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代神权崇拜的演变与天人合一观(4)
2.周代祭祀制度的变化 随着周代神权思想的变化,周代的祭祀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变化。如前所说,在殷代,由于实行的是神权统治,因而祭祀权力高度地掌握在商王及商王室贵族手中,《管子·国准》就曾说过:“殷人之王,诸侯无牛马之牢,不利其器……诸侯无牛马之牢,不利其器者,曰淫器而壹民心者也。”这反映了殷王朝对诸侯方国的祭祀权力进行了限制,不准诸侯方国具备“牛马之牢”去祭祀神灵。卜辞中也说:“贞,呼黄多子出牛,侑于黄尹”(合集3255),黄多子为黄尹之后裔中的各族族长,但这些宗族族长没有祭祀先祖黄尹的权力,黄尹的祭祀权力掌握在殷王手中,“贞,来丁酉侑于黄尹”(合集563),“唯丁酉酒黄尹”(怀特899),都是由殷王来祭祀黄尹,黄尹就是“阿衡伊尹”。《合集》32786和32787有“丁巳卜,侑于十位伊又九”。这些情况一方面说明商代尚无“民不祀非族”、“神不歆非类”的观念,另一方面正好反映了商代祭祀权力高度地集中在商王手中。而周代打破了殷人把神权高度集中在王室手中的局面,神权崇拜的特点与政治统治的方式相配套,祭祀天地鬼神祖先神的权力像金字塔式按不同的等级阶层分配到上至王公下至士手中。《礼记·礼器》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诸侯七介之牢,大夫五介五牢。天子之度五重,诸侯之度三重,大夫再重。……”同书《祭法》中对周代庙制言之更详。连死后口中含贝的多少、殡葬、哭丧时间的长短都有等级的区别:《礼记·杂记下》说“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死者的棺椁也是如此:《庄子·天下》篇说:“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国语·楚语下》载观射父之语说: 天子举以大(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上下有序,民则不慢。……是以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时类、岁祀,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时。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 在殷墟卜辞中,殷人祭祀先公先王,多至数百,少至数头;而周礼中则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和数量规定:《周礼·大行人》谓上公“礼九牢”,诸侯诸伯“礼七牢”,诸子诸男“礼五牢”。天子祭礼先王所用牢的数量是十二,这是周礼中用牲的最高数,《左传》哀公七年说“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因此,当吴国派人到鲁国索求“百牢”时,鲁人以违背周礼予以拒绝,后因吴国坚持索求百牢,鲁人虽予之,但评价说“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可见周人的祭祀权力是按阶层不同各有等差区别,祭祀的品类、祭祀的时间、祭祀的数量多少都有明显的区别和严格的规定,正好反映了“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庄子·天下》)。这说明周人的神权崇拜是等级分层式,其目的是为了“上下有序,民则不慢”(《国语·楚语下》),也是为了有利于巩固周人的等级秩序和政治统治。 三、西周晚期以来形成的重民轻神思想及其原因 西周晚期以来,随着周天子权力与地位的日益衰落,随着自然灾害与政治局面的突变,天神的威信下降了,人们对天由怀疑到指责,由指责到诅咒:《诗·小雅·小弁》:“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天之生我,我辰安生”;《小雅·巧言》:“悠悠昊天,曰父母且!无罪无辜,乱如此抚?昊天已威,予慎无罪,昊天泰抚,予慎无辜”;《大雅·桑柔》:“我生不辰,逢天惮怒”。这些诗篇把天视作生育自己的“父母”,但自己“无罪无辜”,却无罪受罚。因此发出“我罪伊何”的质问,产生“我辰安生”的埋怨。是的,天既是“生我”的“父母”,又是主宰自己命运的主神,但为什么不体恤自己的后嗣子孙无辜受罪受罚呢?这种质问,这种埋怨,也就是对天神的指责。特别是在《大雅·云汉》一诗中对昊天上帝祖宗百神倾诉了满腹的疑问和痛苦,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和质问:黎民快要死完了,“大命”将要结束了,上帝百神都祭祀了,圭璧牲品都用完了,却没有一个神灵予以佑助,也没有一个神灵给予同情、可怜。最令人不理解的是,“群公先正”不佑助我还有情可说;“父母先祖”眼睁睁地看着我“大命近止”,怎么忍心地“靡瞻靡顾”,这对我不是太残酷了吗?诗篇反映了对这些神灵的无限失望,接着人们对上帝百神的德行也就产生了怀疑。《诗·小雅·正月》“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有皇上帝,伊谁云憎”;《小雅·雨无正》:“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昊天疾威,弗虑弗图”;“如何昊天,辟言不信”。这些诗篇大都是西周末年到春秋初期的作品,或感叹,或质问。人们情不自禁地问皇天上帝,你到底在憎恨谁呢?“伊谁云僧”;甚至对天的品德也发生疑问,浩浩上天,为什么“不骏其德”?为什么“辟言不信”?在昊天极为不满:“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中“吊”字,依西周金文应是“叔”字的讹字,王国维以《诗》“昊天不淑”读叔为“淑”是对的(注:王国维:《古史新证--王国维最后的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9页。)“不淑”就是不善、不良,与“昊天不惠”之义相同。昊天不善、昊天不惠,即使自己“惴惴小心,如临于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小雅·小宛》),上天也不佑助自己:“各敬尔仪,天命不又(佑)”(《小宛》);甚至连卜筮也不起作用了:“我龟既厌,不我告犹(猷)”(《小雅·小昊》)。在此情况下,诗人对祖先神更为不满:“先祖匪(非)人,胡宁忍予?”(《小雅*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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