《海洋水师章程》六条。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创设外洋水师的具体方案。其主要内容有四:(一)购置兵轮、特别是大兵轮,以创设外洋海军;(二)在中国沿海择要改筑西式炮台;(三)创立三洋海军,分区设防;北洋提督驻天津,东洋提督驻吴淞,南洋提督驻南澳,“每洋各设大兵轮船六号,根驳轮船十号”;(四)精设机器局,不但制造轮船、枪炮,还要发展民用工业(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8卷,第24-27页。)。海防思想重倡之后,洋务派进一步将“师夷长技”说付诸实践,创办了造船工业。特别是创设外洋水师方案的提出,不仅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海防论的产生,而且表明晚清海防思想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三阶段,从1874年到1879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趋实时期。1874年冬,因日军侵台事件而引发了一场海防与塞防之争。这场争论的波及面甚广,几乎当时沿江沿海各省的封疆大吏都被卷入,尽管各有侧重,意见纷纭,但其效果却基本上是积极的,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基本正确性。于是,不仅规复新疆的计划得以实现,而且海防问题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清政府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并明发上谕:“海防关系紧要,亟宜未雨绸缪,以为自强之计。”(注:《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光绪元年四月,光绪十一年五月。)此时,议海防者思想更趋向实际,从此发展海军问题开始进入具体筹划的阶段。当时,多数海防论者皆主张筹建三支海军,也有主张分为四镇者,李鸿章则认为设防“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紧要之处”,并以大沽、北塘一带为“最要”,吴淞至江阴一带为“次要”(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16页。)。清政府决定筹办南北洋海防,并降谕酌度情形先购铁甲船一两只,即系采纳李鸿章的建议。这次海防议结束之时,正是北洋海军准备筹建之日。1875年以后,李鸿章开始向外国订造军舰。1879年,奏请将丁汝昌留于北洋海防差遣。不久,又派其督操炮船。这实际上是为北洋海军初建进行准备。
    第四阶段,从1879年到1884年,是晚清海防思想的深化时期。1879年,日本悍然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再次唤起朝野对海防问题的关注。薛福成上《筹洋刍议》十四篇,鉴于日本定购铁甲船,不无忧虑地指出:“彼欲骋所长,其势必迫我交锋;否则,彼所购之铁甲船三号,其穷亦必取偿于我。”(注:薛福成:《筹洋刍议》,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4页。)王先谦上疏条陈洋务,对海防问题亦有建言。他反对“以守为战”之说,认为“守之不可尽恃”,“必能战而后能防”(注: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卷,第12页。)。此时,李鸿章的认识亦有所变化,由以陆防为主发展为海陆并重,承认“军事未有不能战而能守者”(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7卷,第34页。),是其海防战略思想的一大进步。他觉察到日本必为中国永远之大患,认为必须拥有铁甲船才“足以言海战”(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78卷,第17页。)。其后,何如璋也就海防问题向朝廷建言,提出立营制、编舰队、勤训练等项,所论多系整顿水师应办事项(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册,第532-534页。)。当时,马建忠已从法国获博士学位回国,正为李鸿章办理洋务,披览何之奏章,对其所陈颇有同识,因就其所论加以引申和诠释,并附以己见,上于李鸿章。上书以其渊博的西学知识和对西方海军的深切了解,对于海军的领导体制、教育与训练、人才之选拔、营制之建立、规章制度之制订、舰队编成等等,都做了非常具体而深入的说明(注:马建忠:《适可斋记言记行》,《记言》,第3卷,第1-28页。)。并披肝沥胆,大声疾呼,提醒当政者切勿错过这一百载难逢的发展海军的机遇。数年之内,议海防者极其活跃,所论皆主积极防御的海防战略,从而推动了海军筹建的步伐。1879年,李鸿章曾致函驻德公使李凤苞向德国订造了7000吨级的铁甲船两艘。1881年,在英国订购的超勇、扬威两艘快船驶回中国。至此,北洋已拥有13艘舰船。于是,李鸿章奏请丁汝昌为统领,改三角形龙旗为长方形海军旗,标志着北洋海军的初步建成。
    第五阶段,从1884年到1894年,是晚清海防思想发展的高潮时期。中法战争爆发后,清政府愈加感到了加强海防建设的紧迫性。1884年春,总理衙门提出:“以沿海七省宜专设一海防衙门,举各省水师船政、营制、炮台、海径、机器、饷需诸大端,均归一重臣经画。”先是在前一年,总理衙门曾设海防股,掌南北洋海防之事。如今要将海防股升格为海防衙门,自然是一个进步。李鸿章立表赞同,但认为以“海防”名衙门不妥,盖“海防二字,顾名思义,不过斤斤自守,亦不足以张国威而詟敌情”,因此主张径设“海部”。并建议在北洋某口建置水师提督衙门,以便往来海面梭巡会哨(注:《李鸿章全集》,《译署函稿》,第15卷,第29-30页。)。其后,廷谕以张佩纶会办福建军务大臣兼署船政大臣。张奏称:“欲求制敌之法,非创设外海兵船不可;欲收横海之功,非设立水师衙门不可。”并力主“以水师一军应七省之防”,“自今遴选将帅,经画水师,在法事为后时,在海防犹为先。”(注:张佩纶:《涧子集》,《奏议四》,第2-6页。)1885年春,左宗棠鉴于马江之失,分析“水战不足恃”的原因,认为“攘夷之策,断宜先战后和;修战之备,不可因陋就简”,应“择要设立船政炮厂,专造铁甲兵船后膛巨炮,实国家武备第一要义。”(注:《左文襄公全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年版,《书牍》,第64卷、第6-8页。)《中法和约》签订后,清廷随即发布上谕:“当此事定之后,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注:《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光绪元年四月,光绪十一年五月)于是,左宗棠、李鸿章等十几位大臣先后复奏,提出了许多积极性的建议。总理衙门综合各种意见,认为:“大致不外练兵、筹饷、用人、制器数大端,而目前自以精练海军,为第一要务。”并提出两项建议:第一,“请先从北洋开办精练水师一支”;第二,“请特派王大臣综理其事,并于疆臣中简派一二人会同办理。”(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58-59页。)根据总理衙门的建议,清廷派奕k3j108.jpg总理海军事务,奕劻、李鸿章会同办理,并责成李鸿章专司北洋精练海军之事。于是,北洋一面向英、德两国订造了四艘快船,一面先后加紧了旅顺港工程和威海基地的营建。与此同时,开始了《北洋海军章程》的草拟工作。1888年10月,《章程》经清政府批准,北洋海军终告正式成军。至此,北洋海军已有铁甲船2艘、快船7艘、蚊炮船6艘、鱼雷艇6艘及其它辅助船4艘,共25艘。与西方强?海军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故按《章程》之规划,还要添置各类舰船18艘,合计43艘,“以之防守辽渤,救援他处,庶足以壮声威而资调遣。”(注:《北洋海军资料汇编》,北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下册,第746-747页。)就晚清时期来说,无论是海防思想还是海防建设,在此阶段中都达到了其发展的巅峰。
    由于清政府最高领导层满足于已有的成就,《北洋海军章程》添置新舰的规划未能实现。北洋海军成军后,北洋海军再未添置一艘战舰,也再未更新一门火炮。甲午战败后,机遇已经错过,虽筹议重整海军,数年间并无多大成效。1898年,西方列强乘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沿海的重要港湾几被攫夺殆尽,国将不国,自然更谈不上重整海军了。直到1906年,在“预备立宪”的推动下,兴复海军问题又开始提上了议事日程。1907年,姚钖光在西方海权思想影响下提出了一份《拟兴办海军经费五千万两作十年计划说帖》,筹办海军事务处又制订了一份发展海军的七年规划,其立意皆甚宏伟,无奈事过境迁,时不再来,已经没有实施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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