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孔子“质文说”与汉代政治史观 在汉代,还有另一种政治史观与以上史观并列发展,那便是质文说。孔子有所谓“质文说”,他在《论语·壅也》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广雅》解释为“质地也”,《玉篇》解释为“主也,朴也。”看来“质”就是事物的原始本质,带有质朴、拙野的特色。“文”《释名》解释为“文者会集众彩以成锦绣,合集仲字以成辞义,如文绣然也。”《易乾卦文言疏》解释为“文谓文饰”。看来“文”就是事物所呈现出来的外在修饰性,具有华美、文饰的特色。质和文是相对立的两个概念,两者相表里。在孔子的学说中,质文说基本上是指人道德品质的两个层面,但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说明他已有把周代归结为文家的思想倾向。 孔子之孙子思对孔子的质文说有新的发展,他认为:“殷人质而尊其尊,故立弟。周人文而亲其亲,故立子。亦各其礼也。文质不同。其礼则异。”(注:《孔丛子》。)子思认为殷、周质文不同,所以它们的特色不同,礼制不同。子思虽然对尊尊、亲亲问题上与后世存在差异,但他却是明确用质文说解释朝代特色的第一人,所以具有开山之功。 孔子及其后学的质文观直接影响了汉代的学术,甚至对整个封建社会的学术思想都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董仲舒把孔子的质文说同历史观结合在一起,为汉代政治史观开辟了新的道路。董仲舒认为“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质一文。”(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质、文是两种相对立的社会形态,历史的发展是从质开始。舜之前,是传说中的“天下为公”之世,是最为质朴的时代,到了禹之时,禅让制被世袭制所代替,“天下为公”被“天下为家”所取代,王朝的性质也随之变化,文代替了质,自此之后,王朝便按照质文的顺序向前发展。夏代为文,商代为质,周代商又为文,继周者当为质。董仲舒认为:质家的主要特色为“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阳,亲亲而多仁朴。”(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质家效仿天,天自然质朴,所以质家也表现出“仁朴”的特色,它的所有制度、习俗也都具有这一特点。而文家的主要特色为“主地法文而王,其道进阴,尊尊而多礼文。”(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文家是效法地的,地锦绣华美,所以文家也表现出“多礼文”的特点。从董仲舒对质文特色的概括,我们可以看出,质家注重亲亲之道,男女关系比较平等,而文家则严格尊尊之制,强调伦理纲常,妇女地位急剧下降。文家多礼文,其实就是对社会等级的严格界定。 孔子曾认为:“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注:《论语·先进》。)宋代程颐对此解释为,“先进于礼乐,文质得宜,今反谓之彬彬,而以为野人。后进之于礼乐,文过其质,今反谓之彬彬,而以为君子。盖周末文胜,故时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过于文也。”孔子所说的先进于礼乐的野人,其实是指“质”,而后进于礼乐的君子则是指“文”,质与文进行选择,孔子认为他要选择质。孔子这种质文观点,对董仲舒产生很大影响。在《春秋繁露·玉杯》中,董仲舒充分表现了他的质文观点:“志为质,物为文。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虽弗予能礼,尚少善之,介葛卢来是也。有文无质,非直不子,乃少恶之,谓州公寔来是也。然则《春秋》之序道也,先质后文,右志而左物。”董仲舒继承了孔子先质后文观点,并进一步强调了质的重要性。董仲舒认为孔子晚年修定的《六经》中《春秋》最为重要,《春秋》蕴含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即“《春秋》大义”。而《春秋》的大义之一,便是论述质文的重要性。董仲舒认为,“《春秋》之序道也,先质而后文。”(注:《春秋繁露·玉杯》。)而“承周文而反之质,”便是孔子作《春秋》的目的所在。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的目的是为后世立法,所以它成为继周之后的又一假托王朝,“以《春秋》当新王”,面对西周文过其实的颓废局面,只有以质来补救它,所谓“此《春秋》之救文以质也。”(注:《春秋繁露·王道》。)这样,孔子所修《春秋》便成为继周之后以质家为主要特色的“新王朝”。董仲舒没有直接剖析汉代的社会性质,但他的质文说对汉代社会起到了理论指导作用。 除质文说外,董仲舒还对孔子三代损益(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思想作了发展,认为:“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注:《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的质文说成为汉代学术界的主流思潮,汉代士人都无法回避这一问题。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中说:“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司马迁曾师从于董仲舒,所以深受其学说影响,三代损益思想继承于董仲舒,而且进一步把三统说同质文说相调和。司马迁认为秦朝没有改变周代文家特质,而汉代建立后才改变了周之文敝。按照司马迁“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的原则,汉代应当继周行夏之政,即由文家变为质家。司马迁的思想其实就是董仲舒“救文以质”思想的发展,他比董仲舒更为直接地对汉代的社会现实进行了分析,带有明显的宣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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