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来的海防实践看,无论规定各洋海军归疆吏节制调度也好,中央成立海军衙门也好,均未达到预期的目的。甲午战争爆发后,丁汝昌预筹水陆进踞大同江口,而与李鸿章意见相忤,以致延误了战机(注:《北洋海军资料汇编》,北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上册,第541页。);北洋奏请调南洋数舰北上,而张之洞讬词推脱不行。如此等等,都表明海军的领导体制不顺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到战败之后,北洋海军将领检讨海战失利原因种种,其一称:“水师统领须有专奏、专行之权,有事之时,相势办理,勿庸请示。如争战一节,乃相机而作,若俟请示,不但军情漏泄,无补于事,且受害无穷也。”(注:陈旭麓等主编:《甲午中日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下册,第408页。)其二称:“中国所有兵船须归一统。及有事之际,南北相助,首尾相顾,庶免一败不能复振。”“各处海疆大臣不得擅留船只,独守一方。”(注:陈旭麓等主编:《甲午中日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下册,第404、408页。)皆实有所指也。早在1875年,郑观应即曾建议,特“派一谙练水战阵势者,为统理海防水师大臣”,使其“专一事权”,“事不兼摄乎地方,权不牵掣于督抚”。并且预言:果能如此,则“十年之后,有不能争雄于域外者,无是理也。”(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216页。)然而,20年的时间过去了,由于终于未能解决事权不一的问题,他的期望也就无法实现。 其二,造船与买船的关系。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以后,清政府开始从西方引进机器生产,创办造船工业,以加强海防,是有一定成效的。但在起初,反对的力量还是很强的。有许多官员仍留恋于闭关锁国的时代,声称:“轮船、机器不足恃也。况中国数千年来未尝用轮船、机器,而一朝恢一朝之土宇,一代拓一代之版章。”甚至危言耸听:“以技艺夺造化,则干天之怒。”(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册,第122、454-455页。)但是,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前途的。正如丁日昌指出:“夫船坚炮利,外国之长技在此,其挟制我中国亦在此。”“船炮二者,既不能拒之使不来,即当穷其所独往。门外有虎狼,当思所以驱虎狼之方,固不能以闭门不出为长久计也。”(注:《海防档》,台北,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本,《机器局》,第1册,第4-5页。)福州船政局创设后,也曾屡次发生兴废之争(注:戚其章:《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史》,山东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61-276页。)。船政面临下马的危险,在有识见之大臣的力争下才坚持了下来。这自然是一次很大的胜利。当时,沈葆桢对船政的进一步发展还是很有信心的。他认为:“厂中多造一船即愈精一船之功,海防多得一船即多收一船之效。况由熟生巧,由旧悟新,即铁甲船之法亦可由此肇端。”(注:《海防档》,台北,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本,《福州船厂》,第2册,第526页。)他期望船政不久即可达到制造铁甲船的水平和能力。然而,由于政局动荡,人事更迭,经费不足,他的愿望终未能成为现实。 但是,日本的侵略扩张野心业已昭然若揭,中国亟应防患于未然,许多官员也都有见于此。丁日昌即指出:“现闻春夏间日本在英国新购铁甲船二号,均已制成下水。该岛距泰西远而距中国近,且亦断不敢与泰西为难,然则彼竭倾国之力而制此利器,其意果何为哉?”(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册,第370页。)面对日本大力扩充海军的现实,沈葆桢也不无担忧地说:“该国尚有铁甲船二号,虽非完璧,而以摧寻常轮船,则绰绰有余。彼有而我无之,水师气为之夺。”(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可是,船政一时尚无制造坚大战船的能力,怎么办?看来暂时只有靠买船的办法来解决。正如当时有人指出:“为目前计,只得购之洋人;为久远计,必须自我制造。”(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册,第29页。)于是,是否从外国购买铁甲船的问题,一时成为朝野议论的热点。官员们意见不一,有反对者,有主张缓办者,皆主要是从经费方面考虑。如称:“筹办洋人铁甲船,经费太巨,即使得力,海洋辽阔,必得若干铁甲船,始是弥缝其阙。此船一办,每年一切耗用必多。”(注: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册,第337页。)这固属实际情况,但不办的严重后果也是不能不考虑的。所以,这场争论尽管持续了五六年之久,最后还是主张购买的意见占了上风。当然,以买船作为权宜之计,要求最终达到一切船只皆可自造,这一方针无疑是正确的。 至于具体的买船计划,大致有四种方案:第一种,先买铁甲船二艘。沈葆桢最早有此建议(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第二种,买铁甲船四至六艘。薛福成认为,北洋买两艘,南洋亦须买两艘,合成四艘,“即昭公允,声势亦壮。”(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27页。)李鸿章则主张,三洋各置铁甲船两艘,共计六艘:“北洋驻烟台、旅顺等处;东洋驻长江口外;南洋驻厦门、虎门等处。”(注:《清史稿》,第136卷,第530页。)第三种,须买铁甲船十艘以上。郑观应认为,仅北洋一军即须“以铁甲船四艘为帅”(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129页。)。连其它各洋计之,周家楣主张“应用铁甲船十只”(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8页。)。丁日昌则称,“大小铁甲船极少须十号”(注:《边事续钞》,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版,第3卷,第11页。)。王之春亦有同见:“将来出洋征剿,必须铁甲船十数号,以备战攻。”(注:王之春:《清朝柔远记》,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76页。)第四种,除添置铁甲船外,还要订造快船。吴大澂指出:“中国船厂不能自造铁甲、钢甲,自应向外国大船厂陆续订购。”主张先订购头等铁甲船四艘,钢板快船十号(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47-48页。)。马建忠则认为,中国至少约需铁甲船六艘、大型快船十二艘(注:马建忠:《适可斋记言记行》,《记言》,第3卷,第18页。)。揆诸实际,以第四种方案考虑全面,比较可行,且具远见。清政府若下决心采纳此方案,并不是绝对办不到的。果能如此,则到1994年李鸿章第二次大阅海军时,就不至于发出“窃虑后难为继”(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16-17页。)的概叹了。可惜的是,清朝最高领导层只求苟安于一时,缺少忧患意识和远见,仅仅满足于第一种方案,既未大力经营以使船政达到建造铁甲船的水平,也未能认真对待各种建议,择善而从,把海军力量真正搞上去。及至甲午师熸,追悔又复何及! 其三,海防与陆防、战与守的关系。当时议海防者虽多赞同置舰设防,然却又主张以陆守为主。如李鸿章认为,海防固守之法不外两端:“一为守定不动之法,如口内炮台壁垒格外坚固,须能抵御敌船大炮之弹,而炮台所用炮位,须能击破铁甲船,又必有守口巨炮铁船,设法阻挡,水路并藏伏水雷等器;一为那移泛应之法,如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5卷,第28页。)其基本思想是,大力加强重点海口防御,以陆防为主,兵船与陆军相互配合,随时游击,防敌兵登岸为上策。王文韶亦有同见,认为:“水师固不可废,而所重尤在陆防。”并提出:“水师不必迎敌,但令游弋海上,伺其来攻陆防,即从后袭其轮船,以分兵势。”(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00卷,第3页。)李宗羲甚至建议:“以陆兵为御敌之资,以轮船为调兵之用。”(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00卷,第3页。)他们的观点还是相当滞后的,根本未认识到海军是一支能够独立作战和机动性强的兵种,却将海军视为陆军的附属物。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防御的海防战略。 与上述观点相反,郑观应认为,战与守是相对的,“不能战即不能守。”(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215页。)他特别指出:“查前代但言海防,在今日当言海战。”并且不赞同“守外洋不如守海口”之说,而强调发挥外海水师的作用,强调重视中洋之防。他说:“外海尚无大队水师以备冲突控驭,是中洋之防未固也。”(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128-129页。)何谓“中洋之防”?对此,薛福成后来做过详细的说明,即从登州以北至旅顺口的群岛之间,“创设水寨”,或泊炮船,或布水雷,或设浮炮台以守。另设外海水师,拥有铁甲船和大型快船。“一旦有警,则以铁甲及大兵轮船分排横亘于旅顺、北隍城岛之间,扼截敌船,不使北上。即有一二闯越者,彼接济即断,又惧我师之袭其后,心孤意怯,必且速退。如此则大沽、北塘不守自固。燕齐辽碣之间,周围洋面数千里竟成内海,化门户为堂奥,莫善于此。”(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29页。)对于“守海口”之说而言,实行“中洋之防”自然是比较积极的海防战略。 继郑观应之后,反对“以守为战”者仍不乏人。如王先谦说:“我不敢出洋一步,坐待敌人来攻,而竭力御之,虽愚者亦知守之不尽可恃也。故必能战而后能防。”(注: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卷,第12页)梅启照称:“臣愚以为战、守、和三字,一以贯之也。何也?自古及今,断未有不能战而能守,不能守而能和者也。”并认为“水能兼陆,陆不能兼水”,就防海而言必重水师,只有“练习水战以自固藩蓠,庶几功归实用”(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16、19-20页。)。张之洞亦指出:“窃维战守两事,义本相资,故必能海战而后海防可恃。”(注:《张文襄公全集》,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13卷,第2页。)他们皆主张采取积极的攻势战略,以铁甲船为中坚组成强大的海上防御力量,如此则可做到:“以铁甲御铁甲,势既均矣,力亦敌矣,然后以逸待劳,以主待客,以静待动,敌且望而生畏,斯能战能守而自动和,长治久安之道得矣”(注: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20页。)。 关于海防战略的这些议论,对李鸿章的海防思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从而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从以陆防为主发展到海陆并重,是其海防战略思想的一大进步。虽然他并不完全赞同海军采取攻势战略思想,但终于认识到铁甲船在水师中的核心地位及其外海机动作战的能力。他说:“夫军事未有不能战而能守者。况南北洋滨海数千里,口岸丛杂,非购置铁甲等船,练成数军,决胜海上,不足臻以战为守之妙。”(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9卷,第33页。)还指出:“从来御外之道,必能战而后能守,能守而后能和。无论用刚用柔,要当预修武备,确有可以自立之基,然后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和则久。”(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9卷,第30、33-34页。)他十分同意梅启照“水能兼陆,陆不能兼水”之说:“梅启照谓水能兼陆,陆不能兼水,敌船可以到处窥伺,我挫则彼乘势直前,彼败则我望洋兴叹,洵系确论。”并进一步指出:“夫水师所以不能不设者,以其化呆著为活著也。今募陆勇万人,岁饷约需百万两,然仅能专顾一路耳。若北洋水师成军,核计岁饷亦不过百余万两,如用以扼守旅顺、烟台海面较狭之处,岛屿深隐之间,出没不测,即不遽与敌船交仗,彼虑我断其接济,截其归路,未必无徘徊瞻顾之心。是此项水师果能全力经营,将来可渐拓远岛为藩篱,化门户为堂奥,北洋三省皆在捍卫之中。其布势之远,奚啻十倍陆军?”(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26页。)他认识到海军既具有机动作战的作用,便应将防御区域拓展到外海,这不能不是其海防战略思想的一大发展。 然而,晚清海防建设的实践并没有跟上海防战略思想的发展,到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侵华战争时,李鸿章已不再提“拓远岛为藩篱,化门户为堂奥”的话,而强调“以北洋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国之师,自知不逮”,认为海军力量“仅足守口,实难纵令海战”(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26页。)了。事实上,直到此时再寄希望于采取单纯守海口的消极防御战略,只能是招致失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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