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条约制度是如何创立的?”⑤他开始从英国方面而走向对中国方面的理解。他想知道中国政府如何执行条约,特别是对外关系方面。他的材料来源很值得注意,特别是那些刚刚发表的或尚未发表的文件,中文、日文或西文的都有。他展现了条约制度的历史背景,并写出条约港口的细节。他讲解了清朝的政策,并对中外关系作了概况性总结。19世纪条约取代了朝贡。朝贡是历史上中国与“野蛮民族”之间的一种“外交”媒介。对于中国统治者,重要的是道义上的价值和政治上的特权:对于“野蛮人”,则为重要的物质价值和经济利益。中国人之所以能接受“野蛮人”的统治只是因为儒家传统政治结构没有被破坏。无论是中国人或“野蛮人”统治中国,朝贡始终保持下来。这种“农业-官僚国家”也可以满洲为首,以后甚至可以在一些地区由英格鲁--撒克逊人参与,只要是汉族的地主-绅士-官僚保持住他们传统的地位。这种在条约港口所实行的“中西联合专权”的行政机构绝不是西方的发明创造,而就像在谈判中双方都得屈从于当地的传统势力。费氏强调了朝贡与条约制度的继承性,同时他也注意到朝贡表示了中国的尊严,而条约则代表了外国占支配地位的一个新阶段。这种权力平衡的转移由内部转到了外部。⑥ 与莫氏相比,费氏不仅勾稽爬梳了史料,而且提出了一套理论。用他自己的话说,“作历史研究之所以能引人入胜之处就在于人们对于抽象理论的追求引导着你作出概括来。而对着无数的零星片断,你寻找一个可知的公式去概括它们……你寻找它在更为广阔的模式上的意义。”⑦他的概括有助于理解中国。可能也正由于这个理论的影响,它也遇到了质疑,需要加以修正与补充。比如有人要问是否所有的中国统治者都不重视物质价值?或者,如果中国的对外关系都是建立在汉族地主-士大夫传统地位的基础上,那么这种地位变化了没有?如果有,什么时候发生的,靠什么力量,怎么发生的? 莫氏之后,费氏对于主要在中国沿海一带实行的条约制度作了精辟的研究。加之,他明智地将条约与朝贡制度联系起来。在晚清时期,中国有过一场关于国防的重点放在北部、西北部内陆地区,还是放在东部和南部沿海的争论。因为19世纪下半叶在中国西北部也发生了严重的问题。莫氏只描写了满族的军事组织,他偶而对满族官员和他们的中国同僚进行一些比较,但都是作为个别现象。他没有特别注意满族作为中国统治者这个事实来加以分析。费氏则考虑到满族的地位和作用,并概括出了理论,很可能他受到拉铁摩尔(O.Lattimore,1900-1989)的启发。拉氏在中国与内亚民族关系的研究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绩。 在其《中国的内亚边境》(牛津大学出版社,1940),拉氏追溯了汉人与周围非汉民族之间文化上不同的根源。他曾到中国内地,蒙古、东北和西北地区。他曾几次亲自骑骆驼随商队旅行。由此,他观察的角度多多少少是从内亚方面出发而大大超过了文献材料。他的书不是讲清史,但是在中国与内亚整个历史的背景下,很有助于我们更好了解中国文化,特别是传统的汉族对待非汉族的态度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 本世纪60年代对于传统的中国涉外制度方面又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在三次学术会议的基础上,《中国的社会秩序》一书于1969年出版。中国对外关系的特点被总结为“以己为中心的等级制(Concentric hierarchy)”,与中国有关系的国家地区主要被分为三个圈:汉化圈、内亚与外部圈。理论上,所有的非汉民族都应向“天子”朝贡,但理论往往与实际不符。⑧书中还提到当“野蛮人(戎狄)”在外不服帖时,在内往往要发生起义。这里我们看到所下的结论更加全面,而且将中国的外部秩序与其内部秩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来考虑。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去理解清代的中国还是有必要的。 孔菲立(P.A.Kuhn)指出这个结论不外乎是一个旧有的中国观点“内忧外患”。西方的史学家只是借用了这个观点,此外并无建树。我想,“三圈”(Tree Zones)的概念更接近于传统的中国人的看法,中国是世界的中心,周围民族要吸收中国的文化,逐渐被汉化。传统的中国不懂得“民族、国家、国际”这些概念。西方学者能意识到这一点是好现象。至于“内忧”、“外患”的关系,如果我们讲内忧外患,似乎暗示着内忧是外患的根源,而《中国世界秩序》一书中更强调外患是内忧的祸首。我觉得在分析中国内部秩序时,应同时考虑一下外部秩序。而内忧外患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公式。还有另外一种观点。文化人类学家巴菲尔德(T.Barfeld)研究游牧民族的文化之后,他认为“强有力的游牧帝国的兴亡与汉族在中国的王朝的兴亡是同步的。汉帝国与匈奴帝国在十年内相继出现,而同样突厥帝国的兴起也恰恰与隋唐王朝的重新统一中国前后发生在几十年间。”⑨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我们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这些结论彼此互有联系,但强调点不同而已。 费氏的另一部“经典”著作是《美国与中国》。这是他出版的第一部书(1948),已经过4版。在这本书中,他概括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儒家模式, 政治上的传统与现状。他对中国现代一些现象与传统的社会概念进行了比较,目的在于了解中国以供美国制定政策。他将美对华政策分为几个阶段:从“英国政策中个别美国人的参与”到“与其他欧洲列强分享特权中我也参加一分”政策,从“门户开放”到“与国民党的特殊关系”。他指出,从1874到1949中美关系中,中国经常是弱的一方,是美国利益与慈善事业的接受者。他对中国怀有同情心,他说:“这不是一种平等关系,无怪乎我们欣赏它。”他对中国是钦佩的,他看到“中国人民的再生能力会变得比我们的要伟大得多。”他想通过理解双方之间差异的根源来改善美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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