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节官与安抚活动。东汉国家作为最高的统治机构,对国内的统治秩序具有调节作用。而对国内的各社会阶层进行慰问和安抚,就是这种调节作用的体现。东汉国家的安抚活动,多由持节官来实现。《后汉书·献帝纪》:“秋七月庚子,太尉马日为太傅,录尚书事。八月,遣日及太仆赵岐,持节慰抚天下。”东汉的太傅在秩级上与三公相同,国家使太傅作为持节官从事的安抚活动,显然这种活动是国家的重要事务。当然,在灾害之年,国家对委任持节官进行安抚活动就更重视了。《后汉书·樊宏传附樊准传》载樊准上书:“伏见被灾之郡,百姓凋残,恐非赈给所能胜赡,虽有其名,终无其实。可依征和元年故事遣使持节慰安。尤困乏者,徙置荆、扬孰郡,既省转运之费,且令百姓各安其所。”樊准的上书正说明了这一点。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国家官员持节参与外交和抚慰活动时,他们的行动是相对自由的。东汉时期,国家官员持节参与外交和抚慰活动,自然是遵从国家之命,代表国家意志行事。然而,他们的具体活动,却有相对的自主性。例如,光武帝为招降地方割据势力张步,任命伏隆“为太中大夫,持节使青徐二州,招降郡国”[2](《伏湛传》)。显然,太中大夫伏隆持节从事的招降活动,他是可以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的。又如,汉明帝任命侍御史李恂,“持节使幽州,宣布恩泽,慰抚北狄,所过皆图写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悉封奏上,肃宗嘉之”[2](《李恂传》)。侍御史李恂描绘途中所见的山川、屯田和聚落的做法,当然是按照他个人的意愿进行的。因此,这当是持节官在抚慰活动中,行动相对自由的一种表现。 由此可见,东汉国家使官员持节参与的活动非常广泛,涉及到国家重要的礼仪活动、军事活动、外交活动、安抚活动。由此表现了东汉最高统治者对委派持节官处理国家事务是高度重视的,因而,就能使持节官的活动比较充分地贯彻国家的统治意志。 (二)临时持节官持节活动的意义 东汉时期,国家使持节官参与了很多重要的事务。持节官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毫无疑问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国家官员持节参与国家事务,与官员不持节所行使的权力是不同的。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国家官员可以持节,实际上,便表明他们可以代表皇帝的意志行事。他们所持的“节”正是这样一种凭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汉官仪》:“节,所以为信也。”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具体说来,当时国家官员持节的象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1.国家官员持节可以代表国家行使号令权和赏罚权。《史记索隐》引《释名》:“节为号令赏罚之节也。又节毛上下相重,取象竹节。”说明的正是这一点。当然,国家官员持节行使号令权和赏罚权主要表现在军事上。《后汉书·吴汉传》:“光武将发幽州兵……即拜汉大将军,持节北发十郡突骑。”正是持节官员在军事上行使号令权的反映。《后汉书·鲍永传》:“更始二年征,再迁尚书仆射,行大将军事,持节将兵,安集河东、并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辄行军法。”可见,在更始政权时期,领兵将军持节是可行使军法的。这虽然是更始政权的做法,但是,这不过是承袭了西汉时期的制度。东汉国家在军事上也沿袭这种做法。 2.官员持节加重了他们的地位。《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李贤注引冯衍与田邑书曰:“今以一节之任,建三军之威,岂特宠其八尺之竹,牦牛之尾哉!”正反映官员持节无疑在军事上的地位加重了。具体说来,东汉初年,国家使一些将军持节就具有这种目的。前引《后汉书·邓禹传》:“光武筹赤眉必破长安,欲乘舋并关中,而方向事山东,未知所寄,以禹沉深有大度,故授以西讨之略。乃拜为前将军持节,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遣西入关,令自选偏裨以下可与俱者。”就是明显的事例。至东汉后期,国家使领兵将领持节依然包含这种意义。《后汉书·朱传》:“乃黄巾起,公卿多荐有才略,拜为右中郎将,持节,与左中郎将皇甫嵩讨颍川、汝南、陈国诸贼,悉破平之。嵩乃上言其状,而以功归,于是进封西乡侯,迁镇贼中郎将。”正反映了这种情况。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东汉国家使官员持节来加重其地位只限于在军事上。国家官员在其他活动中持节,尚不具有这种意义。 3.官员持节使国家的各种礼仪活动的重要性得到充分的体现。一如前述,东汉国家使官员持节,参与的礼仪活动是大量的。诸如在特殊情况下的皇帝即位礼仪、皇后、诸侯王、重臣的丧葬仪式、对重臣的策封礼仪、送迎礼仪、告祭陵寝礼仪等。仅从诸侯王的丧礼和策命仪式来看,国家官员持节参与的重要意义表现得很突出。前引《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东平王刘苍,“薨,诏告中傅,封上苍自建武以来章奏及所作书、记、赋、颂、七言、别字、歌诗,并集览焉。遣大鸿胪持节,五官中郎将副监丧,及将作使者凡六人,令四姓小侯诸国王主悉会诣东平奔丧,赐钱前后一亿,布九万匹”。很明显,由国家官员持节参与诸侯王的丧礼,自然提高了丧礼的规模。《后汉书·袁安传》:“朝廷以逢尝为三老,特优礼之,赐以珠画特诏秘器,饭含珠玉二十六品,使五官中郎将持节奉策,赠以车骑将军印绶,加号特进,谥曰宣文侯。”可见,由五官中郎将持节参与的策命仪式,显示国家对策命的高度重视。当然,国家官员持节参与的其他礼仪活动也是如此,在这里不一一例举。因此,国家官员在这些礼仪活动中持节的最为明显的意义,就是使礼仪活动的规格得到了提高。 总之,东汉国家使官员持节从事礼仪、军事、外交、抚慰等活动,所体现出的意义都是代表国家的意志来行事的。然而,由于参与的具体活动的不同,所表现的具体意义也有差别。尽管如此,从根本上说,国家官员的持节活动,就使皇帝的意志渗透到每一项国家的重大事务中,因而,东汉国家的高度集权统治的特征便得到充分的体现。这正是当时官员持节活动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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