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时期的楚县与晋县
“县”之本义是指国都之外的鄙野之地,从政治上讲,是直隶于邦或邦君的未分与国人之地;从地理上讲,是“寰”,即不是核心部分,而是周边部分。[1]春秋时代,一些邦兼并所灭之国的土地, 领土扩大。如果仍把战胜国所居的国、郊看作“国”,那么,这些新占领的土地就相当于“野”。换句话说,原来邦的野的范围相对地扩大了,实际上邦也相应扩展了,县制发展起来。楚县和晋县设立较早和较普遍,是春秋时代两个有代表性的类型,本文试加考察,尚祈方家教正。 先来看楚县。根据前辈学者研究,楚灭国所得之地往往设县,并且由国君直接任命官员去治理。[2]楚从武王时开始对外进行征伐兼并,先后吞并了不少边境的小国[3],灭国所得之地,直属于楚王,成为县。顾炎武说:“春秋之世,灭人之国,固已为县。”[4]于楚,最为切合。 杨宽先生对楚县的起源做过细致的研究,认为来源有三种:一为“灭亡边境附近的小国之后改建而成”;二为“利用原来边境附近小国的旧的国都改建而成”;三为“利用原来设在边境的别都改建而成”。[5]其中,他把武城、析、东西二不羹定为“边境上的别都”, 有学者认为,此说值得商榷。[6]但楚国的县多为被灭小国改建而成, 当为可信。 楚县的数目,诸家所述有出入。《左传》宣公十二年载郑襄公请求楚庄王“使改事君,夷于九县”。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第十七言:“九县:庄十四年灭息,十六灭邓,僖五年灭弦,十二年灭黄,二十六年灭夔,文四年灭江,五年灭六、灭蓼,十六年灭庸。《传》称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又称文王县申、息,此十一国,不知何以言九?”孔颖达疏曰:“僖二十八年《传》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则楚之灭国多矣,言九县者,申息定是其二,余不知所谓。”顾颉刚先生认为:“其实九数本是虚数,古人常用‘三’称较多的东西,用‘九’称很多的东西,……所以郑襄公说楚有九县,不过表示楚县多而已,决不是指定某九个县。”[7]此说甚是。近来,一些学者做了进一步探讨:杨宽先生考证出17县[8];顾久幸先生考证为20个县[9];李玉洁先生统计出22个县[10];何浩先生认为有16个县[11];徐少华先生则考证出25个县。[12]根据学者研究,目前初步认定春秋时期楚灭国48个,且“未知灭国,可能还有”。[13]按照楚灭国后置县的惯例,春秋时期楚县的实际数量当远在目前估计数之上。 楚县的性质和作用,学者看法尚不一致,不可不辩。顾颉刚先生认为,楚国的县是国君的直辖地,性质不同于卿大夫的封邑。[14]日本学者增渊龙夫则认为春秋时代的县,按其性质,是与历来的封邑无大变化的县大夫的世袭制,它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由秦汉的县所接承。[15]这里有两个问题要强调:第一,春秋县制与战国秦汉郡县制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事物发展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特点,完全割裂开来,只见差别、不见联系是不恰当的;第二,春秋时期正是新旧文明历史性转化时期,县制处于古代中国郡县制形成过程的第一阶段,因此,其特征表现为变与不变两个方面,这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不可割裂。刘家和先生指出:“县制的出现,一方面是邦的扩展,另一方面又是邦自身的否定。”[16]这对理解春秋楚县的性质与作用很有启发。下面试加分析。 楚县的出现一方面是楚邦的扩展,表现为: 第一,楚县的设立过程与楚邦向北开拓和争霸中原有着密切关系,实际就是其不断扩展过程。 第二,楚县仍然保持邦的一些特点,仍是邦的范畴,是邦中之邦,与西周之“县”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一方面楚县是依照邦的模式设置起来的,保持国野之制;另一方面被灭小国的国家组织结构并没有被打散,而是基本上被保留下来了,只是原先的国君被楚王所任命的县尹或县公所替代。正如刘家和先生所说,楚县“实际是由楚王控制了其军事和外交权力的不成为邦的邦”。[17]楚灭国置县,其实就是去掉了原有的国君,触及被灭国内部结构的程度很浅。“夫君,神之主而民主望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一国之君,也就是这个邦政权与族权合一的象征与代表。因此,楚人灭国,首要的一着是绝其君统,去掉原来的国君。例如,《左传》庄公十四年追叙:“楚子如息,以食入享(息侯),遂灭息。”《左传》昭公十一年载:“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飨蔡侯于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左传》昭公八年载:楚“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并将公子胜“执而杀之”。这些都是楚灭小国、除掉其国君的例子。但除此以外其他变化不大,原先的国人、贵族机体似乎并没有被打烂和拆散。首先,被灭国中的贵族可参与统治,并可能还受到尊重。《左传》哀公十七年载,楚文王任用申俘彭仲爽为楚国的令尹。1975年,在河南南阳一座古墓中出土一批铜器,“时代属于春秋早期,最迟也不会晚于中期”[18],“作器者为申公彭宇”。[19]何浩先生认为,这个彭宇可能是彭仲爽之子或孙。[20]史籍所载以被灭国贵族协助治故地的例子也很多。如《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灵王灭蔡后,蔡大夫声子之子朝吴,一直协助蔡县尹弃疾治理蔡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楚成濮之战,子玉所帅楚军(其中包括申、息之师)损伤不小,“既败,(成)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玉自尽。可见,申、息之县的贵族在楚国统治者的心目中,是受到尊重的,这也是楚没有把亡国之民看作低于楚邦之人的例子。其次,被灭国的贵族和国人,往往成了新来的县公的依靠力量,例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了蔡县的国人在弃疾叛乱中所起的作用。 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皙,及郊而告之情,强与之盟,入袭蔡。蔡公将食,见之而逃。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已徇于蔡,曰:“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蔡人聚,将执之。辞曰:“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乃释之。朝吴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上,何适而可!”众曰:“与之!”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依陈、蔡人以国。楚公子比、公子黑肱、公子弃疾,蔓成然、蔡朝吴帅陈蔡不羹许叶之师,因四族之徒以入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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